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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醒來竟在始皇陵》第141章劉邦的幾個愛好
就在秦王嬴高在巨鹿與諸侯大戰的這一時期,奉楚懷王之命,率軍西征的劉邦,一路上兵鋒所向,攻城略地,勢如破竹,連下十幾座城池。

任何關於這段時間的歷史,都無法、也不可能繞開劉邦,秦漢時期極具分量的人物。

這個比始皇帝小三歲,本想在泗水亭長的位置上躺平一生的沛縣混混,怎麽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竟走到了歷史舞台的中央。

就比如現在,眼看年屆五十了,從此人生竟開了掛。

若在社裡鄉下,很多這般大年紀的人,勞作之余,都在家裡抱著外孫或者孫子,躲在南牆跟底下,和左鄰右舍的老哥幾個,吹牛皮、擺石子、曬太陽頤養天年了。

而此時沒什麽根基的劉邦,竟被楚懷王任命為碭郡長,封武安候,妥妥地高官幹部待遇,陡然富貴的模樣。

當了高官這樣大的官,當然得照顧一下在泗水一起混跡鄉裡的那些哥們兒。

樊噲、周勃、盧綰、夏侯嬰等人,一個個都被他封官加爵,曾經的頂頭上司縣主吏掾蕭何和獄掾曹參,現在也唯他的馬首是瞻。

就連他曾經想辦法跟著人家屁股後面混,人家還嫌他窮酸,不愛帶他玩的沛縣土豪王陵、雍齒等人,現在也爭相跟著他拚隊伍了。

這讓劉邦感到無比的愜意。

自起事以來,隨著隊伍的擴大,手下的弟兄越來越多,雖然打下幾個城池,但很多的城守基本宛如女閭裡新出道的娘們——半推半就。

很多人,都對大秦的前途不看好,認為其覆滅是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的事。諸侯們複辟,也是早晚的。

所以,那些城池,要麽就是城守丟下城池跑路,要麽就是改弦易幟,換個身份倒向義軍。

在這樣的亂世之際,手裡有了兵,有了權,就可以要風得風,要雨得雨,怎能不令他陶醉。

在此之前,劉邦隻愛三件事:女人、酒和義氣。

現在,在他的愛好欄裡,又可以增加權力這一項了,而且似乎要佔據最重要的位置。

權利這個東西,雖然看不見,摸不著,但似乎比另幾項愛好,更令他著迷。

關鍵是,一旦把握住權柄,女人也好,酒也好,那都不是個事兒。

就拿女人來說,以前在泗水做亭長時,因為手裡沒什麽錢,隔三差五的,只能找那個五大三粗的情婦曹氏。後來,也是不小心,實際上就是沒把握住,還弄出了一個兒子,取名劉肥。

因為無產無錢,遊手好閑,好喝酒亂搞女人,雖然在街上逛沒人敢惹,但也沒什麽正經人家的閨女看上他。

直到後來,剛喬遷來的縣令朋友呂文一家設宴慶賀喬遷之喜,一向好吃霸王餐的劉邦,因口出狂言,引起家主人呂文的注意。

鬼使神差,劉邦竟被據說會看相的呂文看上了,將貌美如花的女兒,小劉邦十五歲的呂雉,硬生生嫁給了他。

這可真是撿了個大便宜。

雖然呂雉後來得知劉邦外邊有一個情婦,並為他生了孩子時,和他大發雷霆,露出了雌虎的一面。

但在呂雉見到曹氏的模樣後,也就收起她的妒嫉心,不再糾纏計較。

其實,曹氏也沒那麽差。

最起碼,在劉邦作為單身狗寂寞無聊時,時常為其排解人性之苦,在這一點上,劉邦還是挺感激曹氏的。

但從另一個層面上,只能說,在泗水亭長這個位置上,不僅是情人的質量不能太挑剔,就連媳婦對他也時常高門大嗓。

這一切,自劉邦舉兵起事後,似乎都有所改觀。

首先,那個能乾的呂雉對劉邦開始極盡溫柔體貼了。

就連劉邦在攻下丹水後,從軍中消失了幾天——這是劉邦的一個特點,每次攻下一個城池,都會如此。劉邦得了一個美人戚姬,繾綣之後,意猶未盡,帶回軍中,呂雉得知後,也一聲沒言語。

這在過去,對於妒意滔天的呂雉,幾乎是不可想象的。

看來,男人或者有權,或者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否則就得乖乖夾起屁股來。

此後,劉邦越發不可收拾。

每攻下一座城池,必然要消失幾天。每次回來,或帶個新的美人,或者在當地弄一處別館,安置他的新歡。

這幾乎是人盡皆知的秘密,但,呂雉也奈何他不得。

所以,有兵有權就是不一樣。

從此,劉邦再也不用糾結這樣一個困擾許多男人們的問題——為什麽那些絕頂漂亮的女人,都是別人的?

現在,劉邦自認為可以做到男人們都想做但很難做到的一點——看上誰,就是誰;想睡誰,就睡誰。

至於劉邦的第二個愛好,喝酒,那就更不在話下了。

原來做泗水亭長時,因為沒錢,隻好經常喝霸王酒,或者蹭酒。

雖然寒酸了點,但畢竟也沒虧待了自己的肚皮, 誰讓自己太愛喝兩口了呢。

仗著亭長的頭銜,劉邦常常去村裡的兩個酒肆賒酒喝。

這兩個酒肆,都是婦女所開,一個叫武負,一個叫王媼。從名字上,就知道是兩個年紀較大的婦女。

劉邦在這兒常年賒酒,喝醉了在酒肆裡倒頭就睡。

到了年終,面對沒錢結帳的劉邦,酒肆的主人,也不敢讓他結帳,不得不常常毀掉賒帳,免除債務。

要說酒這個東西,聯絡感情,互相吹吹牛皮,絕對有幫助。但一不小心,也會惹事。

比如有一次,劉邦與夏侯嬰,那個在沛縣的馬房裡掌管養馬駕車,說白了就是縣裡領導的司機(工人編制,正在轉正期)的鐵哥們兒一起喝酒。

這種事兒,本來是尋常事。

一來,每當夏侯嬰駕車送完領導或客人返回的時候,經過泗水亭,都要找劉邦喝酒、吹牛、聊天,而且一喝就是大半天,不醉不歸。

二來,那時秦廷對下屬的公務員,還沒實行工作時間不得飲酒,更不得醉酒的規定,酒駕就更沒人過問了。

所以,兩個在職的縣鄉級別的幹部,上班時間駕著公車去喝酒,也不算什麽違紀的事兒。

可這兩個人,偏偏被舉報了(舉報這種事自古有之),而且縣裡下令問責處罰。

所舉報的事情,當然不是喝酒本身,而是因為劉邦把夏侯嬰給打傷了。

按照秦律,劉邦身為亭長,傷了上級的官吏要從嚴處罰,並要判刑,當事人需要坐牢。

這可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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