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四十萬字了,作者也摸清楚這本書該怎麽寫了。
文娛只是主角人生的一部分,引出故事的工具。
現在寫到快四十萬字了,主角也才文抄三首歌《那些花兒》《涼涼》《愛的供養》和一部《鬼吹燈》,換做其他的文娛文,估計現在已經有十幾首,夠出兩張專輯了。
這本書文娛是主線,引出事件,從而再讓主角與不同的角色產生碰撞,再去展現這些角色的不同的人生,就像通過《愛的供養》讓楊真真走紅黑路線,《那些花兒》與張總的談判,《鬼吹燈》拿下鄒青紅,《涼涼》結識萬小霞,還有上一章的李公子李天集,其實是關系到後面的故事布局。
我也不知道這種寫法大家喜不喜歡,反正我是挺喜歡的,因為我覺得整天文抄歌抄電影,無腦爽沒啥意思。
重生之後,主角擁有怎樣全新的人生,他身邊出現又怎樣的人,讓那個世界鮮活起來,才有趣。
這是我創作的一點想法,就是不知道讀者喜不喜歡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