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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琴酒來敲門》第一百一十九章 這1套小說你先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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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分感謝。”伏特加鞠躬道謝。
  明決驚奇的發現這個反派boss身後的小弟居然還挺有禮貌。
  不過明決也很清楚,這只是他對強者的敬畏罷了,要是這裡站在的是一個普通人,那肯定看不到他有禮貌的一面。
  說實話伏特加挺意外的,他完全沒想到這個高人還挺平易近人,給他準備了早餐。
  這種事情一般都是他給大哥做的。
  不得不說,有點受寵若驚。
  “吃吧。”明決揮揮手,神色自若。
  伏特加三下五除二吃完明決給他帶的粉,這種食物他還說第一次吃,還挺好吃的。
  只是為了節省時間,他不好細細品嘗,挺可惜的。
  為了表示自己對於食物的尊重,對於明決的尊重。
  伏特加將整碗粉吃得一乾二淨,連蔥花都沒剩下。
  吃完,他舔了下嘴唇,放下手中的筷子。
  “感謝款待,非常好吃。請問我來到這裡需要做什麽?”
  天上沒有掉餡餅的事,即便有餡餅掉,那接住的人也會被砸死,伏特加對這種事情深有體會。
  雖然很期望成為天選之子,但他很清楚凡事都有代價。
  這個明決大人把他弄到這裡來,那肯定是有目的的。
  只有知曉這個目的,他才能安心。
  “現在還不是說的時候。”
  明決擺擺手,伏特加欲言又止,不好再問。
  明決之所以不說,其實是他還沒想好。
  一般來講,在天選之子獲得寶藏時,同時相應的也需要去做一些事情。
  這些事情可能是報仇,可能是拯救世界,總的而言,一切都是有目的的。
  否則心眼多的人憑空拿白拿了這些寶藏就會不安,總懷疑是不是被人算計了,讓他拿到這個寶藏是不是另有所圖。
  伏特加也是一樣,他需要一個目的。
  這個目的明決屬實沒想好,只能拖著。
  早上出門買早餐的時候他也想了一下這十天伏特加要怎麽過。
  首先他肯定沒辦法像安室透志保那樣在這裡玩十天,他對他們的說辭都是不一樣的,當然不能用一樣的做法。
try{mad1('gad2');} catch(ex){}  想了想,最好的方式就是讓他在家裡呆上十天不出門。
  怎樣能讓他在家裡呆上十天不出門而不會有意見呢?
  明決想到了小說。
  明決就經常有看一本小說連續看個幾天幾夜的經歷,入迷的時候連洗澡都在看。
  他完全可以給伏特加搞一套小說,讓他看個幾天幾夜先,一套看完了再來下一套,這樣十天一下子就過去了,他估計還會覺得時間過得太快,產生一種書還沒看完就結束了的痛苦感。
  至於文字他看不看得懂這完全不是問題,一點能量的代價換十天的安穩還上很劃算的。
  明決伸出手,掌心朝上。書房的門自動打開,書房裡的一套包裝精美的《鬥破蒼穹》飛出,一本一本落在了他手心。
  這一套書的外殼是那種硬卡紙,外表很是簡約,沒有什麽花裡胡哨的圖案,只有一個燙金【鬥破蒼穹】四個大字,乍一看相當唬人。
  這一套書是他好些年前買來收藏的,這是他看得第一本網絡小說,當時直接就沉迷進去了,被裡面各種精彩的故事吸引得無法自拔。
  即便過了這麽多年,這本書的熱度依舊很火,堪稱玄幻小說的經典。
  這種故事也跟明決所展現出來的人設很搭,玄幻嘛,就是科學無法解釋的事情。
  至於伏特加看完之後會腦補什麽,這就不是明決所能管得住的事情了。
  一套十幾本書落在手心,明決險些控制不住臉上的表情。
  太特麽重了。
  好長時間沒鍛煉,連這點書都要拿不起了。
  在伏特加的目光中,他面無表情地將書放到桌上,拿起一本遞給伏特加。
  伏特加愣愣的接過,看了一眼,看不懂這封面寫的是啥。
  “看得懂嗎?”
  伏特加搖頭,“看不懂。”
  “這是一個被記錄下來的,一個宇宙中發生的故事,你當然看不懂。”
  明決信口瞎編,說得要多高大上有多高大上。
  伏特加看著封面,心中震驚不已。
  一個宇宙中發生的故事?是指其他宇宙嗎?
try{mad1('gad2');} catch(ex){}  雖然有各種言論說在身處的這個宇宙之外還有其他宇宙,只是終究都是各種假設無法被證實。
  難不成還真的有其他宇宙?
  但有這樣的異空間存在,有其他宇宙好像並不是什麽不能接受的事情。
  伏特加的學習能力很強,他的知識面也並不窄,甚至還知曉一些偏門的東西。
  很顯然,明決所說的故事他十分感興趣。
  他正想翻開看看,但突然,他手中的書頁嘩啦啦無風自動,一個個文字從上面飄出,鑽進了他的眉心。
  伏特加踉蹌了一下,再睜眼時發現這文字他能看得懂了!
  一時間,他對明決的敬畏長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
  就算明決讓他喊他名字,他也不敢喊了。
  然而這其實就上明決使得一個幻術,什麽書頁無風自動,什麽文字飄飛都沒有,只是給伏特加安上識別文字插件時加了點特效而已。
  看著伏特加敬畏的神情,明決很滿意。
  物件漂浮這種東西都是虛的,伏特加雖然初看時被震懾到了有些敬畏,但作為一個手中沾染諸多鮮血、殺人不眨眼的惡徒,他心裡並不懼怕明決。
  只是因為初來乍到對什麽都不了解而產生的忌憚罷了。
  但突然認識不認識的文字不一樣,只有這種自己能清晰感覺到的變化才是切切實實的。
  他既然能讓他認識不認識的文字,那自然也能做其他的事情。
  這麽一招,足夠定伏特加的心了。
  “你就先回房間去看這個吧,一共十本,看完再說。”明決揮揮手,示意他把桌上的書全部拿起。
  他不太清楚伏特加的閱讀速度,如果是他自己,這一套書看完最多七天。
  “好的。”
  伏特加聽話地這一遝將書捧起,抱回他住的那個房間,同時也沒忘記把吃剩的一次性碗筷扔進旁邊的垃圾桶裡。
  他有些迫不及待想看書裡面記錄了什麽故事了。chapt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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