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壽了啊,四叔的母親也太難推斷了吧。”
朱雄英撇撇嘴,也幸虧朱元璋不知道朱雄英在想啥,不然指不定開懷大笑。
“糾結這個,咱告訴你答案麽。”只是朱元璋並不知道。
不說別人,作者君也是特別好奇這個事情。
清朝劉獻廷說朱棣的生母是蒙古人、甚至色目人,還是元順帝的妃子。
其所著《廣陽雜記》記載:“明成祖非馬後子也。
其母甕氏,蒙古人。
以其為元順帝之妃,故隱其事。
宮中別有廟,藏神主,世世祀之,不關宗伯。
有司禮太監為彭躬庵言之:余少時聞燕之故老為此說,今乃信焉”。
但事實是,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閏七月,徐達攻陷大都。
元順帝率太子、後妃、臣僚等出逃,沒錯就是跑了,有點像完顏構。
至正二十九年(1369年),常遇春攻陷上都。
而朱棣卻出生於至正二十年(1360年)。
當時朱元璋隻佔有應天、池州、江州、泗州,被小明王韓林兒封為吳國公,尚屬“小打小鬧”。
他當時擄獲元順帝妃嬪並生下皇子的可能性為零。
敢打主意在皇帝妃子身上,那不是作死是幹嘛。
《罪惟錄》稱達定妃又稱闍妃,是漢皇帝陳友諒的宮人,朱元璋滅陳友諒後納她為妃。
而陳明善就是陳漢後代,此刻正在朱雄英的身旁侍奉,當然不是宦官。
他還有大用,淨身了就不好。
野史說其子潭王朱梓是陳友諒遺腹子,但時間又對不上。
陳友諒死於1363年,達定妃1364年生第七子朱榑,1369年生第八子朱梓。
潭王朱梓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自焚而死,達定妃受牽連被處死。
朱棣生於1360年,那時朱元璋尚是吳王,明朝還沒有建立。
所以朱棣的母親一定是早期跟隨朱元璋的女人。
這樣的人,除了前面能夠排除的馬皇后、?妃、甕氏、達定妃以外,還有如下幾人。
孫貴妃(1343年-1374年)。十八歲時被尚在紅巾軍中的朱元璋納為妾室,生有四女:1360年的長女臨安公主、1366年的第六女懷慶公主和早殤的十女和十三女。
孫貴妃於1374年九月逝世,諡號成穆貴妃。
由於沒有兒子,因此朱元璋命周王朱橚為孫貴妃的義子並服孝三年,皇太子及諸皇子也要服喪。
孫貴妃在1360年生下臨安公主,與朱棣同年,所以她不可能是朱棣的母親。
此外,史料中也沒有反應出朱棣對孫貴妃的四個女兒有何特殊優待。
李淑妃。
1382年因入宮久而立為妃。在1384年,李氏被冊封為淑妃。
因明太祖誓不再立皇后,便由李淑妃代管后宮。
不久,李淑妃逝世(一說1398年被明太祖勒令自縊;天潢玉牒提到迫李淑妃殉葬死),后宮交由郭寧妃掌管。
如果李淑妃是朱棣的母親,那麽朱元璋不可能在朱棣出生22年後才因為混夠了年頭冊封其母為妃。
郭寧妃。
郭興、郭英之妹。1370年生第十子朱檀,此後還有兩個女兒(第五女汝寧公主,1368年的第七女大名公主)。
李淑妃薨後,命郭寧妃管理后宮事務,代理皇后職權。
郭寧妃卒年不詳,一些史料認為也是被明太祖賜死。
郭寧妃也不可能是朱棣的母親。
在建文時期,朝廷放心地派郭寧妃的哥哥郭英參加了討伐朱棣的戰鬥,隨耿炳文、李景隆攻擊朱棣。
靖難之役後,郭英罷官回歸故裡。
永樂元年(1403年)去世,終年69歲,追封營國公。此後朱棣對郭氏後人再無優待。
鄭安妃,1370年生第八女福清公主。
郭惠妃。
1371年生第十一子朱椿、1374年生第十三子朱桂、1376年生第十二女永嘉公主、1379年生第十九子朱橞,還有第十五女汝陽公主。
胡順妃,1371年生第十二子朱柏。
林氏,1373年生第十一女南康公主。
余妃(1378年生第十六子朱?)。
楊妃,1378年生第十七子朱權。
郜氏,1380年生十四子朱楧。
趙貴妃,1380年生第二十一子朱模。
李賢妃,1386年生第二十三子朱桱。
葛麗妃。1386年才和妹妹葛美人一起入宮。
1388年生第二十五子朱?,1393年生第二十六子朱楠但夭折。
劉惠妃1388年生第二十四子朱棟。
張美人,1394年生第十六女寶慶公主,未殉葬。
為了讓女兒有人照顧,朱元璋法外開恩。
崔惠妃,無子女,未殉葬,死於永樂年間。
江貴妃,曾代替馬皇后管教周王。
除以上妃嬪外,其余不可考。
這部分女人的下場普遍都很慘。
《罪惟錄》提到,葛麗妃和李賢妃、郭寧妃被明太祖殺死,用大筐盛著屍體,送出太平門外。
《紀事錄》載,洪武年間宮廷內有大量浣衣罪婦, 洪武二十九年,上疑其通外,將婦女五千余人俱剝皮貯草以示眾,守門宦者如之。
朱元璋死後,包括十數名宮人在內的四十六名嬪禦殉葬孝陵,殉葬宮人父兄則世稱“朝天女戶”。
這才是朱元璋冷血帝王的另一面,萬物皆為他所用。
看來不只是藍玉被剝皮貯草示眾。畢竟這些人本來就是天家的奴隸,想殺就殺。
別說人權,皇權時代,人權是啥玩意。
明朝官員劉辰所著國初事跡,說胡妃與朱元璋是同鄉。
她最開始在家鄉濠州守寡,朱元璋慕名想要納她為妾,她母親卻不同意。後來她隨軍到了淮安,還是沒有嫁人。
朱元璋聽說後,寫了封信給趙君用,讓他去辦這件事。趙君用把胡氏母女送到朱元璋處,朱元璋納了胡氏為妾。
1364年生第六子朱楨。
野史《罪惟錄》稱在馬皇后死後,朱元璋因寵愛胡氏便要立她為皇后。
偏在這時,宮中有人墮胎,偷偷扔到內河裡。
內侍說是胡充妃所為,朱元璋暴怒,殺死胡充妃後還拋屍城外。
楚王朱楨來朝,請求母親的屍體而不得。
永樂十年(1412年)二月,明成祖追諡胡充妃為昭敬。
這個諡號屬於讚美性質的上諡,無論如何是不應給予一名前朝罪婦的。
況且朱棣在這個時候已經把控全國局勢,沒有必要借助已死的胡氏達到什麽政治目的——胡氏本身及其家族也確實沒有可利用之處。
這就很有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