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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音樂家》第四十三章 大呲花音樂工作室。
  也許是誠意感動了上天。

  劉明凱終於接到了傑哥的電話。

  給出了地址後,劉明凱趕緊買票,準備從大連趕往沈城。

  “嵐姐!!嵐姐!!”

  劉明凱趕忙找到自己的經紀人嵐姐。

  “傑哥終於要給我做曲子了!!”

  “.......穩重一點!”

  嵐姐臉上露出一道黑線。

  “不過也好,這次的資源算你自己的,你自己去和李少傑談價格,但記住,如果涉及到分成的話,必須要和公司說。”

  與星輝娛樂不太一樣。

  星輝娛樂屬於以公司的名義直接請李少傑來製作。

  這跟李少傑認不認識范毅無關。

  而劉明凱,這就屬於是私人與李少傑邀約。

  只不過,這種藝人自己找的資源,如果動用公司資源進行宣傳的話,是需要有分成的三方協議。

  畢竟,公司不可能白給你宣傳,一首歌掙的利潤,大多數還是運營得來的,公司肯定是要佔據大頭的。

  “沒事,按照合約,我一個新人,就是五五分成。”

  劉明凱撓了撓頭。

  “我的五成裡,四成給傑哥!!”

  劉明凱說的數字算是很高了。

  因為,如果歌不火,藝人忙前忙後,賺不了幾個錢。

  賺錢少的情況下,如果分成給出去的還多,那自己可能就真是個廉價工具人了。

  “喲,還挺大方的!”

  “嘿嘿......”

  劉明凱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今昔不同往日啊!!

  要說之前,劉明凱是真覺得李少傑不靠譜。

  但有了老師給自己的建議,以及眼前這范毅的例子,劉明凱覺得,值得賭一賭!!

  一時的錢不叫錢,真正的成名才是金子。

  畢竟,就算傑哥不靠譜,但自己的老師,范毅的成功,絕對是真實靠譜的。

  “你看范毅那熊樣都火了,萬一我也能火了呢?”

  “哈哈,行,那去吧!!”

  得到許可後,劉明凱便趕往沈城。

  ......

  按照地址走到一家門臉裝修很富有科技感的音樂工作室,劉明凱開始懷疑人生了。

  “這個......大呲花音樂工作室......你認真的嗎?!”

  劉明凱臉上明顯多出好幾道的黑線。

  我特麽就沒見過取這個名字的!!

  仔細看了看地址。

  沒錯。

  劉明凱硬著頭皮走了進去。

  推門進入,叮咚一聲,門口歡迎來客的小玩具就喊起了迎客的口號。

  “大呲花音樂工作室歡迎您的到來!願您星路璀璨,像飛向天邊的大呲花一般,嗖~boom!!”

  ......

  劉明凱有一種想要拔腿跑路的衝動。

  抑製不住。

  ......

  這個聲音,就像是七八十年代的電影配音一樣。

  富有感情,字正腔圓,但非常的浮誇。

  “喲,來啦老弟?!”

  李少傑聞聲而動,從工作室裡面就跑了出來。

  “快快,快進來。”

  非常的熱情。

  別管劉明凱腦子有沒有毛病,但起碼是帶著錢來的。

  優質客戶(×)優質韭菜(√)

  自己這工作室剛開張,還等著趕緊接活,這種客戶,肯定要好好對待的。

  “......傑哥,

你門口的這個是......”  劉明凱腦瓜宕機了。

  “還有這個大呲花......”

  “啊!!那玩意,十九塊九淘寶買的。”

  李少傑嘿嘿一笑。

  “原本工作室想起名叫大地雷,但感覺大地雷雖然夠爆炸,但那是埋土裡的,寓意不好,還是大呲花更生動形象,閃閃亮亮的,寓意更好。”

  “......”

  大呲花?

  ......

  劉明凱非常想吐槽。

  那你為啥不叫竄天猴?

  “那啥,傑哥,要麽我們開始?”

  劉明凱想趕緊結束這個話題。

  “嗯,行。”

  李少傑點了點頭。

  “那先談談價格。”

  “排行榜質量製作,從作曲作詞編曲錄製混音都包辦。”

  “開店新客,就算你兩萬一首吧,這個價格可以麽?”

  “這個沒問題!”

  劉明凱道。

  “主要是.......分成!”

  賣歌基本都是賣買斷歌曲,不然,你製作人一個不爽,不讓人唱了怎麽辦?

  這不給藝人和娛樂公司當猴耍呢?

  費了資源給你推廣,火了以後你收回權利自己恰錢,這不給別人做嫁衣呢麽?

  除非是自己的音樂工作室擁有了宣傳資源與渠道後,發展成娛樂公司的時候,才會開始手握版權自己運營。

  當然,也並非絕對如此廉價。

  在買斷的基礎上,是可以擁有分成的,這並不衝突。

  劉明凱非常的耿直。

  “我是新人,跟公司是五五分成,就算是自己的資源,也不好要價太高,但我可以保證,我能給你分四成。”

  “這麽高?”

  李少傑倒是挺吃驚的。

  這小子可以啊!

  “不過,在合約的基礎上,還是老規矩。”

  李少傑說道。

  “你可能不知道,但應該會理解。”

  “雖然賣給你唱,但我自己的歌,我做主。”

  “改編,匯編,亂編,我是不會同意的,而且我要保留語言翻譯權。”

  “沒問題!”

  劉明凱點著頭。

  這很正常。

  一些音樂人在賣作品的時候, 在基礎合約上,都會額外加一些合約。

  常見的,像是自己商業演唱不受影響,改編音樂需獲得創作者同意,利益永久分成,甲方違約或是隱瞞收益可以解除代理合同。

  這樣的操作算是對雙方最大的保證。

  “大概就這些了!!傑哥!!是不是可以開始準備了?!”

  劉明凱確實很著急。

  “之後的合同我會抓緊擬好簽字,要不咱先來試音?”

  “嗯,行。”

  李少傑點了點頭,打開設備,戴上耳機。

  “找幾首你覺得最適合你的歌曲,唱一遍我聽聽。”

  “哦,風格盡量不要太單一,音域也是,最好讓我聽一聽你低音,中音,高音區的不同表現。”

  “好的!!”

  劉明凱來到錄音棚,開始唱歌。

  李少傑則開始分析起劉明凱的聲線。

  【低聲區渾厚,非常有磁性。】

  【中音區很酥。】

  【高音區的假聲很柔,整體的聲線非常的溫柔。】

  果然,就是第一次見到的時候聲線特點。

  很有一種公子哥的感覺。

  只不過,劉明凱好像有點太過正經。

  什麽年代了還端著架子?

  這不好!

  “你試著稍微輕快一點,想象一下,像是在散步。”

  “哦哦!好!!”

  當劉明凱換了一種感覺唱出來後,一樣的聲線,頓時迸發出了不一樣的感覺。

  李少傑眼前一亮!

  不錯,是一隻優質的金蛋老母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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