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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後是整個人類史!》第31章:只要吃不死,就往死裡吃
  “你們上一次帶回基地的那些人類屍體,已經基本確定,是附近拾荒者的屍體。

  火種的計劃的後半部分,是在世界被淨化後,用培育倉重新培育新人類,並且用普羅米修斯系統教導後投放到地面,讓人類文明重新延續。

  但由於普羅米修斯計劃出現了問題,他們隻將一些似是而非的知識帶到了地面,他們失去了對於人類來說最重要的東西——文明。

  缺失了“文明”的啟蒙,剛誕生在這片土地上的新人類野蠻、無禮,且毫無道德與羞恥心,在那個時代,對於人類來說最可怕的不是野獸,也不是那些外星生物,而是人類本身。

  雖然經過數百年時光的洗禮,他們學會了群居,形成了部落,從不斷的死亡中學會了如何與人相處。

  並且其中一些人從舊人類遺留下的遺跡中獲得了些許教導,存在著秩序與些許文明的痕跡,但仍有一些人依舊留存於野蠻時期。

  那群拾荒者,就是這樣一群人,他們貪婪、卑劣、野蠻,隻對強者折服,他們在這片土地上四處搜羅著舊人類的遺產,並且將之販賣給大型的人類聚集地。

  顯然,他們知曉了起源基地的存在,並且嘗試尋找我們,但被細齒巨熊留了下來,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會就此放棄。

  我們必須要複蘇更多的同胞,必須要想盡一切辦法增強自己的力量。

  接下來,我們會有一批同胞從百年的沉睡中蘇醒,但基地中的食物已經不足了,你們需要為他們準備好食物。”

  訓練場中,女媧對著在場鬥志昂揚的幾人如此說道。

  “基地內部重新蘇醒了一位研究員,他的名字叫做達·芬奇,從此以後,他將暫時負責統一戰線一切的建築規劃以及設計,並且,你們今後要是有一些小傷,可以找他為你們醫治。”

  重塑肉體也是需要消耗以太能量的,所以,小傷的話就不需要用到以太粒子了。

  雖然有些大材小用,但達·芬奇目前還在學習階段,做為文藝複興時期的人,那些科學研究還輪不到他,建築工作是目前最適合他的。

  其余幾個科學家都沒有來,所以,李哥等人幾乎是一眼就認出了站在女媧身後的達芬奇,那標志性的大胡子,讓人看了第一眼就難以忘記。

  “我這裡有兩把武器,你們可以拿去打獵,不過記得要歸還給我,或者,你們可以使用兩百軍功進行兌換。”達芬奇笑著從身上掏出了兩把十字弩,對著兩個沒有武器的嘿狗跟薑野示意了一下。

  新武器!

  看上去還可能是可以重複購買的。

  果然是個大更新!

  弩箭要比弓箭容易上手的多,最適合給嘿狗跟薑野這種從來沒有用過弓箭的人。

  嘿狗看了看自己UI上記錄的五十軍功——這是他參與那次狩獵細齒巨熊的行動中獲得的。

  又看了看任務面板上的那些砍樹還有打獵的任務,都有給予相應的軍功獎勵,如果他們努力的話,說不定可以在今天就把這十字弩給搞到手。

  嘿狗小跑上前,接過了那十字弩,這刷好感度的機會可不能錯過,他鄭重的對著達芬奇道。

  “我們一定會完成統一戰線下達的任務!誓死捍衛加入統一戰線時立下的誓言!”

  達芬奇點了點頭,看著他那堅毅的眼神,眼中帶著些許讚賞,“很好,我期待你的表現。”

  “是!”

  嘿狗走向李哥等人,跟著他們一起往基地外走去,

準備開始一天的征程。  而達芬奇則看著嘿狗的背影,感慨道,“本以為騎士精神會因文藝複興而消融,沒想到,在這個時代,竟然還有這樣誓死捍衛誓言,具有騎士精神的年輕人。”

  “這兩人的電波竟然對上了。”

  在主控室內,聽著達芬奇的讚賞,臨城吐槽道。

  “畢竟是列奧納多先生是文藝複興時期的人啊。”愛因斯坦笑道。

  臨城哭笑不得的搖了搖頭。

  文藝複興時期與中世紀是有交替的,中世紀的時候,人就喜歡說那種神啊、誓言啊、騎士精神這種在現在的人們眼中認為是中二的話語。

  而且達芬奇時常與各種王公貴族接觸,最後死的時候都是死在法王的城堡中,對於這些接觸的很多,所以他並不會感到錯愕。

  壞了,真讓他漲好感度了。

  臨城笑了笑,拿起了桌子上的複合弓,此刻的這把複合弓又經過了特斯拉的二次改造,在此基礎上增加了調節磅數的裝置,很簡單的裝置,只需要關閉液壓系統就好了。

  雖然重量依舊沒有改變,但對於臨城來說也好用了許多,他走向了樓梯,多出來的幾十人的夥食只靠那三個人,估計得狩到明天了,還是得靠他才行....

  .....

  “咻!”

  距離基地一公裡外的某處山丘上,嘿狗拿著剛剛從達芬奇手中獲得的十字弩射向了遠方的野鹿,然而這是他第一次玩弩,弩箭不出意外的插在了距離那頭野鹿兩三米的泥土地上。

  野鹿似乎察覺到了什麽,想要逃跑,但是下一刻,另一根更加凶猛的箭矢滑破蒼穹,瞬間將那頭野鹿貫穿。

  而那頭野鹿,也被這股強大的力量帶著向一側飛了一段距離,然後斃命。

  正是臨城。

  李哥對著嘿狗陰陽怪氣的笑道,“嘿呀~你是真的臭,看看自己ID。”

  “你啥時候練的弓箭?”嘿狗看向臨城問道。

  “蛤?這玩意還要練?那不是有手就行嗎?”臨城道。

  “真有你的。”

  隨後,隻好小跑過去撿戰利品跟箭矢回收了。

  李哥看了看四周,在他們射出那一箭後,四周的鹿群就四散逃跑了,此刻已經跑出了百米開外。

  “這些鹿的反應設置的也太靈敏了,這要是打夠幾十人吃的,得到猴年馬月。”

  薑野看向那些野馬,他思考了片刻,忽然道,“這遊戲可以進行化學實驗,現實中能做的基本上都能做,那這些馬可以馴嗎?”

  臨城看向那些野馬,將不同種的野獸馴服為己所用,也是人類獨有的技巧,不過,在現代化的如今,許多人已經失去了馴獸的能力。

  “或許可以,但你們會馴嗎?”

  “這遊戲地圖這麽大,怎麽可能不設一個騎乘系統。”嘿狗說,“這些馬是什麽品種?”

  “不懂。”

  “既然是在黑海,那就是洋馬了。”嘿狗給這馬種起了個名字。

  他看向遠方的伏身在湖邊喝水的大黑馬,指著那馬道,“那頭是我的!”

  說著就跑下了山坡。

  李哥與臨城互相對視了一眼,面色略顯古怪。

  “呼~”

  大概過了半個多小時,筋疲力盡的嘿狗癱軟在了草地上,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氣。

  而那頭嘿狗想要的黑馬,則在一側噴著鼻息,眼神注視著嘿狗,那眼神,仿佛是在說....就這?

  “恭喜你,花了半個小時,證明了人是跑不過馬的。”臨城那慢悠悠的語音從他耳邊傳來。

  “這可是人類史上的重大發現,證明了兩條腿跑不過四條腿。”李哥嘖嘖驚奇道,“啊狗,你讓人類文明前進了一大步啊。”

  “別罵了別罵了。”

  嘿狗努力掙扎著從地上爬了起來,“以前的人是怎抓到這些東西的?”

  “人家可比你聰明的多的。”臨城再一次的松開弓弦,箭矢貫穿了一匹野鹿,“就算你抓到了,也沒辦法馴服。”

  李哥小跑上前,將那鹿身上箭拔了下來,臨城這次射到的是一隻公鹿,他看著那鹿的鹿角,嘖嘖驚奇道。

  “這公鹿的角也太大了,說起來剛剛看母鹿還不覺得,這公鹿怎這麽大,跟馬一樣大了。”

  眼前的鹿的鹿角要比一般的鹿的鹿角大很多,像是生長的樹枝一樣。

  “大角鹿,目前已知體型最大的鹿。古哺乳動物的一屬。生活在三百萬年至一萬二千年前,角面寬度可以到2.5米,電影《霍比特人:五軍之戰》裡瑟蘭迪爾騎的就是大角鹿。”薑野說,“這玩意跟恐狼一樣,奇幻作品常客了。”

  “可以騎?”

  “馬都不會訓,還想著馴鹿呢。”臨城吐槽道。

  李哥忽然想到了什麽,“說起來,我認識一個人他說他自己是蒙人來著,說不定會馴馬,而且還拿到了封測資格。”

  臨城點了點頭,他當然知道,人是他選的, 不只是這個蒙人,臨城還選了不少來自各行各業的人,只要人數起來了,就能正式開始他們的建設大業了。

  “哞!!!”

  這時,尖銳刺耳的聲音從遠方傳來,在臨城跟李哥的注視下,遠方的森林中,隱約可見一群龐然大物在其中行走。

  臨城拿起望遠鏡看了過去,那是一群大象,有著一對異常長的門齒,有著一個發達的額隆結構。

  臨城見過很多種類的大象,但像眼前這般大的,還是第一次見。

  那是古菱齒象,有史以來最大的大象,成年古菱齒象體重可達10-14噸,跟猛獁不相上下,要知道,霸王龍的重量也不過八點八噸,重量即力量,即使是細齒巨熊面對這種巨獸也得夾著尾巴做熊。

  “還有大象啊。”嘿狗在語音系統內部傳來聲音,“你們說,我們要是殺一頭,基地是不是就不缺肉了。”

  “如果你願意一個人面對一整個憤怒的象群的話,我支持你去。”薑野說。

  “就這樣把。”臨城看著在一側堆的一堆動物屍體道,“狩獵完還得用煙熏熏成乾,不然的話還不好保存,事情多著呢,把這些屍體帶回去,你們去砍一些樹,我要做一個掛肉的架子,把肉架起來熏製。”

  大不了,基地第三層還有很多以前留下的物資,裡面有凍了幾百年的肉跟其余的食物,反正不是他吃。

  況且,上面沒有保質期,那就說明沒有過期,是可以吃的(認真臉)。

  只要吃不死,就往死裡吃,能乾活不餓死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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