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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帳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第452章 這踏馬的叫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相關司法解釋後第一案”,很多的媒體都用了類似的標題。

  眾所周知,不管在什麽領域,“第一”的意思永遠都很特殊。

  方大狀為什麽要讓周毅注意看有沒有這種案件,就是因為他想做第一個案子!
  這可不單單是因為名聲。

  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沒錯,但是最高法的以案釋法經典案例,指導案例等等,那影響絕對不是你看到的那麽簡單。

  這相當於給下面的法院一個參考,當面對類似的情況之時你們可以怎麽判。

  而這個案件,普通人的關注點是那個家暴男進去沒,但是法律界人士的關注點是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裁定!

  相關證據是什麽,法院是如何審查的,然後做出了什麽樣的保護令裁定,這是法律人士關注的重點。

  司法解釋公布後的第一個保護令,而且被最高法列為了以案釋法經典案例,這就意味著,以後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參考這個案例來收集證據,申請保護令!

  廣市,媛姐依舊在發現更新的第一時間點了進來,還是阿毅那個腎虛的聲音。

  “各位親愛的觀眾老爺大家好,我是你們的老朋友阿毅,今天呢給大家帶來一個家庭暴力的故事!”

  霧草,還真的是家暴啊!

  趕緊往下看,公司裡的一個員工,然後丈夫出軌,但是起訴離婚卻沒有成功。

  到了這裡,整個視頻都被密密麻麻的彈幕所覆蓋,真的是太過於密集了。

  不得不說,現在的很多人對於婚姻家庭觀念和以前的人有著特別大的差別。

  婚姻並沒有所謂的那麽神聖,過得下去那就過,過不下去那就離。

  然而,或許是為了社會穩定吧,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那這個離婚就很難。

  如何才能算感情破裂,這個問題真的是個大問題,可能沒人能說清楚。

  只是彈幕裡大家都在抨擊,說都已經出軌了這還不算感情破裂,那真的無話可說。

  但視頻這麽長,這個不算重點,繼續往下看。

  被家暴了,而且是不止一次,一次比一次要嚴重。

  報警了也是調解,這是現實,沒有達到規定的程度,就算是警察同志也不好出面來管。

  真的是看的人要氣炸了。

  媛姐直接劈裡啪啦地開始敲擊鍵盤:“離婚不給離,家暴也不管,難道只有死了才能算感情破裂?”

  像是她這樣想法的人不在少數,因為現在這樣的情況太多了。

  能走到離婚訴訟的程度,那就證明其中一方是絕對絕對不想過下去了。

  就算你把他們強行融合在一起,那他們能安穩過日子嗎?

  都打官司離婚了啊,結果還要一起生活,這可不就是會出現家庭暴力嘛!
  媛姐的評論下方很快便多出了一些回復,大家都表示特別讚同,而且很不理解,什麽情況才算是感情破裂。

  這不像是其他的法條規定,具有很大的模糊性。

  再往下看,男方一堆親戚開始輪番勸說,尼瑪了!
  如果這不是阿毅的視頻,媛姐現在早就關了,看的人血壓升高。

  什麽玩意啊這是,甚至好像有種在看苦情戲的感覺!
  踏馬的,這阿毅要是不給安排一個很刑的結局,媛姐都感覺今晚上睡不好覺了。

  其他人的感覺也是這樣,有著急的已經拖到了結尾,想看看那個家暴男到底怎麽樣了。

  家庭暴力並不單單是指夫妻之間的,還包括父母對孩子的家庭暴力。

  除了動手之外的家暴,還有精神控制這樣的軟暴力。

  總之一句話,家庭暴力的適用范圍很廣!

  很多看周毅視頻的人,小的時候不單單經歷過校園暴力,同樣經歷過家庭(本章未完!)
  第四百五十二章這踏馬的叫保護令!
  暴力。

  父母天天吵架,甚至大打出手,這樣的情況對於目睹過的孩子來說,真的一輩子都忘不掉。

  可能有時候一閉眼就會想起那些事來。

  上次阿毅發了校園霸凌的視頻,沒想到這次居然是家庭暴力!

  連著高潮有點受不了啊…

  “關關睢鳩”:我真的不想說太多,家暴的都去死好不好,不管男女,好好過日子不成嗎?

  “吳鉤飛劍”:我也覺得是這樣,小時候就覺得,只要父母一吵架,就會很煩,特別的煩,我覺得我沒考上好大學就是我父母吵架吵的
  “媛姐”:所以家庭暴力居然不是隻局限於家庭內?同居和離婚了的也算?
  這是媛姐在看到方大狀和周毅的聊天片段時候發出來的評論。

  周毅去找方大狀谘詢,然後方大狀給出建議,這一向都是很多視頻裡最火熱的片段!
  因為方大狀給的建議一向都是那麽刑!

  而且你還不能說方大狀這建議有問題。

  因為有的事,那就是得用刑事來處理,靠民事,靠個人,你甚至都沒辦法對其造成有效的威脅。

  這是現實問題!

  就如同周毅之前的***一樣,起訴打官司甚至刑事自訴確實很不錯,但是證據都需要自己來收集。

  而有的時候你是沒辦法收集到這些證據的。

  哪怕有了法院的調查令也是如此。

  但是公訴案件就不同了,個人費了九牛二虎都拿不到的證據,公安機關出面很容易就能拿到,這就是區別。

  而且有時候賠點錢,對那些人來說不疼不癢!
  現在網上不是經常有著很多的視頻嘛,那些戴著名表穿著名貴衣服的人,經常會說,老子這塊表就可以買你一條人命了!

  你說,面對這樣的人,你就算是民事訴訟贏了又能如何呢?
  他賠了錢還是可以繼續做這樣的事,因為他根本沒有受到教育。

  但是進去之後,那就不一樣了。

  果不其然,方大狀給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建議,媛姐也知道了,原來離婚之後,以及同居之時的暴力,也可以算是家庭暴力范疇,也可以申請保護令!

  她一下子想到了自己那個同學!
  也算是自己的好友吧,曾經找了個男朋友,年輕嘛,就是喜歡痞帥痞帥的壞男人。

  這真的沒轍,包括她媛姐自己,年輕時候也喜歡這樣的男人.
  當然,男人也喜歡和壞壞的女人一起,只不過男人們的心裡很清楚,什麽樣的女孩可以結婚,什麽樣的女孩隻可以玩玩。

  女追男隔層紗,再加上身材長相也還說的過去,那自然很快就在一起了。

  完了就是自然而然的同居。

  這個社會現在對於同居的看法是兩極分化的。

  一部分人覺得同居之後,那其實就是二婚,因為和結婚之間就差那個結婚證。

  再次申明,不管男女都是如此。

  而另一部分人則是覺得,一個人在城市,男女朋友同居,一來節省房租,二來也算是試試能不能在一起,三來還能互相扶持…總之好處很多。

  於是你可以在很多的地方見到爭吵,同居分手之後,下一任算不算接盤…

  媛姐的這個同學自然也是分手了,可分手之後對方卻總是來找她想要再續前緣。

  畢竟家裡稍微有點錢,而且長相身材都說的過去,用一句話說就是,纏上了。

  正常情況下,對於這樣的事沒辦法,只能搬家躲開對方,甚至離開這個城市。

  媛姐的同學和她說起來之時也是很苦惱,報警報了無數次,但警察來了也沒辦法。

  他沒有直接上門,也沒有幹什麽,總不能就這麽抓起來吧。

  (本章未完!)
  第四百五十二章這踏馬的叫保護令!
  可能在某些地方會抓?
  但廣市這裡,是沒辦法的,只能批評教育。

  媛姐現在就覺得,這簡直太適合自己的同學了!

  雖然對方沒動手,但這樣的行為也算是家暴了,類似於精神控制!

  繼續往下看,阿毅的那個員工回家又被打了,對方違反保護令,然後提起刑事自訴。

  期間經過了一次又一次的調解,鬧事甚至小作文,看著都讓人覺得累。

  ***,從來沒有那麽簡單。

  終於視頻看完了,家暴男雖然被判了緩刑,但還是有了案底記錄。

  更重要的是,保護令雖然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但在到期之前,還可以申請延長.
  如果對方再犯,那就是累犯了!
  看完了,顧不得管其他,趕緊打電話通知自己的同學。

  很快,手機裡便傳出了一個疲憊的聲音。

  “什麽?夢媛,你沒說錯吧,真的有這樣的東西?”

  “網上看來的?這怎麽感覺不靠譜呢,行我看看視頻吧。”

  另一邊,媛姐的同學點進了鏈接,看完視頻後也呆住了。

  這一刻,她真的感覺法律就在自己身邊!
  過去怎麽都沒辦法,好像遇到無賴只能躲,現在發現,居然有這樣的法子!

  可能對於懂法的人來說有點奇怪,但這就是現實。

  很多人他是真的不知道這些東西,哪怕我們說現在已經是知識大爆炸的時候,互聯網這麽發達,但有的人就是不知道。

  普法工作任重而道遠!
  那就開始行動起來吧!

  媛姐這邊打完了電話,再次開始翻評論,看視頻嘛,有一大半的樂趣在評論區。

  沙雕網友們的評論總是那麽有意思。

  只是看著看著,媛姐就發現了一個熟悉的id。

  “我佛慈悲”:又送進去一個,我真的很好奇,非得讓對方坐牢不成?夫妻一場啊,還有孩子,需要做到這個地步?
  “阿毅更是火上澆油,這好像和我們的價值觀相悖吧,與人為善不好嗎?錯了,給一個改正的機會不好嗎?”

  又來了,又是這幅語氣,上次被那個“猛男周”給懟了半天,還以為不敢露面了。

  沒想到這次還敢冒出來!

  這家夥的評論區已經有了不少陰陽怪氣的回復,大家都表示這是一位活菩薩,得供起來。

  順便還問問他,能不能發一下地址,他們很想當面試試,看對方是不是真的活菩薩。

  站著說話不腰疼這是自古以來的,網上亂逼逼幾句誰都會,真的讓自己遇到了,那你就能看到他是什麽想法了。

  現在已經有了類似的話語,如果以後世界末日,先斬己方聖母婊……

  媛姐順手將相關截圖發給了周毅,她很想知道,阿毅會怎麽處理這件事。

  網上再一次因為阿毅的視頻而爆炸,而現在大家也終於明白了,為什麽阿毅之前轉發的時候說,事情不是那樣。

  怪不得呢,怪不得不願意,出軌還家暴,而且還是吃軟飯的,這放在誰身上都受不了。

  不過更讓很多人關注的還是保護令,這個東西對於家暴真的太有用了。

  很多的專家學者都進行討論,將案件的熱度提高了很多,也讓方大狀很是欣喜。

  要的就是這個效果!

  不出意外,這個案件被選為了最新一批的以案釋法經典案例來作為宣傳。

  別人開不開心不知道,反正方大狀很開心。

  廣市,媛姐的同學準備請律師了,畢竟是比較專業的事,普通人還是不太好做。

  可是在跑了幾家律師事務所之後,媛姐的同學有點懵逼了,因為這些律所要麽不接這樣的案子,要麽價錢自已就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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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五十二章這踏馬的叫保護令!
  用那些律師的話說,這樣的案子很麻煩,收集證據費時費力不說,就算是贏了,也賺不了幾個錢。

  這是實話。

  民事方面的律師們比較喜歡什麽案子,標的額大一點的,甚至是一些有風險的。

  比如王道仁之前最喜歡的風險代理。

  一些知名律師甚至一年做那麽一兩個案子,今年的收入就夠了。

  網上曾經傳出過一個天價律師費的新聞,當時還很轟動,讓很多人第一次接觸到了風險代理這個名詞。

  而像是這種單方面的申請,很麻煩不說,律師費也是規定的,所以自然而然就有很多人不想做。

  現實中,方大狀這樣的律師還是少。

  轉了幾圈沒什麽結果,媛姐的同學發了狠,這不是有現成的例子嗎,自己就學著這裡面的案件來收集,一次不行就兩次,三次!
  這裡面說需要什麽證據,那自己就收集什麽證據!
  京州,正在家裡鍛煉身體的周毅自然收到了媛姐的消息,也是有點不舒服。

  又在勸人大度了,真的希望哪天對方遇到類似的事。

  算了,還是先下樓吃個飯吧。

  光明峰小區外還是有不少飯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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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五十二章這踏馬的叫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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