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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想當小說家啊》第199章 傲慢篇章
熱門推薦:“傲慢(pride)”

大不列顛大學宿舍。

偶然在網絡上再翻看到關於《七種罪》的評論,

席原再將已經看完過一遍,放在桌邊幾天的《七種罪》在拿了起來。

翻到了“傲慢篇章”。

對比網絡上大多數喜歡,或者說覺得最好的暴食,或者色欲篇章,

其實他更覺得“傲慢”篇章寫得最好,倒不是說其他篇章就差一些,

純粹就是個人感官上的偏好。

這會兒,他才翻開,原本坐在一邊刷著手機的大不列顛室友也緊跟著湊了過來,

拖了張凳子,坐在席原身後,也看著《七種罪》翻開的傲慢篇章。

“……你不是已經看過了,還準備自己買本回來嗎?”

席原沒去看書, 轉過頭問。

“哦, 這本書看得我實在是太難受了,他是本好書,但每看完一篇章,都需要我好幾天去澹忘他的故事。”

“另外,我看網絡上的消息,說會有作者ABC的簽名書,我準備等等再購買。”

“傲慢篇章你沒看?”

“看過了,一個擦鞋泊車的人的故事,看完了過後徹夜難眠。不過不妨礙我再回味一遍。”

“就不怕看了之後再徹夜難眠?”

“哦,即便是看了之後徹夜難眠,我也難以放下這本書不看,這本書的故事就是有那樣的魅力。”

大不列顛室友有些誇張地說道。

席原搖了搖頭,沒再說話了。

轉過頭,看著手裡拿著的,翻開的《七種罪》“傲慢篇章”。

大不列顛室友看著紙頁上的字句, 漸隨著作者的描述再彷佛被拉入那個有些絕望的世界, 沉浸其中。

“傲慢篇章”的主角

正如看過的室友所說,

是一個擦鞋泊車的底層人, 卑微的如同塵土, 在所生活的地方毫不起眼。

他叫諾維勒,但整個篇章的故事中,從未有人叫過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只是出現在他的自語中。

諾維勒所生活的地方,是阿美利加州最北部國家中的一座大都市,

這個國家軍閥與黑惡勢力並存,政府的力量被擠壓到角落裡,只有在允許存在的富人區才能發揮作用。

自然而然,就導致這個國家秩序混亂,某些原本該在陰影中的產業異常繁榮。

即便是諾維勒生活在的大都市,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員或是死於黑幫仇殺,乃至黑幫軍閥和政府力量的交火,

整個城市涇渭分明的分為富人區和貧民區,富人區的秩序有黑幫和政府力量共同維護,而貧民區就完全失去秩序,滋生著各種陰暗和犯罪。

而諾維勒就是這座城市最底層的民眾之一,即便是做著皮肉生意的妓女都能在他面前趾高氣昂, 即便是一個黑幫的小混混都能在他面前耀武揚威。

而事實上,或者說這些人都是他最多的顧客。

書中描述, 諾維勒歲數已經不小,大多數人見到他時,他都是句僂著腰,有些駝著背,低著頭,

靠著給人擦拭皮鞋,引路,泊車為生,他沒有房屋居住,但有個固定住所,在一處公園裡的亭子底下,

公園夜晚不對外開放,諾維勒夜晚便背著自己的行囊回去居住,為此,他需要支付給看守公園的人一筆錢,並在第二天公園開放之前離開。

而諾維勒之所以擦鞋生存的工作,只是因為他父親也曾經是個擦鞋的,

只是他父親比他混得好,曾經在一個大酒店門口有個固定的位置,這是他嘴裡常誇耀的事情。

而諾維勒只能流連於一些混亂的街區,

大多數時候都是某條街道的旁邊,諾維勒是一個自卑而驕傲的人,

他常常覺得自己或許也該是個大人物,

但生活的現實和他的暢想完全割裂,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對他吆五喝六,

所以他又自卑到了骨子裡。

傲慢篇章的故事就在這種背景下展開。

“……化著濃妝,穿著最豔麗的衣服的一個妓女,從街邊走到了諾維勒的跟前。”

“諾維勒是低著頭,彎著腰的,他看不到妓女臉上的濃妝,只能聞到妓女身上濃鬱的,還未散去的煙味和混雜著劣質,刺鼻濃烈香水味,看到妓女腿上穿著的勾絲便宜絲襪。”

“這是個妓女,是個便宜的妓女,身上噴著如此刺鼻的香水,或許是身上有體臭,或許只有那些沒錢的小混混才能看得起這樣的妓女。”

“諾維勒這樣想。”

“同時將頭再埋得低了些,只是看著妓女腳上的鞋子,免得妓女覺得他看著她的腿有所冒犯。”

“‘把我鞋給我擦了’”

妓女的聲音響起,她從沒注意諾維勒,

她現在的動作就像是走到路邊的台階邊,擦去腳上沾上的泥土,

誰會對台階過多關注呢。

“好的,女士。我一定會還你一雙乾淨嶄新的鞋,用來搭配您修長筆直的大腿。”

諾維勒將腰再低了些下去,殷勤地說道,

因為諾維勒的讚美,妓女低下了些頭,看了諾維勒一眼,

這個彎著腰,低著頭,手上跟臉上皮膚粗糙發皺的老頭嘴裡吐出這樣的誇讚,讓她覺得有些反胃跟惡心。

皺了皺眉頭,妓女強忍著惡心,等著諾維勒拿著布將她腳上的皮鞋擦乾淨,就一把將一美元的鈔票扔在了地上。

諾維勒笑容滿面的去撿,將錢撿起來後,妓女已經是走遠了,

諾維勒直起些腰,抬起頭去望那妓女,

怕是去著急著招待客戶吧,也不知道是哪的貨色,

或許哪天他也能光顧下。

諾維勒這樣想。

就在這時候,又來了位客人,

提著袋子髒了的皮鞋,昂著頭從諾維勒身側走過,

倒不是對諾維勒趾高氣昂,諾維勒就是個擦鞋匠,還沒有什麽能讓別人趾高氣昂的。

客人只是將袋子髒皮鞋扔到了地上,

說了聲,“等會我來取”。

就徑直走了,也沒等諾維勒答應,

或者說就沒想過諾維勒會拒絕,

而事實也是這樣,

諾維勒在聽到旁邊有聲音響起的同時,

就趕緊再彎下了腰,低著頭,連忙應著,

“好的,我一定給先生你擦拭到最乾淨。”

諾維勒連來人的臉也未曾看到,只看到走過去那人身上穿著西裝西褲,

扔在地上的皮鞋也大多是配西裝的。

還不知道是做什麽的呢,

或許就是裝腔作勢的小混混吧。

諾維勒再看著那袋子要擦的皮鞋上全是些積累的灰塵和汙垢,

這樣想著,

在蹲下身,在街邊坐了下,

低著頭,拿著布擦拭著這些皮鞋,

擦著擦著,似乎是想到什麽,

諾維勒找出了雙最好的鞋子,將那鞋子拿著布一點點擦拭著最乾淨,

就像是嶄新的一般,還反映著些光,

只是鞋面上還是有鞋穿久了留下來的褶皺,諾維勒不是很滿意。

將這雙皮鞋拿到了手裡,諾維勒先是抬起了些頭,然後才再直起了一直句僂著的腰,

朝著四周來回張望了圈,已經看到先前的那人,周圍也沒有過路的人,

諾維勒放心下來,再低下頭,望著手裡這雙乾淨鞋面反光的皮鞋,眼睛發亮,

腳上互相蹬著鞋跟,著急忙慌的將自己腳上穿著的雙破舊老鞋脫了下來,

就要將手裡這雙乾淨的皮鞋放在地上去穿,

不過跟著又頓住動作,

滿地找了找,找了兩個乾淨的塑料袋先套在了自己腳上,

再連帶著塑料袋,去穿上那擦拭最乾淨的,最好的那雙皮鞋,

不過那雙皮鞋比他的腳小,諾維勒只能墊著腳後跟站著,

穿著這雙嶄新乾淨的皮鞋。

“……諾維勒,你今天怎麽能穿這樣不合腳的鞋出門呢!”

諾維勒直起了從來句僂著的腰背,昂起了一直低著的頭,

他墊著腳,穿著那雙皮鞋,似乎自己也變高了些,俯視著周圍,

“你這個擦鞋的,將我的皮鞋擦乾淨些!”

諾維勒昂著首,對著眼前空空蕩蕩的地方說著,

似乎穿著這雙好的皮鞋,他也變成了更高貴的人。

不過,不合腳的鞋只能讓他墊著腳,

套在腳上的塑料袋,沒動一下,就讓他腳上發出聲響。

……

“呼……”

席原看著這段,長吐了口氣。

文中這段劇情描寫的十分滑稽而荒誕,

但就是這樣荒誕的劇情,將一個卑微如同塵土擦鞋匠的幻想與現實的割裂體現的淋漓盡致。

以至於明明是滑稽的場面,卻讓讀者笑不出來,反而感覺到內心有種說不出的酸楚。

即便席原這是第二次看了,看到這段劇情時,依舊覺得壓抑的難受。

長吐了口氣,才勉強緩解。

“哎……”

旁邊大不列顛室友也歎了口氣,

席原轉過頭望了眼鬱鬱的室友,才回過頭,接著看著這傲慢篇章的故事。

……

文中,傲慢篇章的故事還在繼續。

諾維勒偷偷穿顧客鞋子的事情並沒有被發現,

諾維勒僅僅是穿了很小一會兒,只是看到很遠處有人來了,

就趕緊將鞋換了回來,再恢復了先前那種彎著腰,低著頭的模樣——即便很遠處走過的人並不是先前那顧客,

走過的時候甚至沒有多看他一眼,他諾維勒還是緊緊低著頭,害怕被發現,

而當那原先的顧客回來時,諾維勒更是如此,

深深低著頭,將腰比以往都低得厲害,將剛才他穿過的那雙鞋,放到了那幾雙鞋的最底下,

唯恐那客人發現一絲蛛絲馬跡,招來一頓毒打,

而事實上,這客人根本沒有閑心去關注這樣一個卑微如同塵土人的反應,

只是提上擦好的鞋子,扔下需要付的錢便走了。

但這卻也將諾維勒這個卑微小人物的謹小慎微體現的淋漓盡致。

雖然深深埋著頭,彎著腰的諾維勒在整個過程中還一直想著另外一件事,

他只是在想,這個客人究竟是做什麽的,這麽快就去而複返,

說不定就是來和那妓女私會的某個小混混。

等著客人走了,諾維勒嗤笑了聲。

文中,

劇情再往後,

諾維勒坐在街邊等了許久,都再沒客人過來。

他就一直句僂著腰,低著頭,

街道跟路上的人來來往往,他都只能看到來往人身上的衣著,

看不到還在那之上的臉。

而諾維勒就對著這些過路人身上的鞋子,褲子,心底暗暗點評著。

“鞋子這麽舊,全是灰,卻又要穿出來。難怪不肯過來我這擦鞋,怕是連擦鞋的錢也沒有。”

“開著車?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司機……做些什麽工作不好,卻非要在別人面前當狗。”

“穿著這麽豔麗,也是個妓女吧,看這穿得嶄新,怕是收費很貴吧。”

“……給我兒子鞋子擦乾淨,要是有一點不乾淨,我就不給錢。”

一直等到傍晚,來了個潑辣的婦人,帶著個穿著學校校服的學生,

“這可是學校的鞋子,你別給我兒子擦壞了,那學校裡的同學可是都要嘲笑的。”

“女士,我擦得鞋子是最乾淨的。”

“那可最好,不然這雙鞋子那可賠不起,那可是在學校買來的皮鞋……”

諾維勒在這潑辣婦人不停念叨聲中,

結束了這今天最後一單生意,

等鞋子擦完,婦人卻說擦鞋的時間花得舊了,耽擱她兒子的時間,

隻願意給諾維勒五十美分,諾維勒和她糾纏了陣,

最後婦人扔下五十美分就帶著她兒子跑了,

有風刮來,吹著地上的五十美分到處飛,諾維勒去追錢,回過頭來再去追那婦人,就已經追不上了。

諾維勒就看著那婦人離開的方向,嘲笑了句,

“穿著這樣破爛的皮鞋,卻要專門來擦,也不知道上得是怎麽樣的學校。”

到這時候,已經是傍晚。

太陽就要日落,

街道上已經看不到行人,

諾維勒也開始慌忙收拾著東西,

這條街道相對混亂,而到了晚上,這裡黑幫和些不要命的小混混活動,就更混亂了。

諾維勒不是覺得自己害怕了,

他覺得,自己即便是拚命,也能打贏一個小混混,

但那種小混混就像是廁所裡的蛆蟲,命一文不值。

而他要是受傷了,等到第二天,他的客人們可能就等不到這片街區唯一一個擦鞋的人,

雖然或許那些人並不那麽需要。

“……哦,諾維勒,你怎麽受傷了。”

“戴薇絲太太,不用擔心,我只是……”

回那固定住所的路上,諾維勒心裡還像是排練一出話劇一樣,

上演著和現實割裂的故事。

……

文中劇情繼續,

收拾著,背著行囊的諾維勒,回到了那公園。

公園這時候已經關閉了大門,

諾維勒背著行囊,是從公園邊上的圍欄,有些艱難著翻了過去,

圍欄上的鋼條斷裂了一根,還掛了一下諾維勒的褲子,將諾維勒的褲腳後面掛出一個洞,

讓諾維勒再罵了一句這公園的設施。

這公園晚上是不允許進人的,

而諾維勒給公園那工作人員的錢,只是讓那工作人員不告發的錢。

背著行囊,諾維勒往著自己每天住的公園亭子底下走去,

這個亭子是公園最好的地方,諾維勒是這樣認為的,即便是下雨的時候,這個亭子也能遮擋風雨,

比公園的其他地方要好很多——這公園是不止諾維勒一個人居住的,

還有著不少的流浪漢,也會在晚上翻進來,或是睡在草地上,或是躺在什麽擋雨擋風的地方。

而諾維勒之所以能睡在亭子底下,自然也有給了那工作人員錢的原因。

但今天,

諾維勒回到公園裡,常住的亭子底下,

卻看到亭子底下卻已經住了個人,

是個有些魁梧的年輕流浪漢,自然比老邁駝背的諾維勒要健壯,

諾維勒有些憤怒,

這是他睡覺的地方,怎麽能有其他人呢。

他明明是給了錢的,和那些倒在草地上,長凳子上的流浪漢可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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