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朋友指出嘉禾吳簡的畝收三斛-五斛的問題,所以我給大家說明下三國時期的畝收情況,所有資料皆來源於離當時最近的史料。
首先還有要確定一點,那就是東吳時期那邊的農業技術是整體落後於中原與蜀漢的,我也會舉例說明。
我在小說裡寫蜀漢12-15斛是保守的,甚至還達不牛逼的水平,當時為了寫小說,也沒有詳細去論述說明,所以取了一個平均值說明。
蜀漢方面
資料:《華陽國志》,乃東晉時期成漢常璩撰寫於晉穆帝永和四年至永和十年(348年-354年)的一部專門記述古代中國西南地區地方歷史、地理、人物等的地方志著作。
常璩,蜀郡江原人,研究蜀漢資料最可信的書籍之一。
《華陽國志·蜀志》:“綿竹縣劉焉初所治。綿與雒各出稻稼,畝收三十斛,有至五十斛。”
此意思就是:綿陽和雒城兩地分別水稻畝產為三十斛和五十斛。即便把這些看作為最高畝產,平時達到十斛以上是沒有問題的。
這兩地都在成都平原上,因此這也是為什麽稱成都為‘天府之國’的原因,水稻畝收三十斛和五十斛這就是他們底氣,這也是諸葛亮常舉十萬兵攻魏的底氣所在。
當然這只是益州最為肥沃的地方而已,巴地相對貧窮一些,貧窮的旱田畝收3斛也有可能。
為什麽蜀地會這麽高產,這是主要是因為土壤以及都江堰原因,還有益州最先受到開發,農業水平高於整個南方,與北方持平。
蜀地:蜀郡、廣漢郡、東廣漢郡、犍為郡。
巴地:巴西、巴東、涪陵、巴郡等郡。
吳國方面
東吳在三國期間才第一次大規模的受到開發,但距離頂峰之時,肯定自然遠遠不如。
江東以及荊州地區還在使用春秋戰國時期的‘火耕水耨’耕種方式,非常的落後。
具體詳細的最高的畝收資料,我沒找到,根據走馬樓吳簡所說,確實是畝收3-5 斛米,稅收58%,孫權小兒實在狠。
但這不代表是正常的水平,因為水稻的畝產比小麥、粟都要高。
荀悅(東漢時期)《前漢紀·文帝二年》載有晁錯複說上之言曰:“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作者不過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三百石。”100畝產粟300石,畝產粟3石,3石為3斛。
由此可見,在四百年前,畝產粟就能達到3斛米,相比與四百年後的吳國治下的長沙郡,農業水平差距可不是一星半點。
但是其中差別不一樣的是,火耕水耨不太辛苦,可以大批量耕種,因此相對來說同時間內可耕種的田地會更多,這或許是孫權敢收58%稅的原因。
至於為什麽吳國時期荊州農業落後,那是因為孫權跑去開發建業去了,《吳都賦》完全描寫出建業的富饒。
到南朝時期,耕種的水平提高,江西豫章有畝產達到二十斛,江東地區達到十斛也是甚多。
魏國方面
稽康在《養生論》中說:“夫田種者,一畝十斛,謂之良田,此天下之通稱也。”畝收十斛。
《晉書·傅乾傳》(四十七卷):“古以步百為畝,今以二百四十步為一畝,所覺過倍。近魏初課田,不務多其頃畝,但務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數十斛。”
旱田畝收十余斛,水田收畝收數十斛。
根據有限的資料來看,吳國的農業水平……
三國農業情況複雜,我也很難說清楚,就粟、水稻的畝產就要扯半天,還有沒計算進去的黍。
加上沒有說的,上田、中田、差田根本聊不清楚的事,所以我在小說裡取嵇康的一畝十斛,就是取中間值,簡單說明下,新式耕法和蜀中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