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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次相親當天,逮捕相親對象》第五百一十四章 案情分析會
,第一百次相親當天,逮捕相親對象

 【叮!最強警察培養系統任務發布。】

 【偵破鴻福村池塘沉屍案,限期五天,完成任務,獎勵開啟聽覺基因鎖,失敗或者超期取消任務獎勵。】

 這一次,竟然是開啟聽覺基因鎖。

 聽覺強化,陳言已經領取了兩次相關的提升。

 第一次是聽覺強化,之後是二度強化,這兩次強化單獨來看的話,只是讓陳言的聽覺更加靈敏,但是遠不像視覺基因所開啟和嗅覺基因鎖開啟那樣,有一種質的飛躍的變化。

 而這次任務獎勵,如果完成的話,那陳言終於要完成聽覺基因鎖開啟了。

 三個小時後屍體被拉走,偵緝五分隊因為是剛剛成立的偵緝隊,人員配置還不齊。

 偵緝員雖然不缺,能夠保證日常工作的推進,但是像驗屍的偵緝員,暫時還沒有配置到位,驗屍工作陳言交待給了偵緝二分隊。

 二分隊負責驗屍的偵緝員王猛,陳言很熟悉,能力也很出色,接下這個工作肯定沒什麽問題。

 現場,陳言還接觸了一下報案當事人。

 說來有點奇葩,報案的人並不是東灣鄉鴻福村的人,而是從市裡過來野釣的。釣魚釣上一具屍體,也特麽是無語了。

 報案人叫張浩,40多歲,中年男子。此刻,正在車裡做筆錄。

 “我是今天早晨7點多過來釣魚的,這地方是個野池塘,我一個東灣鄉的朋友推薦的,一個星期前我還來過。”

 張浩平時喜歡野釣,專門挑一些鄉村沒人管的池塘去釣魚。

 這個池塘,他也不是第一次來,收獲還不錯,所以這裡也算是他的一個野釣據點了。

 “我平時玩路亞比較多,但是這個池塘裡邊有不少野生草魚,我來這都是用餌釣.”

 根據張浩提供的信息,他是早上7點多到達池塘開始準備釣魚的。“搭建完魚台,弄完魚餌差不多8點半左右。”

 “屍體是在下窩的時候,魚鉤意外鉤到的."釣到物體和魚的感覺是不一樣的。

 當魚鉤鉤到屍體的時候,張浩就知道是碰到異物了。

 “我原以為是掛底了,但是用力拉魚線的時候,還能微微移動,只是很重。”當時張浩用的是長竿,線也比較粗,所以並沒有斷線。

 “當時我也不知道掛上了什麽東西,就開始用力往回拽,結果不一會就發現一具屍體漂在了水面上.”

 即便過去了三個多小時,即便現場現在依然有很多人,張浩的臉色依然有些慘白,雙手不停的顫抖,還有雙腳也在不停的打顫,明顯被嚇壞了。

 案發的池塘距離鴻福村比較遠,所以張浩發現屍體的時候周圍並沒有人。

 可以想象,一片空曠的池塘,水面上出現了一具屍體,就張浩一個人,是一種什麽感受。

 至於報案人本身有沒有嫌疑,可能性倒是不大。但是,辦案就是這樣,什麽可能都存在。

 賊喊捉賊的情況,陳言見過也不止一次了。偵緝五分隊會議室。

 和陳言曾經剛去過的四個偵緝分隊不同,偵緝五分隊因為是前兩個月剛剛成立的,所以現在的辦公場所是租賃來的,很多基礎設施還不完善,新的偵緝隊駐地正在建設當中,過兩年才能夠投入使用。

 今年開始主持第一次案情分析會。偵緝五分隊隊長藍凌霜開始匯報。

 “死者王俊傑,男28歲,鴻福村村長王大志的大兒子。”

 “今天上午8點55分,我們分隊接到報警電話,有人在東灣鄉鴻福村一處池塘裡發現了一具屍體。”

 “接到報案後,我們第一時間向隊裡做了匯報,9點10分,我們到達現場開始現場勘察。”

 “首先,經過鴻福村村民的辨認,基本確定死者叫王俊傑,父親王大志是鴻福村的村長,但是王

 俊傑並沒有和父親王大志居住在一起。”

 “王俊傑的具體住址還在查找,目前還沒有消息反饋,他的父親已經在審訊室接受問詢。”

 “第二,有關報案人張浩,家住連城馬山區蓮花街23號,根據張浩的筆錄,他是在釣魚的時候發現了這具屍體,然後打的報警電話。”

 “目前,沒有發現張浩本身有可疑的地方,但是我們已經開始了對方的背景調查工作。”

 “第三,我們發現死者生前左手佩戴的手表、戒指消失。”操作投影儀,是王俊傑左手的特寫照片。

 “從屍體水中浸泡的痕跡看,手表和戒指應該是在死者拋屍池塘之前不見的,還有死者的手機,一直沒有找到。”

 “第四,死者的致死原因,初步判斷是頸部動脈割裂傷,導致失血過多死亡,但是具體情況還要等驗屍結果出來,才能最終確定。”

 “第五,王俊傑的死亡時間,從屍體浸泡的程度上看,應該死於三天前。”“陳隊,這就是案件的大致情況。”

 陳言點點頭:“各位。”

 此刻,會議室裡,重案組的成員劉青山、張朝陽和王剛、趙兵四人也都到齊了。

 涉嫌凶殺,案件已經上報遼省偵緝大隊,案件由重案組接手。“剛剛藍隊長已經將案子的大概情況做了通報。”

 “目前,死者的身份已經得到確認,死亡原因和死亡時間也基本確定。”“接下來根據已經發現的細節,進行走訪調查。”

 陳言站在投影前,開始安排工作。說實話,藍凌霜還是很有能力的。

 很多現場的細節都介紹到位了,而且很有調理,在通報案情的時候,連帶著一些線索背後需要搞清楚的一些細節,也都做了說明。

 但是,一些特別細節的東西,藍凌霜並沒有發現。

 比如死者身上殘留的極淡的香水味,比如死者腳踝和手腕那有很淡的勒痕,再比如王俊傑脖子上的草莓。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王俊傑生前的關系進行調查。 ”

 “從目前的線索看,王俊傑被拋屍池塘的目的很簡單,就是為了藏屍。”

 “而在藏屍之前,王俊傑手上的手表和戒指都消失不見了,單獨從這一點來看,王俊傑被殺有謀財害命的可能。”

 “而且,從王俊傑的穿著來看,他的經濟條件應該比較好,佩戴的手表和戒指自然不會太差。”

 “另外,從王俊傑手腕和手指上的痕跡看,手表和戒指應該是王俊傑長期佩戴的飾品,看看能不能查到這兩樣東西的具體樣式,也許可以成為案件的突破口。”

 “另外,查清楚王俊傑的所有關聯人,他平時和什麽人在一起,在哪裡上班,有沒有結婚或者有沒有女朋友。”

 從王俊傑身上穿著十幾萬的驢牌服裝,這種人肯定不會缺女人的。即便沒有結婚,也應該有女朋友。

 可是從王俊傑被殺拋屍池塘到案發,已經過去三天時間,為什麽沒人報失蹤?他的父母沒報案,女朋友也沒報案,什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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