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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縮小百萬倍:這真不是特效!》第四十章 那年那日那場雨
  為了讓這條廣告更有噱頭,林南開始在家裡四處“考察”,但在那之前,他將臥室的捕鼠陷阱,以及冰箱裡的攝像頭都給撤了。

  既然那位族長肯改口,那麽這些布置也就不需要了。

  那家夥能那麽輕易的將冰箱的管轄權放開,估計是以為這攝像頭會一直在冰箱裡,放不放開都無所謂了。

  可他哪能想到,這應試者同時也是出題者,這玩意對自己來說還不是想拆就拆?

  全都收拾的差不多了,忽然一個電話打了進來,是一個陌生號碼。

  林南立刻接起,聽聲音對方是一個年輕的姑娘,但她的語氣卻沒有林南想象中的那麽生分。

  “林南是嗎?我叫方雨,很高興聽到你肯接這個廣告,這樣我們就能見面了。

  那麽,你願意進一步了解一下合作細節嗎?”

  怎麽感覺……好像和我很熟似的。

  不會真的是我的哪個熟人吧?

  林南仔細想了想,自己認識的女生中好像沒有叫方雨的。

  “我……願意。”

  “好,那你今晚有空嗎?我們出來見個面。”

  也不知道這女孩算不算是業務能力出眾,感覺很自來熟。

  這和自己想象中的商業洽談不一樣啊!

  “有……有空。那我們在哪……”

  “晚上7點,我去你家接你。”

  “好……我家在……”

  “你沒搬過家吧?還住在那個四合院?”

  林南這下可以確定,這女孩並不是自來熟,而是的確認識自己!

  方雨……會是誰呢?

  “沒搬過。”

  “那今晚7點見,我還有事,不聊了,拜拜。”

  那頭匆匆掛了電話,留下林南一臉懵逼。

  這女孩到底是誰啊……我同學?

  如果是同學,那肯定是高中以前的。

  畢竟高中時代離現在不算太遙遠,那時的同學自己肯定有印象,但對於這個名字卻一點感覺都沒有。

  初中同學?總不可能是小學同學吧……

  林南想了半天也沒能想起來,乾脆不再去想。

  晚上就能見面了,到時候問問不就知道了?

  不過這樣也好,是熟人的話自己也能輕松點,畢竟是第一次談廣告,對方要是個盛裝出席的白領,一張口就是商業精英的腔調,那自己肯定會憋死!

  ……

  掛上電話,林南隨意的吃了頓午飯,接著睡了個午覺。

  下午起床後洗了個澡,又做了些準備工作,時間一晃就快7點了。

  萬事俱備,只差最後一步。

  林南望著床上的兩件外套,一件是西裝,一件是風衣,一時不知道該選哪一件。

  正在糾結的時候,院門開了。

  正好,讓老姐幫我選!

  林南丟下了選擇困難症,來到院子裡迎上了姐姐。

  她剛接了梓軒放學回來,進到院子裡後卻沒有關上院門,而是直接對林南激動的說,“小南,你猜我在胡同裡遇上了誰!”

  林南剛想讓姐姐幫自己挑衣服,還未開口就被堵了回來,一時間有些茫然,“誰啊?”

  林欣的臉上寫滿了“你絕對猜不到”這幾個字,但也沒打算和他賣關子,直接轉身對院門外招了招手,“快進來!”

  話音剛落,門外走進來一個身穿土黃色風衣的年輕女孩。

  她容貌姣好,一雙大眼睛炯炯有神,看樣子很是精明幹練,

配合著一頭簡約的馬尾辮,儼然一副成熟女白領的模樣。  她一進來,就略帶玩味的問林南,“還記得我嗎?”

  這聲音,好耳熟……

  “我記得!上午是你給我打電話的,方經理……是嗎?”

  方雨無奈的笑了笑,“看來你是真不記得了。”

  林欣這時候插了句嘴,“什麽方經理啊!你這孩子,小雨都不記得了?”

  林南以為自己看到對方的樣子後,多少也能想起點什麽。

  可……並沒有。

  林南有些不好意思的搓著手,“給點提示?”

  林欣看著這個記性不佳的弟弟,無奈的搖著頭,“她搬走之前,你還說以後要娶人家呢,這麽快就不記得了?”

  娶……娶她?!

  這個關鍵詞可不一般,林南長那麽大從沒對哪個女孩有過這種承諾。

  除了她。

  林南不可置信的看著方雨,“你是……周雨?”

  方雨滿意的笑了,“想起來啦?”

  當然想起來了……

  不過這也太久遠了吧!

  怪不得自己沒印象,這果然是自己小學時代的玩伴,並且自己從小學畢業以後就再也沒見過她。

  現在她長大了,還改了名,難怪想不起來。

  這位原先叫周雨,也住在這個胡同裡,同時從幼兒園開始就和林南在一個班,一直到小學畢業。

  林南6歲那年,也就是剛上一年級的時候,父母去世,姐姐一個人挑起了這個家。

  那時的林南整日裡悶悶不樂,是周雨一直陪在身邊安慰著他。

  但是從三年級開始,周雨的家裡漸漸變得不太平了。

  她的父母天天吵得不可開交,於是她與林南角色互換,報團取暖。

  兩人算是那個年紀最要好的朋友。

  直到六年級即將小升初的那一年,她的父母終於還是對婚姻失去了信心,選擇離婚。

  那一年,周雨跟著她母親離開了這座城市,去了外地開始新的生活。

  分別前的那一天,林南還記得。

  那天不知道為啥,就跟演電視劇似的,偏偏在離別時刻下起了大雨。

  12歲的林南對哭個不停的周雨承諾,長大後會去那個城市找她,只要能重逢,他們就結婚。

  這一聽就是小孩子才會做出的承諾,現在看來和玩笑沒什麽區別。

  至於她為什麽改姓方,就和梓軒為什麽姓林而不姓顧一樣,父母離異後跟著母親生活,姓氏也就隨了母親。

  也難怪自己對這個“方雨”沒什麽印象,她改名的時候已經與自己分開了,記憶中的那個女孩一直叫做周雨。

  “你改了姓……我一時間沒想起來。”

  何況過了9年多,從長相上也根本不可能認得出來。

  “你記得就好。”說完,林欣很八卦的看了看兩人,“所以……小雨你這次回來,是想讓小南兌現承諾?”

  方雨笑了笑,沒有回答,而是看向了林南腰間的那枚鑰匙扣,“哇,好漂亮的鑰匙扣。

  和我外公的藏品……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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