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裂的理由也有三個。
之一,是器質性導致。先天算後天更多,殘疾和病變之外還有暗傷。如果我能那樣該有多好啊,或者說,為什麽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或者為什麽竟至於此。是什麽造成了這樣?
人都要走出溫室,去歷經風雨,需要有拚搏還有庇覆。一是我是我自己的自己,我自己的自己,我自己之外還有一個自己,外在的自己和內在的自己。一是從父母或者有溫度的親人朋友那裡傳達來的善意,他們表示了出來。
你能夠一直記得我,這是我的幸運。
有的人不會說話,但他心裡有,他每天都會想你好幾遍,但他說不出來。他種植了八分地的棉花,從早侍弄到晚,那些棉花絲絲縷縷都像你。
我能夠記得你,一直記得你,這是我的榮耀。
一是天地的允許通過和他人給出的某些空間。人走在什麽地方再也不用擔心了,拳打腳踢和遍體鱗傷已經把陰影收到了影子裡面,可以安心地勞累。
我得把我自己固定在一個地方,否則很大的可能我就沒有了根基。流浪只是一個理想,真的那樣反而會走沒了自己。他鄉好還是此鄉好的爭論一直存在,我只是不想你有太多的痛苦,
不承認還是會隱隱作痛,借著什麽理由在沒人的地方痛哭一場。
一生怔忪。
之二有關於情感的釋放,這裡是傷口發炎的地方,逃避來逃避去都逃不卻傷口發炎的夢想。無法趨向於一致,你的不是我的,我的不是他的。
這樣是這樣,那樣是那樣。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夢想,不一樣就是壓力,無法達到共識。都站在自家的田地裡說事,無法看到青天也無法看到大地。
只有自己心裡的疲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