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凶手是小張,因為法律有規定,未婚妻的口供不能作為證據。而本案,未婚妻也的確說謊了,她包庇了小張。
根據死亡時間判斷,可以排除女友。而本案的手法利用的是貓,一個陌生人是很難抓住貓的,並且了解到這個貓的習性(下面會說到)
②小張以敘舊為由,於晚上10點半來到死者家中,帶了幾罐啤酒,再下入三唑侖類極易溶於酒精的安眠藥。當死者有了睡意後,直接就趴在桌子上睡著了。而小張用早已備好的手槍,讓死者握住開槍(所以硝煙反應只有袖口與側臉),然後小張清除了所有自己留下的痕跡,等待貓回來。因為經常與死者接觸,所以小張了解死者的貓。而貓天性頑皮到處跑,本案的貓還有一個習慣就是每天大約夜裡12點會回來吃貓糧。
小張抓住貓,用魚線穿過鑰匙,系上活扣,綁在貓脖子上。一端放特別長,一端稍微放一點。短的那個先固定在附加安全鎖上,長的一端拿在手中。在鎖好門後,從氣窗放下貓,由於高度與貓前行,安全鎖落下。再等到貓進入房間吃貓糧,感覺貓停下來了,大力抽走魚線,鑰匙落在貓食盆旁邊,然後離開。
③本案中,死亡時間應該以直腸溫度為準,具體時間差不多在10小時,也就是在當夜11點。
注:
1.小王跟蹤女友,女友那20分鍾,就是發現了小王,並且嚴厲的拒絕了他的糾纏。並且20分鍾是不足以從死者家來回跑一趟的。
2.美林康博,是一種鼻炎噴劑,因為是柳絮飄飛的季節,女友柳絮過敏罷了。
———————第二案開始——————
案件簡介:
大地霜寒三千尺,悠然月半掛高枝
姑蘇城外南山寺,半是幽閉半神祗
沙彌夜巡星燈去,方丈花下魂魄失
驚鑼聲聲達千壑,哀鳴淒淒傳萬裡
現場初勘與屍表:
執事拈花俱聲奇,叢黃不染半點紅
面天枕地袈裟亂,頸上鋒痕知寒芒
鋒傷泛紫唇櫻粉,腿帶泥來手沾髒
面如墨星神如寐,宛若天成不得張
嫌疑人:
縣尊攜英雞鳴至,旭日未升朱染邊
知縣緣與方丈友,行至屍前怒滿天
責令仵作查因由,又將僧眾押在前
三令五申知嫌凶,奈何幾人皆訴冤
執事伏地再叩首,面帶驚恐三分淚
昨夜念經尚過半,聽得窗外腳步碎
步入禪房覓音去,蒲團現血愁上眉
遍尋不得方丈影,聞訊已然驚魂飛
監寺出列頓地拜,形若敢怒不敢言
晚膳才罷風驟起,心憂方丈畏霜寒
焚炭添暖禪房內,著爐生火佛像前
禮別主持臥榻後,驚聲陣陣震心尖
二人陳詞方訴罄,長老早已尊前拜
泣血聲聲將冤告,哀悼綿綿淚滿懷
膳罷便歸己房去,子時夢早臥榻開
醜過驚聞喧嘩聲,方丈緣已見如來
屍檢:
縣尊聞閉鎖心眉,撚須苦思意未歸
忽有衙役高聲叫,仵作已然知由為
方丈升天時在子,髒腑經絡皆櫻緋
頸痕鋒傷藏劇毒,未過半體人早垂
結論:
現有線索零零碎,三人皆覬方丈位
雖則盡訴深冤情,然無何人能證對
昨夜齋閉時為戌,禪房三人皆入內
現有一問各看官,凶殺方丈知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