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李越的身體之內可以容得下兩個靈魂的存在,那麽這具身體就一定也能容得下其他靈魂的存在。
天外一族的詛咒,是作用於血脈上的。
只要是天外一族的人,不管延續多少代,都始終擺脫不掉存在於血脈詛咒的折磨。
這麽多年,天外一族不是沒有想過讓自己換一具身體來瞞天過海,躲避血脈詛咒的困擾。
也就是所謂的奪舍。
但是,這樣,就會出現不可逆的弊端。
雖然你的靈魂在另外一具身體之內存活了,但是你還能算是天外一族的人嗎。
失去了原有的身體,也就等於失去了天外一族的血脈帶來的神力和權利,還有種種不可思議之力量。
若是天外一族,人人都如此,那和天外一族滅族,又有什麽區別。
這樣的辦法,被提出的時候,就得到了很多人的反對。
天外一族,想辦法解除詛咒的目的是讓自己的族群想辦法延續下去,而不是想辦法達到滅族的目的。
自然是行不通的。
而且,奪舍還有一個無法解釋,也無法解決的弊端。
排斥!
一個靈魂,在肉體誕生的時候就存在了。
隨著時間的推移,靈魂得到完善,也和這具身體達到了一種無法言明的契合度。
這是任何東西都無法替代的。
這種契合度,保證了一個靈魂和身體完美的配合和長存,可不是你隨隨便便往一具身體之內放一個靈魂,就能完成的。
這就好比不同的化學液體,本來是需要玻璃的,你卻是將其放在了一個紙盒子中。
那可不是創舉,那是災難。
到時候,不光靈魂會消散,連同這具身體也會跟著一同死亡。
奪舍,沒有你想象的那般簡單。
不是你隨隨便便往一個身體中放一個靈魂,他就能活了。
不說其他,單單是一個排斥就不是常人能夠解決的辦法,就算是天外的力量,也難以完全的排除這種力量。
先生想要奪舍,自然是想要徹底擺脫詛咒,好好的活的。
而不是出現什麽排斥,讓自己消散,或者困在一個身體內成為廢物的。
先生,絕對不允許自己變成那樣無用的存在。
在先生看來,天外一族的很多人之所以不允許奪舍這樣的方式,與其說是不能讓天外的血脈斷絕,還不如說是舍不得自己現在擁有的一切。
現在的他們,雖然身受詛咒的危害,但是他們都是身懷神力的強大之人,隻手遮天也不為過。
但一旦奪舍,先不說能不能活,就算是僥幸活下來了,那曾經擁有的一切,也都失去了。
要他們像一個普通人一樣的活著,那簡直是比受詛咒的折磨還要難以接受。
所以,除非是萬不得已,不然是不會使用奪舍這樣的危險行為的。
在先生看來,那群人就是一群膽小鬼。
先生一直都認為奪舍是一條可行的道路,換了一個身體,失去的東西還能再找回來,但若是詛咒身死了,那就真的什麽都沒了。
先生只是一直都在尋找合適的機會和合適的人選。
終於,李越的出現,讓先生看到了最完美的身體。
李越天生雙魂,這簡直是完美的解決了排斥的問題。
既然這樣的身體能夠同存兩個靈魂,允許其他靈魂的存在,那就一定也能容忍先生的靈魂存在。
沒有了排斥,那先生奪舍之後,就一定能活。
而且,李越作為李燃和李星辰的後代,身體的血脈之力一定不會差,甚至可能比先生現在的這個身體更好。
這也就避免了喪失神力,成為普通人的難題。
這難道不是上天的賜予嗎,這簡直就是上天為先生精心準備的完美容器。
而且那時候的李越還是嬰兒,是空白一張,想要怎麽塑造,想要怎麽變得更加適合自己,完全是由先生一手掌控的。
如此,簡直不要太完美。
於是,在得到李越之後,本來是想斬草除根的先生最後沒有那樣做,卻是也沒有大發善心的放過李越。
而是將李越當做鼎爐一般的喂養起來,捏造虛假記憶,在李越的身上施加各種秘術,讓李越完完全全成為自己的完美載體。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隨著長大,李越的能力超越了先生的想象,就算是時刻在盯著李越,但李越的才能還是讓先生有些措手不及。
隨著李越的不斷成長,雖然離先生想要的完美鼎爐越來越好,但是李越身上的變數也是讓先生覺得越來越不安。
先生是十分謹慎之人,不可能將全部的希望都放在奪舍之上,萬一失敗,豈不是全玩完了。
對此,先生還想出了一種另外一種解除詛咒的辦法。
那就是讓李越也身中詛咒。
當然了,是和自己身上的詛咒很像,但又有些不同,而且還有救治之法的詛咒。
不然的話,毀了這樣一件好的鼎爐,豈不是可惜了。
先生要拿李越當做小白鼠。
先生想要看看,擁有大巫族血脈的李越,在身中詛咒的情況下,是否能產生什麽奇妙的變化。
從而給自己帶來意外的驚喜和啟發。
說不定不需要奪舍,就能依靠李越身上的變化解開詛咒的秘密。
所以說,先生在李越的身上可是下了很大的功夫,花費了數不盡的精力和時間。
李越是自己精心打磨的寶具。
眼見寶具成功在望, 眼見自己身上的詛咒越加不安分,卻要親手將自己的傑作給毀掉。
先生自然是百般不願,萬般不舍的。
也就有了面對李越的挑釁,而先生卻是猶豫不動手的一幕。
李越看向先生,臉上有著得意。
“怎麽,是不想浪費在我身上花費的那麽多的精力,還是舍不得我這具可以救你的身體。”
李越的話越來越透露出太多的信息。
聽在所有人的耳中,讓他們覺得,在先生和李越之間似乎有著一個天大的秘密。
先生冷笑,他是舍不得,但是還沒有到那種受人擺布的地步。
李越如此挑釁,若是先生真的什麽都不做的話,那麽先生真的要被人恥笑,還不知道會傳出什麽樣的謠言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