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一小笑笑鬧鬧之間,馬車已經進了城,入眼處人來人往,車水馬龍,熱鬧非凡。
這座城被稱作牂牁城,牂牁城依山而建,一棟棟雕梁閣樓林立,蔚為壯觀。
洛水瑤一臉興奮,拉著王富貴下了馬車。
兩個隨從跟著自家小姐和小姐救下的陌生男子一陣東逛西逛,買了些胭脂水粉,新奇玩具,王富貴也被當作行囊架,兩隻手都是。
王富貴無奈,心裡不禁想到:逛街果然是女人的天性,連這都還沒發育的小姑娘也不能免俗。
小姑娘一手一串冰糖葫蘆,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似乎很高興的樣子。突然前面的少女轉身小跑過來,把王富貴手裡的東西全扔給本就已經不堪重負的隨從,一邊拉著王富貴,一邊神秘地說:“富貴哥哥,給你瞧一樣好東西!”
“好東西?”
看著眼前出現的古樸木樓,只見牌匾龍飛鳳舞寫著四個大字:“劍杯?”
洛水瑤聽到王富貴口中的嘀咕聲,臉皮一紅:“你罵人!人家這叫做‘懷劍’,不叫劍杯。”
王富貴有些尷尬,自己認錯了字還看反了方向,被一個小姑娘指著鼻子指正,確實不是什麽光彩的事。想要發作,可看著街上人來人往,又瞧見小姑娘嘟著嘴,白著一雙大眼睛的樣子……
“唉,算了,這人也太多了,小姑娘也太可愛了......”
“不過這名字本身就很奇怪嘛”
等踏進了木樓,琳琅滿目的兵器,瞬間讓得王富貴目不暇接。
他雖然不會用劍,只會一點逃命的本事,可天下男人人,又有多少不愛這打打殺殺的器物呢?
特別是劍。
劍,乃兵中君子,古往今來,用劍的人一直不少,特別是從當年逍遙劍仙提三尺青峰橫行江湖,一劍一歌一壺酒,不知留下了多少傳世詩篇,劍在百兵之首的地位便再也無法動搖。以至於,用劍熱潮一直高漲至今,哪怕是天下的文人墨客也都喜歡配上一柄劍,喝上一杯酒,好似能指點江山。
王富貴雖不是那種風雅之人,可對於劍,他還是很喜歡的。雖然他不會用劍,可是經歷了之前的種種遭遇,他發現,自己似乎長得不太凶,每個人看到他,都覺得是可以欺負的樣子。
想到這,他加快了腳步,從一排排的劍架上時不時取下一把各式長劍,然後又放回去。
店鋪老板認得王富貴身後的少女,也不敢對這粗布麻衣的少年有一絲輕視,並且看少年精挑細選的模樣,確實像是懂劍之人。
老板略有思量,便一臉溫和笑意,快步迎上去:“喲,洛小姐,歡迎大駕光臨呀!”
老板先是對少女一陣歡迎,待得少女笑著點頭後,才轉向王富貴道:“這位小哥,您眼光真好,這一排,可是我們這店裡最好的一批了,在這牂牁之地,都可以說是名大名鼎鼎!來,您看這把,劍長二尺七,劍寬兩指,劍重四斤八兩,劍身雕有大蟒龍紋......”
見少年不為所動,老板又指向旁邊的一把劍介紹道:“此劍乃是兩年前一位落魄書生拿來當的,說是祖傳之寶,乃是鑄造大師玄機子用地底玄鐵、海底精石等三十多種金屬打造而成,您看......”
少年聽玄機子這個名字眼神一亮,問道:“多少錢?”
“五十兩!”老板伸出一隻手。
王富貴面色一僵:“我再看看別的......”
看見王富貴的神色,
老板心中了然,可也不好表現出來,隻好不再跟著,自行走去櫃台後坐著了。 王富貴裝模作樣的看著劍架上的其他長劍,可心裡卻思量著:這排劍都那麽貴的嗎?
於是,他慢悠悠得走到劍架盡頭,看到桌上也擺放著一些兵器,隨手拿起一把看起來霸氣無比的闊劍,問道:“老板,多少錢?”
“五兩銀子......”老板興致怏怏地道。
王富貴一揮衣袖,豪邁道:“我要了,給我打包!”
老板臉一黑,不過卻不好發作,隻好長長地舒了舒口氣,將王富貴精挑細選買下的“寶劍”包了起來。
王富貴接過老板遞過來的“寶劍”,滿意地在手上掂了掂,痛痛快快地從懷裡摸出五兩銀子,扔到老板手中。
待得王心滿意足的富貴跟著洛水瑤走遠,老板才罵罵咧咧起來:“我呸!還以為是個懂劍的公子哥,誰知道,也是個裝模作樣的玩意兒。”
......
背著劍,看小姑娘欲言又止,王富貴問道:“瑤兒妹妹,你是不是想問我是不是沒錢,才買了一把便宜的劍吧?”
洛水瑤確實有這個想法,被王富貴問出來,也卻是忍不住笑了出來。
似被人小瞧的王富貴不滿道:“我跟你講,哥哥雖然沒什麽見識,可那老板越是說得天花亂墜的,反而越不能信,而且,我也不會用劍,買來不過是裝裝樣子,讓自己看起來沒那麽好欺負罷了。”
說到這裡,他有些苦澀,唉,人善被人欺。
“既然都是裝樣子,那五十兩的劍,跟五兩的,又有什麽區別?而且你看,我這把劍,看起來就很唬人,比那又白又細的女人劍唬人多了。”
說著,王富貴將背後的闊劍拿下來掂了掂,往洛水瑤那邊遞了過去。
“這麽說來,好像是這個道理,不愧是富貴哥哥!”
見到小姑娘滿臉崇拜,王富貴大為滿足,心裡卻是一陣惋惜:“唉,小娃娃就是好騙,我倒是想要那把白花花的寶劍啊,可......算了,節約是一種美德!”
......
又和洛水瑤買了一身新衣換上之後,王富貴拒絕了洛水瑤讓他到家中做客的邀請,在與小姑娘的淒淒離別之後,駐足片刻。買上一匹老馬,提劍上馬西行去。
王富貴覺得,跟有些人的相處雖然短暫,卻會很難忘。比如邋遢的青年,比如風流的和尚,再比如可愛善良的小姑娘。
可轉眼又覺得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麽難忘,畢竟萍水相逢,有過一段同行的路程,可終點各有不同,終歸是徐徐硝煙,水上漣漪罷了。
想到這,心情不由得有些低落。可也正如他所說,終究是萍水相逢,總是要各奔東西的。因此,手中長鞭一甩:“駕!”
十數日的行程下來,少年新買的黑色長衫變得又髒又亂,遇山吃山,遇水吃魚,也沒多少心思打理。配上一頭油發,倒也有幾分江湖浪客的味道。
想到江湖浪客,他又想到了那位蹭吃蹭喝和邋遢青年,自己現在的模樣不就跟他一模一樣嗎?他突然記起那天早晨,他讓李小狂付酒錢時,李小狂說他會還。當時李小狂神情冷漠,好像還說了,有的事情需要了結,再後來,他說他很快就能還上酒錢了。
然後,墨衣公子一行人就來了,走的時候竟不知為何,要殺人滅口。然後,雲天和尚配合李小狂使出了驚天地泣鬼神,卻沒啥威力的一刀,成功瞞過美豔女子和鷹鼻老者,逃出生天。
可是,分明是自己馱著半死不活的李小狂一路逃亡啊,光頭和尚連一隻手都沒有搭過,說是什麽“男女授受不親”。
可是憑什麽,自己救了他,他還說酒錢已經還清了?越想越糊塗。
也不知道李小狂的事情了結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