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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系統闖南洋》第二百七十四節 還授勳?(第二百七十章配圖已經審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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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是見張新長像俊悄,老板娘答應賣一瓶酒給張新和尼亞小妞。

 “你們要喝什麽?”老板娘問。

 “威士忌!”尼亞小妞搶答道,“給我們來一瓶威士忌。”

 威士忌一般指蘇格蘭威士忌,一種40~45度的烈性酒。

 剛認識尼亞小妞時,她說過自己蘇格蘭人,10歲移民漂亮國。

 老板娘依言拿來一瓶威士忌,那種‘管夠’的1升版。

 佩服古人豪放,前世見不到1升裝的威士忌。

 不過,張新可不能任由女人胡來,這要是喝下去,不得掛白旗?

 第二天懷孕也有可能。

 “怎麽了?”張新按住瓶身問尼亞。

 “我父親和我繼母離婚了,”尼亞表情頹廢道:“我10歲開始和繼母一起生活,一直到我上大學,9年時間內,她給了我完整溫暖的童年。”

 “...”

 這種事情該怎麽安慰?完全沒經驗啊。

 國情不同,這個年代唐山沒有‘離婚’兩個字。

 當然,這不是什麽值得自豪的事情,女人完全沒地位,背後辛酸一言難盡。

 婦女能頂半邊天,解放女性思想和習俗束縛,也是張新將來要做的事情。

 接著張新和尼亞小妞你一杯、我一杯對飲起來。

 每一杯下肚,尼亞小妞都把眉頭鎖在一起,看的出來她並不喜歡烈酒。

 且已經喝到目光迷離。

 因為有‘千杯不醉’神技加身,擔心尼亞小妞喝多傷身,張新趁其不備,拿起酒瓶、仰起頭咕嚕咕嚕喝下大半。

 看的酒吧老板娘目瞪口呆。

 這時小酒館裡再次走進來幾個人,一副來者不善的樣子。

 這是五個身著略大白色襯衫、寬松西褲、系灰色領帶的土子青年。

 這身穿著,用前世眼光看,就像從某寶淘回來的一塊錢勞力士,看著就很衰。

 “你破壞了規矩。”其中一個青年指著老板娘訓斥,“違反了早上七點到下午三點前不允許營業的規則。”

 原來這五人也是夜店從業者,因為唐山人過去總是24小時營業,土人玩不轉,後來有了行業約束。

 說話時,五個土人青年也在打量張新和尼亞小妞,還把目光看向那名正在熟睡的女人。

 “把那個女人帶回去玩幾天。”

 土人不敢動金發的尼亞.戈麥斯,為首青年指向趴在吧台角落正在熟睡的女人。

 其他人三步並二步上前將女人從吧台上暴力抓起來。

 這時張新才注意到,女人居然是胡杏,醉的一埸糊塗、口吐泡泡、不省人事。

 ‘可選擇性任務:擊殺五人;獎勵:與胡聞虎盡釋前嫌;後果:另立一個比胡文虎更強大的土人敵人。’

 “...”

 張新有其它選擇嗎?

 看了眼背對著所有人,還在給自己灌酒的尼亞小妞,張新朝五名土人大喝一聲:“站住!”

 五人皆愣,停下步子對視一眼,不知張新所謂。

 然後,張新捧起尼小妞的緋紅雙頰,看著她鼻梁上的可愛小雀斑,用英語認真道:“他們打算抓你回去玩幾天。”

 “...”

 某人氣炸,手腳不靈地就要從包包裡取手槍。

 摸了半天,終於從包裡取出一支僅僅只有巴掌大小的女士小手槍,然後直接朝五人亂開一槍。

 結果,不僅沒有打土人,反而差點一槍爆了胡杏。

 張新心肝一抽,伸出左手壓下女人舉槍的手臂,同時右手往身後一抹,手裡多出一隻M1911.

 五人嚇慘,轉身作勢就要逃跑。

 “嘭嘭嘭...”

 昏暗的酒館內接連閃過光亮,黃燦燦彈殼在地板上跳舞,一起還有五條生命逝去。

 皆是背部中彈,最遠的一個已經跑到小酒館門口,半節身體趴在門坎上。

 “桀桀...”尼亞小妞像神經病一樣,陰測測地笑著,“這手槍是我送你的吧,天天帶在身上,是不是對我有想法?”

 看著女人好看的眼睛、緋紅的臉蛋,和那幾顆淡淡的可愛雀斑,張新腦一熱,身體前傾快速伸出舌頭從她嘴唇上舔了一下。

 “...”

 某人被定身。

 酒吧老板娘也驚呆了,死了許多人,這一對居然還在調情,心裡這樣想,從吧台後面走出來把胡杏從地板上扶起來。

 ‘任務完成,獎勵:與胡聞虎盡釋前嫌;與大清真寺領拜蘭維爾辛格建立不共戴天之仇。’

 “....”

 有句麻賣批不知當不當講。

 本來還打算去和蘭維爾辛格建立一點基礎友誼呢,人還沒見著,仇先確定了,人算天算不如系統算啊。

 不過眼下不是走神的時候,巡邏隊很快就會到。

 “這幾個土人想要擄走尼亞大使和胡杏小姐回去猥褻,”張新看向老板娘問,“我們屬於自衛反擊,你說對嗎?”

 老板娘眼角抽抽,她注意張新手裡捏著的手槍有抬起來的意思。

 “對!”老板娘沒了剛才頹廢和無精打采,精神特別好,“這幾個人看中了這兩位小姐的美色,想要擄回去猥褻。”

 張新放松手槍,對老板娘叮囑道,“這事過後去跟著我工作吧,繼續開酒吧可能會有危險。”

 “多謝大人垂憐。”婦人朝張新微微一個萬福,應了下來。

 “籲籲...”熟悉的哨聲傳來。

 張新輕車熟路地丟掉手槍,四肢伸展趴在地上。

 下一刻手持長槍的巡邏隊出現。

 見張新動作像練過千百遍一樣,尼亞小妞眼角跳跳,這得乾過多少壞事啊,才能做到像行雲流水一樣?

 氣的她在張某人腿上踢了一腳,“你給我站起來,怕個錘子!”

 “我是漂亮國大使,這幾個混蛋已經被我已經被全部擊斃!”尼亞.戈麥斯比較彪,手裡揚著手槍朝巡邏隊大喊。

 這其實相當危險,但人家不怕。

 都說漂亮國人不怕死、愛作死,張新見到了。

 很快更多軍警趕過來,海默和羅蘭德也幾乎同時到達。

 對於小酒館內的一地屍體,羅蘭德和海默都沒看見,他們隻關心尼亞小妞有沒有磕破皮。

 有沒有受到驚嚇,有沒有留下心理創傷..等等。

 “發生了什麽?”一名荷欄籍警察問小酒館老板娘。

 “這五個人進我的店,看見兩位漂亮小姐喝多,就想擄回去猥褻。”

 警察眉頭跳跳,立馬明白這五個人白死了。

 同樣問題,又問了一遍張新。

 “警長先生,為了保護尼亞大使,我被迫開槍,會不會因此坐牢?”

 趁著大家都在,張新連忙給自己爭取寬大處理機會,等尼亞.戈麥斯走了,不知總督羅蘭德會不會搞妖蛾子。

 警長下意識看向羅蘭德。

 尼亞.戈麥斯也看向羅蘭德。

 “這有什麽好猶豫的!”羅蘭德訓斥警長,“張先生保護尼亞大使有功,否則後果不堪設想,這事得授勳!”

 “是!”警長抬手敬禮。

 幾家歡喜幾家愁,大清真寺領拜蘭維爾辛格,很快知道自己的孫子被人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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