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裡放肆想著和蔣某人做連襟。
身體很老實,躬敬抱拳應是。
表示願意帶假小子逛三和城。
‘任務:成大事者不拘小節、俘獲宋淑頤芳心;獎勵:自由屬性+5.’
‘呃...’
張新走神一秒。
這麽大額的獎勵隻發生過一次。
難到宋淑頤換回女裝很漂亮?
否則魔方為什麽這麽大方?
話說魔方雖然不正經,實則在讓自己一步步變強。
這次應該也是出於同樣考慮。
不過,獎勵雖然誘人,任務難度也很高。
和蔡小景、鄭舟漫....及所有認識的女人不同,宋淑頤在另一個維度。
張新有後世靈魂、見多識廣,也感覺辣手。
不對!
不對!
張新突然想到,魔方為什麽叫假小子‘宋淑頤’?
不應該叫‘宋淑齡’嘛?
這時張新才意識到自己認錯人,張冠李戴了。
看年齡,宋淑頤大概率是宋一文的私生女。
因為張樂佳才28歲,不可能生出15、16歲的女兒。
心裡亂糟糟地想著事情,張新為宋淑頤拉開車門,邀請她上車。
“先生怎麽稱呼?”
坐進駕駛室,張新問。
“你叫我東周就行。”
一句自我介紹讓張新聯想到很多。
‘東周’大概是筆名。
從側面推斷,這是個文學女少年。
如果是這樣,事情要好辦許多。
幹啥啥不會,抄詩、抄文最在行。
“東周先生幸會,在下張新,請多多關照。”
張新一本正經再次自我介紹。
“客氣。”宋淑頤生澀地朝張新拱拱手,“你現在帶我去哪?”
“我們先去喝杯快樂水,然後去漂亮國領事館,然後去野鷺灣。”
“快樂水為何物?”
宋淑頤好奇問。
張新微微一笑,腳下輕輕給油,汽車行駛200米來到漢堡店。
店裡客人許多,大部分人手一杯快樂水。
掌櫃李浩眼活心敏,看到張新小跑過來,躬身抱拳道:“東家好。”
“給我兩杯快樂水,一份炸雞,打包帶走。”
“是。”
李浩再抱拳。
“這是你的店?”宋淑頤問。
“正是在下的小店。”
宋淑頤低低頭,沒說什麽。
估記是擔心說話太多,容易暴露性別。
李浩很快送來兩份快樂水和炸雞。
“嘗嘗看。”張新把快樂水遞給宋淑頤。
宋淑頤依言輕輕含住吸管。
冰冰涼涼,自然是很好喝。
宋淑頤眼睛明亮,驚歎問:“怎麽會如此好喝?”
二氧化碳也叫笑氣。
冰使人感到涼爽。
另一個主要構成糖,和煙一樣,其實也是一種上癮品。
人可以不抽煙,但離不開糖。
比如米飯,含有大量糖份。
這是前世平行世界,有許多糖尿病人的原因。
這麽多好東西加在一起,它能不好喝嗎?
“這是商業秘密,”張新微笑道,“車上喝,我們現在去漂亮國領事館,和尼亞領事溝通一下宋部長見面的事情。”
“好。”宋淑頤爽快答應。
算上前世經驗,張新絕對是老司機。
一手握方向盤,
一手拿著快樂水。 旁邊坐著妹子。
爽歪歪~~
不到2公裡,張新駕駛小破車突突來到領事館門口。
遠在50米外,就看見領事館的大鐵門緩緩打開。
這麽遠就看見哥們帶妹子來了?
實際張新想多。
先是傳來一陣好聽的發動機咆哮聲。
然後就看見一輛新車從領事館裡面快速竄出來。
那速度,絕逼是把油門當刹車了。
接著是‘砰砰’一連串撞擊聲。
張新頂著撞擊穩穩握住方向盤,同時腳下踩刹車。
從領事館裡竄出來小汽車先是撞上小福特左前臉,然後撞上路邊一顆棕櫚樹停下。
“...”
張新驚呆。
對方如果不是尼亞小妞,自己以後爬著走。
這麽猛的操作,其他人做不出來。
車鍋先不論。
在撞擊過程中,張新把剩下半杯快樂水打翻到宋淑頤緊緊束住的胸口上。
知道她是女人。
換平時張新不會動歪腦筋。
聯想到魔方的任務要求,張新反應0.5秒,果斷伸出鹹豬手。
宋淑頤尖叫一聲,推開張新。
紅著臉道推辭道,“我自己來就行。”
“哦。”
張新悻悻收回雙手。
手底下不著痕跡撚了撚手指,意猶未盡~
領事大人出車禍了。
反應過來的衛兵,連忙跑過來把尼亞小妞從車裡扶出來。
女人沒系安全帶。
情理之中,她一直不屑系安全。
用額頭把前擋風玻璃從裡面撞開裂,她本人頭破血流。
形象...
那還有形象可言?
“啊!氣死我了!”尼亞.戈麥斯披頭散發。
氣急敗壞斯喊:“張新!你撞壞了我的新車!我最喜歡的新款!”
“...”
女人的腦回路和男人永遠不一樣。
她不應該關注額頭上,血流不止的傷口嗎?
而且,這是張新的鍋嗎?
好吧~
不管是不是,應該都是。
拋開她領事身份不談, 她是女人。
女人會耍無懶、會發瘋。
這個理由就夠了。
“賠你一輛新的。”張新頭大。
她頭上傷口血量有點嚇人。
拖久了,怕她失血而亡。
之前的風險投資、感情投資,也就打水漂了。
“你們開車跟上,我送尼亞領事去醫院。”
武官海默對其他人叮囑一句,把尼亞扶進小福特後排坐下。
他自己跟著坐進車。
上車前,張新看了眼尼亞小妞撞樹的新車。
新款奔馳,確實比福特漂亮。
三和城綜合醫院在城區西北方向,要穿過千門、穿過西方商業街。
有點小遠。
好在尼亞小妞血厚。
醫生把她傷口附近頭髮剃掉、縫合。
然後又進行了其它檢查。
發現她看東西還有些重影,屬於腦震蕩。
需要住院觀察三天。
尼亞唬是唬了些,惜命是認真的。
依言在醫院住下。
“他是誰?”
尼亞躺在病床上,看向宋淑頤問。
“我的一個同鄉。”張新解釋。
尼亞眼裡閃過一絲厭惡,“讓他出去。”
張新恰好捕捉到她目光。
這才是一國領事,對小屁民該有的態度。
她對張新和氣,是因為張新曾經說過,去過她小時候的生活過的故鄉。
還去過她長大後的老家埃弗裡特。
天然有股親近感。
對宋淑頤完全是另一種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