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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歪傳》第4章 平事兒(上)
我給眾人打了電話,杜非手機關機了,克裡絲根本不把酒吧被砸當回事兒,只有葫蘆娃痛心疾首的表示,他給大家添麻煩了,酒吧損失從他工資裡扣,小混混由他解決等等等等。  張博趙瑾兩人傷的不重,休息了一會兒就開始幫我收拾酒吧,我們正乾的熱火朝天,猛然間有人拍我肩膀,我回頭一瞧,老熟人,國安局劉科長。

  “劉科長來啦!有日子沒見了!是不是咱上次的出差補助批下來啦!?”我趕緊諂笑道。從香港回來後劉科長就一直忙著根據我們竊取的情報清剿三合會在大陸的勢力,整天腳不沾地的四處奔波,我們已經一個多月沒見了。

  劉科長笑道:“批了,四爺已經幫你們領了。”我一捂臉,錢進了陳四海的兜還能出來?這錢算是喂狼了。

  “跟你匯報一下工作情況,”劉科長看起來心情很好,開起了玩笑,“多虧你們弄來的名單,我們幾乎把三合會在大陸的勢力連根拔除了!這次三合會在中國慘遭覆滅,連帶著在亞洲的生意也遭受重創,無力再進軍大陸,其他國際黑幫有了三合會的前車之鑒,估計十年內沒人敢朝咱們亂伸手了。”

  “你們這是……”劉科長看了看四周,總算發現不對了,“這是被人給砸了?”

  “你才看出來呀?”我無語。

  “我還以為你們這兒剛開完趴忒(party)呢!你們小年輕開完趴忒不就和打完仗似的嘛!”劉科長也有點不好意思,“這是跟誰啊?”

  我把事情跟劉科長一說,老劉一臉嚴肅的跟我說道:“別的我不管,你們可別給我搞出人命來!”

  我委屈道:“瞧你這話說的,我們可是受害者!你到底站哪邊的啊?”

  “得了吧!一群小混混還能把你們怎麽樣?混混打架我不管,你們下手可給我留點兒神,地痞無賴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打死他們你們也得吃槍子兒賠命。”

  “劉哥這話我可就不愛聽了,照你那意思我們就不是受法律保護的了?”

  ……

  就這樣,劉科長給我上了十五分鍾的普法教育課,在得到我“絕不打出人命、絕不造成終生殘疾、絕不留心理陰影”的三絕保證之後悻悻而去,臨走時喃喃自語,“這幫小混混……作死啊!”

  劉科長剛走一會兒,酒吧門又被人一把推開了,一個染了半頭黃毛、穿迷彩褲和緊身背心、身上纏鏈子的小子邁步進了酒吧,看了我們這裡一眼,笑道:“砸的不輕啊!”

  “對不起先生,今天我們不營業。”張博上前招呼道,另一邊,趙瑾已經拖把杆舉起來了,說實話我們三個都有點吃不準這小子是幹嘛來的——看打扮像是小混混,但來我們這兒消費的顧客有一多半都是類似的造型。

  “老板在嗎?”這小子拿腔拿調的說道。

  “有事兒跟我說就行。”我上前一步。

  “你是老板啊!?”那小子斜睨我一眼,笑了,“別緊張,不是來找麻煩的,坐吧!”說完自己搬了把椅子大咧咧的坐在了酒吧桌前。

  我也坐他旁邊,“哥們兒有事?”

  “來給你幫忙的!”丫摸出盒萬寶路,抽出一根點上,“聽說你這兒被人砸了,用哥幫你擺平不!?”說完還假模三道的要遞給我一根。我趕緊推辭了——這煙一股嗆鼻的怪味兒,肯定是假煙。

  不過這小子的來意我已經弄清楚了:丫是專門給人平事兒的!

  很多人都說所謂混混就是一群無業遊民,

這絕對是偏見,混混們除了有派系之分外,也有職業分別,大致分為兩類:惹事兒的和平事兒的。  惹事兒的就不用說了,經常進局子的一般都是這一類,平事兒的則比較耐人尋味了,他們看似和惹事兒的對立,實則相輔相成。

  一般人都不願意招惹小混混,因為惹上了就是一身騷,不折騰你幾次不算完,可如果已經招惹了又該怎麽辦呢?不得不說勞動人民的智慧是無窮的,很快想到了辦法——再找另一批小混混解決它!這樣一來二去的,便誕生了“平事兒的”這個新職業。

  負責替人平事兒的混混一般沒事就上街溜達,看到哪裡被自己的同行砸了,就趕緊上前兜攬生意,“老板遇麻煩了?用我們幫你擺平不?”苦主正愁麻煩上身呢,看見有人主動替自己扛當然樂意,於是破財消災,收了錢的混混自然要幫雇主擺平麻煩,剩下的事兒或談判或武力,就都是混混們的內部矛盾了。

  從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平事兒的”對混混們職業素養的要求更高,你要麽武運昌隆能大殺四方,要麽背景深厚讓各方勢力都賣你面子,不然替人平事兒等於找死,一般能從“平事兒”這行起家的混混都不簡單,不少都是道上風頭極盛的人物。

  不過還是那句話,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看到“平事兒”這行既掙錢又露臉還能得個好名聲,一些潑皮無賴也混入了這個行業,厚道點兒的從你這兒騙了錢就跑,不厚道的乾脆跟惹事兒的勾結起來合夥訛你,所以要請人平事兒一定要掌住眼。

  想到這裡,我下意識的朝這個小混混的腳上看去——話說要看一個道上的人混的如何,一是看鞋,二是看手,這裡面學問很深的!

  先說看鞋,混底層的混混因為經常砍人也經常被人砍,一年四季都穿一雙髒不拉幾的破球鞋,這樣跑起來快,還不磨腳,無論砍人還是逃跑都能發揮自己的最佳速度,跑丟了鞋也不心疼;已經混出一些臉面的會穿那種擦得鋥亮的人造革尖頭皮鞋,畢竟他們親自動手的機會少,談判的機會多,需要靠油光水滑的形象來爭面子;大哥級的人物會穿舒適透氣的名牌皮鞋,既顯得老成持重又倍兒有面子;等你脫下皮鞋換上厚底老布鞋的時候……哇哢哢, 你算是修成正果了,穿身唐裝抱個紫砂壺當你的老壞蛋去吧!

  至於看手的學問就更大了,有經驗的混混可以從對方手上老繭的生長位置判斷出一個人是擅長使板磚還是使砍刀,有些眼力強的甚至能通過繭的厚度看出對方功力如何。就比如我,我手上繭的位置是……咱是不是有點兒跑題了?

  我一看對面這小子的鞋就樂了:丫穿一破球鞋!跑這兒充大尾巴狼來了!

  這小子一看我眼睛瞄的位置就知道我也是道上混的,臉一紅之後也趕緊看我腳,隻一眼,就面露不屑之色:我穿倆趿拉板兒來的,一般穿這麽返璞歸真的要麽是已經在道上功成名就,超然物外的梟雄,要麽就是介於混混和閑漢之間的不入流人物,在丫看來,我明顯不屬於前者……

  “我叫黃侃,”畢竟我是“老板”,黃毛收起不屑之色,自我介紹道:“是跟財哥混的,財哥聽過吧?”

  “沒聽過。”我老實答道。

  “……好吧,我們財哥是跟標哥混的,標哥總聽過吧!?”

  “還是沒聽過……”我自己都有點兒不好意思了,聽他的口氣標哥應該已經是道上有頭有臉的人物了,可惜我已經退隱江湖好多年……

  “標哥你都沒聽過!?你丫到底是不是道上的!?”黃侃有點兒急了,“我們標哥是跟凱哥混的!新安義聽說過沒有!銅鑼灣凱哥!”

  “你說誰!?”我陡然間睜大了眼睛,“銅鑼灣!?凱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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