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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從興風作浪開始》第五十六章 歌曲版權劃分
  “小夏,演員和歌手的合同其實也大同小異,唯一有區別的就是歌曲版權歸屬。”王曉明先是發了一條語音,然後又發了一份電子文件。

  “這個是歌手版的,你先看看。”

  “好的。”

  夏帆點開一份新的電子合同,又仔仔細細瀏覽了一遍。

  合同內容果然是大同小異,只是在歌曲版權方面做了一些劃分。

  歌曲版權分為兩種:純歌手和原創歌手。

  “老子是原創歌手!”

  夏帆毫不遲疑,很自然地跳過了純歌手這一欄,目光直愣愣地盯著“原創歌手”那一欄。

  原創歌手的歌曲版權問題:詞佔30%,曲佔35%,編曲佔35%。

  毫無疑問,對於一首歌曲而言,曲和編曲的重要性是高於詞的。比如在另一個時空,不少華夏人熱衷於聽英文、日文、甚至韓文歌曲,聽得也是曲和伴奏,誰會去聽歌詞?

  然而,

  因為華夏文字博大精深,優美的詞經常能為一首歌曲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所以在華語歌曲的版權裡,詞佔到了30%的比重,而在英文歌曲裡,詞的版權比重是遠遠不到30%的。

  “編曲我不會,如果是我自己作詞作曲的話,一首歌可以拿到65%的版權!”

  夏帆對於這個比例分成還是很滿意的。

  不過還有一個讓夏帆比較糾結的問題:比如在一些有唱歌環節的商演,該怎麽分成?

  是按照合同規定的三七分,還是按照歌曲版權約定夏帆65%,公司35%,這必須事先說明白。

  他接著往下看,終於看到了相關規定:

  五五開!

  只要商演部分有唱歌環節,而且這首歌曲是由夏帆本人作詞作曲的,酬勞分成全部五五開。

  如果他只有作詞或者作曲,前者35%和65%分成,後者是四六開。

  這一條,夏帆看到後微微一笑便略過了……

  他可是大包大攬型的創作歌手!

  夏帆默默打開筆記本電腦裡某一個角落裡設了密碼的電子文檔,上面寫滿了密密麻麻的歌詞。

  這個時空的音樂人是不可能在他寫的歌詞上,將曲譜原汁原味地還原。

  “看來對方真的挺有誠意!”

  夏帆也投桃報李,回了一句:“曉明哥,合同沒啥問題,我同意了,還有我手裡的兩首歌曲就讓公司裡的音樂人完成編曲吧。”

  他手裡的《算什麽男人》和《我愛你華夏》,本可以找外面獨立的音樂工作室編曲,然後一次性買斷,這樣夏凡就能擁有這兩首歌完整的版權了。

  他算是給新東家送了一個順手人情,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未來他在新東家的生存環境。

  王曉明對於區區兩首歌曲的編曲版權自然是看不上,但對於夏帆這種高情商的行為還是非常讚賞。

  到了他這個地位,是非常樂於挖掘有潛力的新人,很享受當伯樂的感覺。

  近期而言,夏帆應該是最讓他滿意的一個新人了。

  “小夏,這份合同是時代娛樂當中最好的新人合同了,如果你表現好觸發了某些激勵條款,隨時可以轉為常規類合同。”

  “還有8年合約的確長了點,但這是業內許多新人的標準年限。原來的年期更長有足足十年,這8年還是藝人協會去年剛爭取來的,你也算是受益者。我在時代娛樂也只是一個小股東,如果把年限壓得太低,公司那一關不好過。

”  夏帆也識趣地回道:8年時間能接受,公司培養藝人也得有周期。

  他心裡還有不少問題,比如公司對自己的定位是不是純粹的歌手,要不要跑綜藝,要不要演戲。

  如果要演戲的話,要不要拍吻戲。拍吻戲的話,對象漂不漂亮?該不會給自己安排男的吧?額,好像有點想遠了……

  不過夏帆還真不想把人生初吻浪費在演戲上,這太不值了。

  這些細節還是等當面簽合同時再說。

  當夏帆的腦子裡想著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時,王曉明又發了一條信息過來。

  “小夏,我在想要不要給你簽約造勢一把。”

  “造勢,怎麽造勢?”夏帆看到這一句後,滿頭霧水。

  “如果今晚我拿了冠軍,在頒獎的時候我會順帶宣布你已經簽了我們公司,這就算是給你造勢了。”

  作為圈內大咖,超一線的藝人,王曉明非常懂得如何選擇合適的時間來炒作,而又不會引起公眾的反感。

  “這……曉明哥,我這邊是沒問題,不過天海娛樂那邊?畢竟合同還沒完成解約。”

  如此一來,簡直是在公然嘲諷天海娛樂。

  “無妨,這個圈子裡的競爭就是這麽殘酷, 藝人之間如此,公司之間也是這樣,你得習慣。”

  藝人和公司之間有體面分手的,也有撕得天崩地裂的,夏帆顯然屬於後者。

  如果對方咄咄逼人的話,你又何必忍氣吞聲,該反擊還是得反擊,省得別人好欺負。

  娛樂圈是有人以老實人的人設走火,但沒有一個火的人真是老實人。

  “那只能祝曉明哥順利問鼎冠軍了。”

  夏帆發完最後一句後,打開網頁查了一些新聞。

  剛才王曉明提到的“新人合約原來是10年,但在藝人協會的爭取下變成了8年”那一句,引起了他的興趣。

  這個平行時空似乎有很大不同,比如那些競技類的綜藝節目都是現場直播,和體育比賽一樣。畢竟對於觀眾而言,早已經有了賽果的綜藝競賽,重新剪輯一遍再放出來,毫無吸引力可言。

  “華夏藝人協會。”夏帆輸入了這幾個字後,按了搜索鍵,將相關新聞都快速瀏覽了一遍。

  原來王曉明竟然是“華夏藝人協會”的副會長,幾年前藝人協會和各大娛樂公司進行了一場拉鋸般的談判,藝人的最長合約期限從10年變為了8年。

  當時,王曉明是這起談判的發起人之一。

  雖然這個圈子裡的剝削依然十分嚴重,但“華夏藝人協會”的存在或多或少也保護了藝人們的部分利益。

  夏帆看了一眼時間:19:55。

  《浪哥》的最終決戰馬上就要開始,這一刻他比任何人都希望教主奪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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