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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師也有春天》第七十二章 庭審現場
“草根律師也有春天 ()”

此時法庭的大門打開,兩名女警帶著身穿看守所號坎的高雲秀走了進來,被帶到了審判席前面的特製座椅上,座椅的一側的扶手上有一塊木板,待高雲秀坐下後,女警將木板搭在了另一個扶手上鎖死。

此時的高雲秀,比之前更加的面容憔悴,王川猜測可能是精神壓力太大折磨的。她的雙眼紅紅的,時不時的用帶著手銬的雙手擦拭著鼻涕和眼淚。

“被告姓名、性別……”中年男法官開始驗明正身,例行公事一般的做著前面程序性問話。

法庭內不時的響起中年男法官嚴肅有力的聲音,和被告帶著哭腔的回答,給人一種壓抑的感覺。

“現在開始法庭調查,先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中年男法官說完,看向公訴人。

“犯罪嫌疑人於二零零六年……”女公訴人開始宣讀起訴書,顯然這一男一女是以女的為主,男的始終低著頭不知道在寫什麽。

“被告人高雲秀,你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待公訴人讀完起訴書後,中年男法官聲音沉穩道。

“沒有異議,我知道錯了,我下次不會再這麽衝動了……,我只求法官能念在我是初犯的份上,從輕判處刑罰……”說到最後,高雲秀痛哭流涕,泣不成聲。

旁聽席上的高女士用手捂著嘴,也在低聲哭泣。

……

“法庭調查結束,現在進行法庭辯論。在辯論前,法庭提請控、辯雙方注意,辯論應主要圍繞確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爭議的問題進行辯論。先請公訴人發言。”中年男法官道。

“審判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百六十條、第一百六十五條和第一百六十九條的規定,我們受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並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現對本案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如下意見,請法庭注意……

……綜上所述,起訴書認定本案被告人高雲秀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認定被告人有罪,鑒於被告人已經支付了被害人醫藥費,認罪態度良好。公訴人建議對被告人高雲秀處以五個月拘役的處罰……”

女公訴人讀完公訴意見書後,現場有人歡喜,有人愁!

中年男法官見法庭有些嘈雜大聲道:“請注意法庭紀律!……被告人高雲秀發言。”

“法官,我認罪,都是我一時衝動,給二嬸造成傷害,我一定痛改前非……”被告的發言顯然是在之前已經準備好的,再加上痛哭流涕的表情,表現出了滿滿的悔改之意,讓人看了心酸不已。

“被告人高雲秀的辯護律師發言。”被告說完,中年男法官看向萬胖子道。

“審判員,我們認為被告雖然給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傷害,但是該案系因被害人修建宅基地侵害被告利益而起,這在案卷中有記載,而且被告是在萬般無奈之下才出手傷人,其社會危害性極其小……”萬胖子慷慨激昂的發表著辯護意見。

不得不說,萬胖子雖然長得不怎麽樣,但是辯護詞寫的卻很打動人心,旁聽席上的高家人,看向他的眼神中充滿了感激。

他在辯護過程中用到的證據全部都出自檢查機關的案卷,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引火上身,而且免去了分辨證據真假的麻煩。

刑事律師不到萬不得已,一般是不會去自行取證的,因為一旦提供的證據被人民法院認定為虛假證據,後果要比民商事訴訟嚴重的多。

就算沒有提供虛假證據,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眨眼睛也可能被認定為傳遞信息,串供,具體可以參見著名的李某案。

在民商事案件中,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虛假證據,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大多數情況是構不成犯罪的,也就是說在一般情況下提供虛假證據的一方會被罰款或者拘留,律師有可能會被暫停執業,被吊銷律師證的情況比較少,被判刑的情況更少。

但在刑事案件中卻截然不同,可以說《刑法》第三百零六條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就是專門為律師準備的。

根據該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好家夥!直接判刑啊!而且幾乎每年都有被該條規定撂倒的律師,不分老幼!

因此,大部分律師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迫不得已必須提交證據,會再三斟酌,如果證據的真實性存疑,是絕對不敢也不能提交的。

如果客戶強烈要求提交,一般律師的做法是,讓客戶自己向法院提交。誰知道客戶提交的證據是真是假,為了讓親人或者利害關系者免於刑法的處罰,客戶有可能什麽事都做得出來(之前就有客戶提交血衣給法院,作為無罪的證據,後來經化驗,血衣上的血是狗血,可見刑事案件的風險之大)。

因為證據問題,被判刑的律師不在少數,滿滿的風險都寫在了《刑法》上!

萬胖子做的刑事案件多,之前在學校也是學習刑法專業的,所以對風險門清。他才不會去冒這麽大的風險自己取證呢。再說了,這案子相對簡單,事情的來龍去脈在案卷中都有,直接引用就行啦!

但如果案卷中的描述是虛假的呢?別忘了,案卷是檢察機關提供的,公安機關偵察的,不是萬胖子有意捏造的,所以就算法院發現案卷中的證據有問題,板子也打不到萬胖子身上。通俗點講,萬胖子可以以此為由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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