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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師也有春天》第四十八章 禍從口出!
  “君子動口不動手!……哎!……哎!……哎!……你臘月生人啊,凍(動)手凍(動)腳的。哎呦!……疼,真疼!你別……還真掐啊!”

  直到公交車進站,在王川的一陣陣痛呼中潘+金蓮才停下了手。多虧了周圍人少,但即便這樣,還是有不少路人對他們二人指指點點的,都以為是情侶在打鬧。

  回來的路上,潘+金蓮的雙手得空便會施展少林絕學“拈花指”,在王川身上來兩下,王川眼淚都快出來了。

  王川只能仰天長歎:哎!禍從口出,古人誠不欺我!

  本來王川想躲幾天,避避風頭,以免潘+金蓮再拿他修煉“拈花指”,但是奈何老牛同志讓他和潘+金蓮去法律服務辦公室值班。結果悲劇了!

  中午吃飯時,潘+金蓮替大師兄要了一份麻辣豆腐蓋飯。她還煞有介事的跟小飯店的老板說王川是四川人,麻辣豆腐要多方辣,結果端上的麻辣豆腐蓋飯紅彤彤一片。

  王川見到紅彤彤的一盤子擺在面前,嚇得頭皮直發麻,想趁出去買水的功夫逃走,卻被潘+金蓮識破了。

  “大師兄,這就是你最愛吃的麻辣老豆腐,吃呀!別客氣,今天我買單。”潘+金蓮陰陽怪氣道,眼神中帶著殺氣。

  王川看了一眼潘+金蓮,心裡一哆嗦,又看了一眼面前的麻辣豆腐蓋飯,這特麽哪是麻辣豆腐蓋飯啊,整個一個紅辣椒蓋飯:“那個……,咱們能商量下嗎?你這份人情我領了,但是這飯我就不吃了,最近我減肥。”

  “減肥你早上還吃那麽多?是不是瞧不起我?”潘+金蓮惡狠狠的瞪著王川道:“這樣吧,你這幾天的中午飯我都包了。只要你全吃了,我保證既往不咎,如何?”

  “這……”王川一腦袋黑線。看著眼前紅彤彤的辣椒飯,長痛不如短痛,他一閉眼一跺腳,忍了!

  第二天一早,王川走路的姿勢都有些變形,在法律服務辦公室內,不斷的調整坐姿。

  “小王,你怎麽了?是不是長痔瘡了?”張大忽悠看到後問道。

  “哎呀!大師兄,你長痔瘡了?不如我讓我爸給你安排下,切了……”潘+金蓮背對著張大忽悠,語氣親切,滿臉壞笑道。

  “切了?……別,不用安排了。”

  王川一臉驚慌,急忙對著潘+金蓮擺手,心道:讓你爸安排還不前後都切了啊!再說了我為什麽會這樣,你心裡沒數嗎?哪來的痔瘡啊!

  說完,他轉過頭看向張大忽悠解釋道:“張姐,沒事。不是痔瘡,昨天嘴饞,吃辣椒吃多了。所以……”

  張大忽悠聽後,一副了然之色,笑道:“哦……,以後要小心,病從口入,禍從口出,這張嘴可得管住了。”

  王川點點頭,暗道:我也不想吃啊!可身邊跟著個母夜叉,怎麽辦啊!在線等,挺急的!

  午飯時,潘+金蓮沒再提四川人的事,但是小飯店的老板卻記得,見昨天王川吃的挺嗨,又照著昨天的量給他上了一份。結果……哎!

  “看什麽看,吃飯又不是相面,別看起來沒完,快吃。”潘+金蓮見王川拿著筷子一個勁的看,就是不下嘴,催促道。

  “這飯太辣了!我一個冀省人天天吃辣椒飯……”王川苦著臉道:“我能再點一份嗎?”

  “哎!算啦!瞧你那可憐樣!”潘+金蓮見大師兄難受了一上午,氣消了,心軟了:“老板,給他再來一份紅燒牛肉蓋飯。不帶辣!”

  直到周五回到所裡,

王川屁股眼才不痛。這兩天難受的他差點去買馬應龍。  吃貨們常說:寧讓屁股眼流膿,不讓嘴受窮。這話說起來輕松,但王川相信不要說流膿,隻讓他們體會下三天三夜屁股眼火辣辣的滋味,絕大部分人就不會再這麽說了。

  俗話說過了星期三就是禮拜天,時間一晃很快便到了周五,早上一上班鄭毅讓王川準備好資料,吃過午飯後二人出發去了海澱法院開庭。

  法庭內莊嚴肅靜,讓人不自覺的會產生一絲緊張感。但常年奔走於各個法庭的律師們卻早已習以為常。

  年輕的女法官看向被告餐館的代理律師,一位四方大臉,身材高大,眼露賊兮兮光芒的男律師。

  “被告,原告是在你們餐館摔傷的嗎?”年輕女法官面無表情的問道。

  “是的,我們承認原告是在我們餐館摔傷的,但是我們認為我們沒有責任,我們已經盡到了提示義務。”四方大臉律師道。

  “你們有什麽證據嗎?證明你們盡到了提示義務!”年輕女法官追問道。

  “有證據。我們有包間門口的照片。 ”四方大臉律師看向一旁坐著的餐館經理,一位四十多歲的寸頭中年男人。

  只見寸頭中年男人從包裡拿出了幾張衝洗好的照片,遞給了法官。

  “原告,你們看下照片,發表下質證意見。”年輕女法官讓書記員將照片遞給了王川。

  王川和鄭毅拿著照片,看了又看。王川指著照片低聲對鄭毅耳語了幾句,鄭毅點了點頭,示意王川發表意見。

  “法官,我們對被告提供的照片的真實性不予認可,關聯性和合法性予以認可。

  根據被告提供給原告的攝像資料,當時包間門口沒有任何提示標識。而被告當庭提交的照片上,包間門口卻貼著黃底黑字的警示語。

  我們認為被告提供的證據是虛假證據,因此其真實性不予認可。”王川語速緩慢的說道。

  之所以說的不快,王川是在照顧書記員的記錄速度,讓對方有時間將自己說的話都記下來。

  “你們有證據嗎?證明包間門口沒有標識。”年輕女法官看來王川一眼,問道。

  很顯然法官在開庭之前沒有仔細看案卷,至少沒有看原告當作證據提供的光盤,光盤記錄了原告摔倒的整個過程,可以看到包間門口沒有任何標識。但是王川和鄭毅卻不能當庭指責法官,道理你懂的!

  “法官,我們提供的證據裡面有,就在光盤裡。我們帶電腦了,可以當庭播放光盤。”

  王川拿出了電腦,放在了原告席上。電腦是鄭毅的,就是為了播放光盤準備的,沒想到還真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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