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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師也有春天》第一十三章 懟!懟!懟!
  此時潘+金蓮一臉微笑的對熊貓眼道:“你有什麽事?如果想打官司,出門右拐有法院,法官會幫你。”

  “我不打官司!就想找你聊聊,幫我答疑解惑。”熊貓眼男子笑嘻嘻的說完,隨即拋出一個媚眼。挑逗!明目張膽的挑逗!

  有人說過,男人要是嫵媚起來,沒有女人什麽事。眼前的熊貓眼男子就是這麽一位讓女人靠邊站的主兒,那一雙媚熊貓眼,那一對粗蘭花指,還有那坐在椅子上不斷扭動的腰肢,……太他麽讓人惡心了!

  一旁的王川渾身一顫,雞皮疙瘩差點掉下來,多虧早上吃的少,不然全都得吐出來。

  “不打官司你來找我們做什麽?答疑解惑是老師的事,我建議你回小學,問你小學老師去!”潘+金蓮白了對方一樣,拿出氣死獨頭酸、不讓小辣椒的氣勢。

  “我就是想聊聊。谘詢點事!”熊貓眼男子跟個狗皮膏藥似得,黏上了。

  “找我谘詢可是要收費的。”潘+金蓮不耐煩道。

  “多少錢?”熊貓眼男子混不在意道。

  “一千元一個小時,最低消費伍佰元。你先交伍佰元算是押金,多退少補!”潘+金蓮一副愛答不理的樣子道。

  “窩草,這麽貴,你搶錢啊!”熊貓眼男子一下驚了,帶著女人味的驚恐,右手的蘭花指指著潘+金蓮不斷的抖動著。

  “嗨!怎麽說話呢。沒學過五講四美三熱愛啊!注意點影響!挺大的人看你也上過小學,怎麽一點禮貌不懂啊!”潘+金蓮立刻挺直了身板,瞪眼道。

  “得,我惹不起,不谘詢了還不行!開門做生意哪有這樣的。這不明搶嗎!”熊貓眼男子說著掏出一張A4紙:“給我複印一份。”

  “五塊錢!”潘+金蓮一臉的得理不饒人,伸出手來道。

  “這麽貴?”熊貓眼男子道。

  “本來呢沒有這麽貴,複印一張一塊錢。但是你要我幫你複印,不得收點人工費嗎!”潘+金蓮道。

  “好,你厲害。給你錢!”熊貓眼男子氣勢洶洶的掏出一塊錢拍在了桌子上:“……我自己複印!”

  王川和張大忽悠在一旁看著,眼睛都直了,這樣做買賣也行啊!

  上午的熊貓眼男子走後,潘+金蓮大罵了好一會兒才消了氣。中午吃完飯,又來了一位客戶。

  這回是位老大爺,磨著潘+金蓮談他和老伴的感情問題,要離婚。潘+金蓮無奈之下隻得放大招。

  “大爺,讓您說,我一還沒結婚的祖國花朵,您跟我談你們夫妻之間的感情和性生活問題,我哪有那經驗啊!我真給您解答不了。請您移步……”

  潘+金蓮一指旁邊正在給人提供法律谘詢的張大忽悠道:“您找她吧,她是這方面的專家,包您滿意!”

  老爺子一聽不樂意了:“你不是律師嗎?這問題都解決不了!還專業人士呢,不像話。”

  老爺子嘟嘟囔囔的奔張大忽悠去了。

  潘+金蓮小聲嘟囔道:“像畫?像畫就貼牆上了!”隨即對著老爺子的背影翻了一個白眼。

  老爺子剛走,不一會兒又進來一位四十多歲的中年婦女。見張大忽悠桌前已經有人在谘詢了,王川正對著電腦打字,她一屁股坐到了潘+金蓮面前。

  “姑娘,我谘詢個法律問題。您能幫我解答不?”中年婦女一臉誠懇道。

  “您要谘詢什麽法律問題?您說!”潘+金蓮一臉的期許,順口報價道:“法律谘詢半個小時五十元。

如果委托案件,谘詢費可以折抵律師代理費。”  “啥?還收費啊!”中年婦女嘴巴張的老大:“姑娘,有沒有免費谘詢?”

  潘+金蓮露出執業微笑,搖了搖頭。

  “姑娘,買菜還有個討價還價呢。俗話說,薄利多銷,你看如果你們提供免費谘詢,肯定會有更多的人來,說不定你們的業務能多不少……”

  中年婦女還想磨嘰,卻被潘+金蓮打斷了:“大媽,您這話說的,我們這兒又不是菜市場,搞不了薄利多銷那套。

  這麽說吧,您去醫院是不是不管拿不拿藥都得花錢掛號?”

  “是呀!不掛號,人家不讓見醫生啊!”

  “上公交車不管坐幾站地,是不是您都得掏錢買票?”

  “對呀,多新鮮啊!上車就得買票,坐車哪能不買票啊!”

  “去見心裡醫生,人家跟您聊兩句,你是不是也得花錢?”

  “嗯……沒去過!不過好像是這個理兒……”

  “那為什麽谘詢律師法律問題, 可以不付費呢?”

  “呃……”中年婦女沒想到對面的漂亮妮子這麽能說,一時間沒反應過來,沉默片刻後道:“這小丫頭,我差點被你帶溝裡去。俗話說,不聽老人言……”

  “……我多活好幾年!”不待中年婦女說完,潘+金蓮急忙把話接了過來,說完微微一笑,露出了標準的八顆牙齒。

  中年婦女被懟的直接起身,氣呼呼的出了門。

  整整一天,法律服務辦公室人來人往,人氣比昨天強上不少。

  但是忙歸忙,卻不出活兒,只有張大忽悠的一個客戶有簽約意向,約定明天去律所談談,其他的客戶大多是來蹭谘詢的。

  還有三個來石景山法院立案的當事人因為只有一份證據,被立案庭的法官懟出來後,跑來法律服務辦公室複印證據材料。

  (原告立案時需要按照被告的人數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和證據材料份數,說的通俗些就是按照N+1提供證據和起訴狀份數,N就是被告的人數,1是法院。)

  王川接待的客戶隻比潘二師兄的好一點,給客戶起草起訴狀賺了二百元。當然起訴狀是王川草擬後,交張大忽悠修改後給的客戶。

  張大忽悠雖然沒過司法考試,但是架不住她在這行工作時間長,雖然沒吃過豬肉但是豬跑還是見過不少的,代書一些簡單案件的起訴狀還是沒有問題的。

  這一點上比王川等人要強不少,這也充分說明了一點,律師這行不是書讀得好,分數考得高就能做好的,實踐才是檢驗一切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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