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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師也有春天》第三百五十六章 聽人勸吃飽飯
“你呀!執業時間還是短,沒經驗!首先你要搞明白,是誰花錢請你去開庭的,是客戶,對吧!“王大姐一臉認真道。

 “對啊,對方也不可能給我錢啊!法院只會收錢,什麽時候給過律師錢啊!”王川道。

 “這不就結了!你把客戶伺候好就行了,不用管法官,只要你的代理詞不針對法官,法官才懶得管你呢。”王大姐道。

 “王大姐這話說的對,你知道接受客戶委托後,誰是你的敵人嗎?”萬胖子也湊了過來。

 此時,律所內的年輕律師都提起了精神,等著萬胖子說出後半段話。

 “會議室內沒有客戶吧?”萬胖子低聲問道。

 “沒有,今天的客戶都送走了。你快說吧!”郝仁元跑到會議室門前,看了一遍後道。

 “你們這些年輕律師一定要記住,當你接受了委托後,你的最大敵人不是對方,也不是法官,是你的客戶。”萬胖子道。

 “啊?!為什麽?”杜文慧眼神中透著迷茫。其他人跟她差不多,也都是一臉的霧水。

 “你們想啊!不論案子是輸是贏,誰最有可能投訴你們?”萬胖子說著在眾人臉上掃視了一圈。

 “高!實在是高!萬律師說的簡直就是至理名言!”郝仁元突然一拍大腿道:“就拿我說吧,前陣子做的那個案子,因為法官遲遲沒有安排開庭,客戶居然向所裡投訴我,說我對他的案子不上心。

 天地良心啊,我每個月都會打電話給法院詢問案件進展情況,然後告訴他,他居然說我不上心。我真想把他揪過來,給他來兩個大巴掌。”

 “我也有同感!之前我做的一個案子,案子贏了,結果客戶把我投訴到了律協,說我不盡責。

 主任去了律協才知道,原來案子雖然贏了,但是法官判的賠償數額沒有達到客戶心裡預期。客戶不滿意,要求所裡退費!

 關鍵是當時接案子時,我就跟客戶說了判決的數額可能不樂觀,並且做了筆錄,客戶也簽了字,但是客戶心存僥幸。

 最後主任把接案筆錄提交到了律協,這才了事。”王大姐發牢騷道。

 “所以啊!王川,我建議你寫些能讓客戶出氣的話,讓他心中出了這口惡氣就好了,不用想太多。”萬胖子道。

 “好吧!聽人勸吃飽飯。我再想想。”王川撓頭道。

 周一早上,王川坐在原告席上,胡總坐在王川的身旁。

 胡總公司的案子是行政訴訟案,也就是所謂的民告官,被告席上坐的是勞動局的男員工,四十來歲,三七分的髮型,有些白頭髮,整個人顯得有些消瘦。

 “原告確認下你的訴訟請求,有變化嗎?”一位身材瘦小的男法官問道。

 “沒有變化!原告認為……”王川話到一半便被打斷了。

 “好了,原告不用說了,後面我會給你時間發表代理意見。”身材瘦小的男法官說完,轉頭看向被告道:“被告針對原告的起訴進行答辯。”

 王川一陣無語!一旁的胡總覺得法官對自己一方不公平,剛要發言卻被王川按下了。

 “別說話,先看看再說。”王川在胡總耳邊低聲道。

 胡總不怕法官,但是王川可不想他與法官在法庭上吵吵起來,真要爭執起來,對己方有百害二而無一利,萬一法官對原告有了看法,這案子可就不好打了,其實法官沒想法這案子也不好打。

 “被告不同意原告撤銷工傷認定的訴訟請求。

 經被告調查,原告員工系在公司組織的運動會上因尿急而翻閱護欄跳下看台摔傷。

 原告提交的證據中,有一份關於員工受傷經過的說明,正好證明了這一點。說明上明確寫著員工系因尿急而翻越護欄摔傷,說明原告對被告調查的內容是認可的,也反應了當時情況發生時的實際情況。

 原告在起訴狀中寫到從看台下去到衛生間一共需要十分鍾左右時間,可在當時的情況下,員工已經憋的非常難受了,是不可能再忍受十分鍾的時間去衛生間的,員工當時又不能隨地解決,所以才會選擇捷徑,去看台側面方便。

 另外,受傷員工是男人,男人與女人在對如何解決小便這個問題上的選擇不一致,而在尿急之下,男人往往會選擇更為方便的方式解決。

 經我們實地勘察,員工跳下去的位置距地面實際距離不足一米五,一般人跳下去一般不會受傷,主要是因為員工太胖,對於自己的身體素質過於自信從而導致受傷。

 根據帝都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認定行政案件若乾問題的意見》(試行)的第十條之規定,“職工因從事工作而解決必要生理需要時所遭受的事故傷害,以及職工為了用人單位的利益在處理重大、緊急情況的活動中、在用人單位組織或安排的與工作有關的活動中受到的事故傷害,可以視為工作原因”。

 綜上,被告依據法律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對員工做出《工傷決定書》具有充分的事實依據,且證據確鑿,工傷認定書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合規。

 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答辯完畢!“勞動局男員工答辯道。

 “原告、被告,你們有新證據要提交嗎?”身材瘦小的男法官問道。

 “沒有。”王川道。同時,被告男員工也表示沒有新證據。

 “好,現在開始舉證。原告舉證。”身材瘦小的男法官道。

 “第一份證據,員工受傷的經過說明,及原告員工的證詞。證明受傷員工系因自身原因造成受傷,與原告無關。

 第二份證據,現場照片,看台距離地面有近一米五,這麽高跳下來,很容易造成人身損傷。證明員工明知道會受傷還去做,是故意為之。不應被認作工傷。”王川硬著頭皮道。

 “被告質證。”身材瘦小的男法官看向三七分髮型的勞動局員工道。

 “第一份證據認可,不過對於該份證據的證明目的不認可,該份證據充分證明了員工是去參加原告組織的集體活動才受傷的。

 第二份證據認可,但是對該證據的證明目的不認可。該份證據不能證明員工知道跳下去會受傷。

 質證完畢。”勞動局員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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