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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師也有春天》第七百三十七章 有志不在年高,無志空長0歲!
律師這行跟西醫有點像,每年都有新法規出台,如果抱著過去的成績混日子,很快就會被現實打臉。
 人人都說老中醫,沒有說老西醫的,因為大家都知道,老中醫是國寶,望聞問切那都是需要經驗積累的。
 相比之下,西醫的技術和理論更迭太快,有點像現在的手機系統,老西醫是不能代表什麽的,只有真本事靠得住。
 所以在實踐性極強的律師行業,如果長期不再一線,不深入研究某個方向或者某幾個方向,在律師圈很難長期立足有所成就,當然在太平年代混口飯吃還是沒問題的。
 但古人雲:有志不在年高,無志空長百歲!
 如果一名律師沒有自己的志向(專業方向),有什麽業務做什麽業務,跟著市場轉(萬金油律師),到最後肯定會被累死,即便不累死也會越做越累,錢沒賺到,身體還累垮了,到老一場空。
 其實絕大部分律師是不想做萬金油律師的,這就涉及到是先有雞(專業技術)還是先有蛋(案源)的問題,他們也無法給出準確的答案,結果最終只能迫於生活壓力,迫於資源有限,有什麽業務做什麽業務,慢慢的忘記了初心,隨波逐流!
 嶽珊見王川不說話,好像在想事情,便不再出聲,兩人很快回到了律所。回去後王川拿出案卷材料,將嶽珊、杜文慧、祖文、程武等人叫進會議室,開始分析案件情況。
 直到晚上快下班時,眾人才定下了初步結論,這個案子可以做,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是對方想要證明自己的清白也不是那麽容易的,尤其是在過去的一年半的時間裡上了六十八萬的個稅,這個可不好解釋。
 而且為什麽在老東家的競爭對手的辦公樓下有固定車位,還經常進出對方公司,這也不是太好解釋。
 除了技術上的問題外,王川從內心裡也想接下這案子,因為這個案子做成後,CM公司的高層有可能會更加認可遠方律師事務所的專業能力,建立雙方的信任關系,也許遠方律師事務所與CM公司真正的合作會從這個案子開始。
 至於這個案子的報價,二百萬違約金加上二十七萬的競業補償金,案件的標的一共是二百二十七萬元。按照正常收費標準,這個案子的律師費要收到十萬元左右。
 但是考慮到CM公司馬上要成為遠方律師事務所的顧問單位,王川決定給客戶打個七折,收七萬元律師費。
 次日一早,王川將律所報價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給了孫星,下午時孫星回了郵件,同意案件報價,讓王川盡快簽署協議準備開庭。
 本來王川想帶祖文去開庭,但是因為祖文的實習律師證要到下個月才能發下來,他便讓嶽珊與自己一同去開庭,順便也鍛煉下嶽珊。
 轉眼便到了CM公司競業限制糾紛一案開庭的日子,早上八點四十分,王川和嶽珊來到了海澱法院。
 當王川和嶽珊通過安檢後,進入法院第十二審判庭時,只見被告席上坐著一位看起來四十多歲的男人。他的五官端正,一臉的深沉和嚴謹,一看就是做技術出身的。花白的頭髮襯托的他比同齡人更加的成熟、穩重。
 王川知道這個人不是律師,應該是李攀本人,因為他身上少了律師的那股勁兒。
 也許是勞動仲裁委駁回了CM公司勞動仲裁申請的緣故,他覺得沒必要再花錢請律師代理自己的案子,自己出庭就可以。
 “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和事實及理由。”一位圓臉男法官敲響了法槌。
 “訴訟請求:一、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二百萬元;二、判令被告退還原告已經支付的二十七萬競業限制補償金;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被告原系原告技術部副總經理,核心技術人員,掌握著原告的產品設計圖紙和測試數據等商業秘密。雙方簽有競業限制協議和保密協議,競業限制期限為兩年。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被告向原告申請離職,經原告批準,雙方辦理了離職手續。
 原告自二零一二年七月開始,每月按時向被告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一萬五千元,直到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共支付了十八個月,金額共計二十七萬元。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下旬,原告發現被告經常出入與原告具有競爭關系的公司--WY公司,而且在WY公司辦公樓下的停車場有固定車位,每季度繳納車輛停車費。此外,我們偶然得知被告在離職後的一年半時間裡,個稅高達六十八萬。
 從以上種種來看,原告認為被告存在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王川道。
 “被告答辯!”圓臉男法官道。
 “我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我並沒有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約定,我現在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根本就不在與原告具有競爭關系的WY公司工作。
 原告這是在汙蔑我,我的社保和工資都是物流公司支付的。”李攀
道。他的表情顯得很冷靜。
 “被告,你答辯完了嗎?”圓臉男法官問道。
 “完了!”李攀道。
 “原告舉證!”圓臉男法官看向王川和嶽珊道。
 “第一份證據,原被告簽署的勞動合同,證明被告的職位為技術部副總經理。
 第二份證據,雙方簽署的競業限制協議和保密協議,證明被告系原告的核心技術人員,應按照約定履行競業限制協議和保密協議。
 第三份證據,銀行轉帳記錄,證明原告按照競業限制協議約定,每月向被告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一萬五千元。
 第四份證據,車位租金交費單,證明被告在原告具有競爭關系的公司的辦公樓下長期持有固定車位。
 舉證完畢!”王川道。
 “被告質證!”圓臉男法官道。
 “第一份證據勞動合同、第二份證據競業限制協議和保密協議及第三方證據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支付情況,我都認可,我對以上證據沒有異議。
 第四份證據是複印件,我不認可。”李攀拿起原告的證據,說道。
 “被告,還有其他質證意見嗎?”圓臉男法官問道。
 “沒了!”李攀道。
 “好,被告舉證!”圓臉男法官道
 “第一份證據,物流公司給我出具的證明,證明我是在物流公司工作。
 第二份證據,社保繳納記錄,證明我與物流公司之間是勞動關系。我就這兩份證據。”李攀道。
 “原告,對被告的證據進行質證。”圓臉男法官道。
 “第一份證據真實性我們不認可。通過網上查詢,我們發現出具證明的物流公司的實際控制控制人是與原告具有競爭關系的WY公司的大股東,而被告是技術人員,一個技術人員跨界在物流公司做高管,而且工資還挺高,這不合情理。
 我們認為被告在物流公司工作不過是個幌子,其實際的工作單位應該是與原告具有競爭關系的WY公司。
 第二份證據的真實性原告認可,但是不認可被告的證明目的,雖然社保都是由第三方物流公司繳納的,但是繳納了社保不一定就存在勞動關系,我們認為這是與WY公司為掩人耳目而采取的變通方案。
 質證完畢!”王川質證道。
 “在開庭之前,原告為證明被告存在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曾申請法院調取被告自原告離職後一年半時間內的個稅繳納情況和車位租金支付情況。
 我們應原告申請對上述證據進行了調取。原告,你們看下,是否有異議?”圓臉男法官說著,將調取的證據遞交給了走上來的嶽珊。
 “原告對調取的證據沒有異議!”王川看過法院調取的證據後道。
 “被告,進行質證!”圓臉男法官道。
 李攀手裡拿著法院調取的車位租金繳納單和個稅繳納證明看了一會兒,皺了皺眉道:“這兩份證據我都認可,租金是我繳納的,個稅也是我的。但是這也不能證明我與WY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啊!”
 “被告,我問下。你的實際居住地在什麽地方?物流公司的辦公地在哪?”圓臉男法官問道。
 “我居住在豐台,物流公司的辦公地也在豐台區。”李攀一時沒有反應過來法官為什麽這麽問,直接回答道。
 “你的住所地和物流公司的辦公地都不在朝陽,那你為什麽長期租賃朝陽區國貿WY公司辦公樓下的車位?”圓臉男法官意味深長的看向李攀。
 “我……”李攀張口結舌,一時不知道該怎麽回答。
 片刻後他說道:“之前我在國貿那邊的一家公司做兼職,所以就租了一個車位。”
 “是那家公司?叫什麽名字?”圓臉男法官追問道。
 “嗯……時間有點長,我把名字忘了!”李攀低頭道。
 此時他心中暗罵自己大意,為了圖上下班方便租了個車位,結果被對方發現了,成了整個案子最大的漏洞,為什麽自己早沒想到這個問題。
 “被告,你在物流公司工作,擔任什麽職位?”圓臉男法官接著問道。
 “副總經理。”李攀道。
 “主要負責什麽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圓臉男法官問道。
 “主要是負責……人員管理。”李攀實在想不出物流公司有什麽工作是他一個技術人員能乾的。
 “你之前做過管理工作嗎?”圓臉男法官道。
 “在CM公司做過管理,在之前的其他公司也做過管理。”李攀想了下道。
 “原告,是這樣嗎?”圓臉男法官看向王川。
 “被告在原告處工作時是擔任技術部的副總經理,其主要職責是技術研發,人員管理是行政部門的事。他不負責!
 這一點在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及競業限制協議中有提及。”王川道。
 說完,王川心中冷笑:你一個技術人員扯什麽人員管理啊,你管過人嗎?技術部好幾十號人,都由行政主管負責管理,你連邊都挨不上!
 “被告,根據我們調取的個人所得稅證明文件,你離職後十八個月內共繳納了六十八萬元個人所得稅,你在物流公司的工資一個月是多少錢?”圓臉男法官問道。
 “一個月……具體數額我也不太清楚,我們家我老婆管錢,我工資卡交給我老婆了。”李攀一臉無所謂道。
 他不敢直接告訴法官一個月工資十幾萬,因為他也想到了,一家小物流公司的副總經理一個月工資怎麽可能有十幾萬呢,物流公司不合算成本的嘛!
 “工資的大概金額你應該知道吧?”圓臉男法官道。
 李攀低著頭,沒有回答,也沒辦法回答。他選擇了沉默!
 “原告,你們明確下,主張被告退還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是怎麽計算出來的?”圓臉男法官道。
 “原告一共支付了十八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一個月一萬五千元,共計貳拾柒萬元。”
 “違約金二百萬……,原告你們是怎麽確定的這個數額?”圓臉男法官皺了下
眉,他從心裡覺得這個數額有點高。
 “我們是根據被告的職務、工資及被告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將給原告帶來的損失,綜合判斷,確定的違約金兩百萬元。”王川道。
 說實話,他也不知道這個數額是高還是低,因為違約金的確定要考慮CM公司的實際損失,要具有合理性,但是到目前為止,CM無法給出實際損失金額。他只能硬著頭皮按照約定的違約金數額要。
 “法官,我認為這個違約金約定的過高!”李攀突然抬頭道。
 作為一個技術人員,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他雖然不知道法院會怎麽判,但是有一點他是確認的,今天在法庭上法官問的好幾個問題他都無法給出合理的解答,所以他想挽回一點損失。
 ……
 “原告,做最後答辯!”圓臉男法官長出一口氣道。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競業限制並不是勞動者的法定義務,而是約定義務,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前應與勞動者協商並達成競業限制協議。
 本案中雙方簽有競業限制協議,並且在被告離職後,原告按照約定支付了競業限制補償金。現被告違反了競業限制的約定,原告有權要求被告退還已經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要求被告支付違約金……”王川道。
 ……
 待到王川和嶽珊走出法院之時,已經快中午十二點了。
 “餓不餓?”王川心情大好,轉頭看向嶽珊道。
 “肚子都咕咕叫半天了!王律,您覺得這個案子咱們能贏嗎?”嶽珊微笑道。
 “你覺得呢?”王川反問道。
 “嗯,我覺得差不多,看法官那意思,他應該已經明白這案子是怎麽回事了。”嶽珊想了下道。
 “那就等結果吧。這裡距離你鴻雁姐她們公司不遠,走,我帶你去找鴻雁吃飯去。”王川微笑道。
 往日來海澱法院開庭,他是不會去找吳鴻雁吃飯的,因為每次開完庭不是已經過了吃飯的點,就是還不到中午,時間趕不上。
 這次開完庭他心情大好,又趕上快到吃飯點了,嶽珊與吳鴻雁又很熟,他便有了接吳鴻雁一起吃午飯的想法。
 “好,謝謝王律!正好我也好久沒見鴻雁姐了。”嶽珊笑道。
 兩人說笑著,王川開車向紅姐他們公司而去。
 王川見到吳紅燕時,她正挺著大肚子準備跟紅姐一起去吃飯,王川便將紅姐一起請了。
 三個女人一台戲,吳紅燕見到嶽珊後,很高興,將嶽珊介紹給了紅姐。到了餐館,三人邊吃邊聊,反倒是王川顯得多余了。
 本來王川想讓賀彬一起吃,但是賀彬很有自知之明,拒絕了他的邀請去附近的小飯館吃了午飯。
 “川兒,你最近忙嗎?”菜過五味後,紅姐問道。
 “還可以,這段時間一直在招聘律師,所裡又投標了兩家世界五百強的大企業的法律顧問,如果中標的話,又要分派律師進行服務,人手有點緊張。”王川實話實說道。
 紅姐不是外人,嶽珊對律所的情況也知道,所以王川說話沒有什麽顧忌。
 “可以啊!看來你們的業務做的越來越大了。
 可惜我們總部指定了律所……等等吧,今年底我們公司的法律顧問到期,我跟上面申請下,看看能不能把知識產權、勞動、醫藥、廣告等領域拆分開,分別聘請法律顧問。
 你們有了世界五百強這樣的大客戶,我向總部推薦你們律所說不定容易些。”紅姐想了想道。
 “謝謝紅姐!鴻雁的預產期快到了,您得提前做好準備。別影響了你們公司的工作。”王川笑道。
 這話聽起來是在為紅姐著想,其實他是在提醒紅姐,馬上吳鴻雁要生產了,別給她安排太多工作,照顧著點。
 紅姐是什麽人,一聽就明白王川的用意。
 “放心吧!法務部的事你媳婦比我安排的還妥帖呢。你啊,別瞎操心啦!把律所經營好,照顧好鴻雁就行啦!”紅姐笑道。
 王川嘿嘿一笑。就在此時他的手機響了!
 “您好,是王川王律師嗎?”一個溫柔的女聲從話筒中傳了出來。
 “你好,我是王川,您是哪位?”王川問道。
 “您好王律師,打擾您下,我是GM大酒店的人事部總經理,我姓丁。您下午在律所嗎?我們有個案子,想跟您約個時間,谘詢下。”對方道。
 “我今天下午沒有安排,如果您方便可以下午過來。”王川想了下道。
 “好的,再麻煩問下,您的案件谘詢費怎麽收?”對方問道。
 “一個小時一千元。不足半小時按照五百計算,半個小時以上按一小時計算。如果貴司委托案件的話可以免谘詢費。”王川熟練的報價道。
 之前一個小時的谘詢費是一百元,但那時王川剛執業不久,不過是個低年級的小律師,現在的王川早已經獨當一面,而且名聲也越來越大,再加上各種宣傳,谘詢費早就漲到了一個小時一千元。
 即便是這樣,萬胖子等人仍然覺得王川的谘詢費便宜,想讓他提高到一千五或者兩千元,但是王川覺得勞動業務的谘詢費不宜過高,一千元的谘詢費對有些客戶都已經算高的了。
 現在律所正在穩步上升階段,如果谘詢費收的過高,會丟失一部分客戶。即便是企業客戶也有很多不願意花這麽多錢谘詢的。
 並不是因為這些企業客戶沒有錢,而是因為他們覺得性價比不高,一個勞動糾紛,勞動者要不了多少錢,請個律師才五千左右,結果谘詢下就要給兩千元,太貴了。他們是不舍得花這錢的。
 “好的,我下午三點到貴所,麻煩您把地址發我下。”對方道。
 “好,您稍等。”王川掛了手機後將律所的地址發了過去。
 “看看客戶上門了,好了不耽誤你時間了。也差不多快到上班點了,下次咱們再聚吧。”紅姐見王川有客戶,看了看手表,微笑道。
 “好,下次挑個時間,把六哥他們也叫上,咱們一起好好坐坐!”王川微笑道。
 付了飯錢,王川將吳鴻雁和紅姐送到公司樓下後,坐上車回到了律所。
 下午三點過十分,一位身著深色高檔職業裝,戴著太陽鏡,看起來
也就三十多歲的女人,走進了遠方律師事務所。
 在她身後跟著一位手提公文包,二十多歲,五官端正,長相大氣的女人。二十多歲的女人看起來像是她的助理。
 聽到腳步聲響起, 賀芳抬頭看向門口,人還未到一股淡淡的香氣飄了過來。
 “您好,我與王川律師約好的,我姓丁,是GM大酒店的。”女人微笑道。
 雖然眼前的女人很謙和,但賀芳隱隱的感覺到對方身上有一種氣勢,這種氣勢讓她感覺到了一絲壓力。
 她起身剛想開口,恰好小郭手裡拿著文件,從律所走了出來:“您好,您找王川律師?”
 “是的,我跟他約的三點見面。我來晚了!不知道他是否還在所裡?”女人依舊微笑道。
 “在!您跟我來吧。”小郭說完將二人領進了會議室。
 幾分鍾後,王川帶著嶽珊走進了會議室。小郭回到了前台。
 “剛才那個客戶不知道是那家公司的,氣質真好。”小郭坐下後,嘴裡叨咕道。
 “嗯,不僅氣質好,人也長得大氣,感覺像是公司高管之類的。”賀芳低聲道。
 “你怎麽知道的?”小郭看向賀芳,小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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