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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我真沒想當暖男》第673章萬倍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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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東,外高橋。

名景家園小區。

一大清早,賀志剛和呂倩兩口子就忙著收拾行李,準備駕車出遊。

呂倩把需要隨身攜帶的物品都收進了手袋裡,然後抱起了兩歲的女兒,賀志剛拖著行李箱,提著大包小包。

“沒有什麽東西落下吧?”呂倩又掃視了一遍不大的房間,擔心忘帶了什麽。

“沒有。”

“身份證、加油卡、手機充電器,你都帶了?”

“你就放心吧都帶了。”

賀志剛看了眼時間,“咱們快點走吧,老王他們早就出發了,應該已經在匯合點等我們了。”

今年國慶假期,多年不見的王之恆帶著媳婦來滬市這邊玩,並跟賀志剛約會好了,兩家人一起自駕遊。

“放心?你總是粗心大意的,讓我怎麽放心?上次出去玩,你不就是把錢包身份證忘家了,結果耽誤了時間沒趕上飛機。”呂倩有些絮叨地說。

賀志剛聽的心煩,無奈地在心裡歎了口氣。

之前戀愛那會兒,呂倩性格挺好的,溫柔懂事,可自從生完孩子以後就跟變了個人似的,莫名其妙就會發脾氣,一點小事反覆嘮叨。

2014年時,眼見房價不斷上漲,攢的錢永遠趕不上房價上漲,賀志剛終於忍不住了,不再顧慮面子、尊嚴什麽的,去求李哲借了二十萬。

借錢的過程遠比想象的要順利,在他遲疑著開口後,李哲毫不猶豫就答應了,讓人取來二十萬現金,還問錢夠不夠用。

賀志剛很有感觸,覺得李哲還是挺夠哥們的,沒有因為身份地位不同了,就瞧不起他這朋友了。

不像楊浩那小子,完全就是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臉。

從李哲那借了二十萬,賀志剛又找劉凱月借了六萬,加上他自己這些年攢下的十六七萬,一共湊了四十二、三萬。

有了錢以後,賀志剛和女朋友呂倩就開始到處看房,跑遍了整個浦東地區,終於在中外環(外高橋)地區買下了一套一室一廳,56.78平米的小戶型。

21000左右一平米,房子總價120萬,首付36萬,加上稅費等雜七雜八,正好是40萬出頭。

有了房子以後,賀志剛和呂倩在當年就結婚了,他象征性地給了28888元的彩禮,呂家出了房子的裝修錢,還陪嫁了一些家電。

剛結婚那兩三年,賀志剛過得挺艱難的,房貸加車貸每個月要還七八千,結婚第二年呂倩就懷孕了,還要養孩子。

他當時的工資稅後不過八、九千,房貸車貸雖然名義上是兩個人還,但呂倩只是移動營業廳的一個普通營業員,工資也就三四千,她花錢又比較厲害,一個月根本剩不幾個錢。

那會兒賀志剛為了省錢,煙酒都戒了,他可以不抽煙不喝酒,但女兒的奶粉尿布必須用好點的。

好在他今年升職成為部門主管,工資一下子翻倍了,車貸下個月也就還清了,手頭終於寬裕了起來。

賀志剛拖著行李箱,外加大包小包,呂倩一手抱著孩子,一手拿著手袋,一家三口從家裡出來,乘電梯來到小區的地下停車場。

賀志剛拿出車鑰匙打開車鎖,然後拉開車門先讓呂倩和孩子上了車,接著打開後備箱把行李放了進去。

這輛速騰1.4T是用他和呂倩結婚時收到的份子錢,加上呂倩攢下的兩三萬湊的首付錢。

賀志剛原本不同意剛結婚就買車,想緩兩年再說,要不既要還房貸又要還車貸壓力太大了,但呂倩堅持要買,說沒有車太不方便了。

事實上,有了車以後,

兩人的生活確實便利了很多。賀志剛還靠著下班兼職跑滴滴,度過了最困難的一段時間。

等賀志剛也上車後,呂倩看了他一眼說:“剛哥,我想跟你商量一件事。”

“什麽事?”

賀志剛一聽就知道她肯定是又想要買什麽東西了。

兩人談戀愛那會兒呂倩是一口一個剛哥,但結婚以後她漸漸就不叫了。

也不是完全不叫了,一旦她想要什麽東西的時候,還是會很現實地叫上那麽一兩句。

“我們現在手頭也寬裕了,要不再買一輛好點的車吧?”

“換車?”賀志剛發動車子的動作一頓。

“不是換車,是再買一輛好點的新車。”呂倩強調說。

“要不過兩三年再說吧,我們現在手裡又沒多少錢,再買車連首付都拿不出來。”

在賀志剛看來這輛十六七萬的速騰就足夠用了,何況車子也剛買了兩三年還挺新的,完全沒必要急著買更好的新車。

“我又沒說現在就買,還有三四個月你們不就該發年終獎了,你今年升職了年終獎肯定會漲不少,五六萬總該有吧?

加上我們手裡的錢,不夠再找人借一點,首付買一輛奧迪Q3還是不成問題的。”

呂倩頓了頓,接著說:“我也是為你著想,你升職後換一輛好點的車會更有面子,這輛速騰留給我開,你也就不用每天接送我上下班了。”

“到時候再說吧。”賀志剛應付性地說了一句。

見賀志剛態度敷衍,呂倩頓時就不樂意了,“不是我說你,你這人腦筋就是太過死板了,要是能靈活一點,就憑你和李總的關系,早就升職了,哪還用等到現在。”

“逢年過節找機會多去李總那裡走動走動,該開口求人時就要開口,別總是抹不開面子,偶爾麻煩一下人家,反而能夠拉近關系。像你這樣不會辦事,再好的關系也會走斷了。”

賀志剛沉默著沒有說話,使勁一踩油門,車子一個加速駛出了小區。

他和呂倩之間最大的問題就是價值觀差異太大,呂倩是家中獨女,從小被父母嬌生慣養,根本就不知道生活的不容易,花錢總是大手大腳,喜歡衝動消費, 完全沒有存錢的想法。

對於他和李哲之間的關系的理解,更是有點想當然了。

賀志剛和呂倩結婚的時候,李哲並沒有來參加婚禮,只是讓劉凱月代為送來了一個紅包。

當賀志剛拆開紅包,發現裡面裝的竟然是自己寫下的那張二十萬元的借條後,他就明白了,和李哲的那點同學情分已經消耗殆盡了。

情分沒有了,就不要再去麻煩人家,否則連最後僅剩的那一點情分也沒了。

他只是一個普通人和李哲這樣的頂級富豪,根本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實際上,賀志剛不知道的是,李哲會以借錢的名義資助他二十萬,只是為了回報他上一世送的那一注彩票。

李哲這人還是知恩圖報的,可乾不出喂公子吃餅,這種恩將仇報的事情來。

一注彩票2塊錢,他還給賀志剛二十萬,也算是萬倍相報了。

賀志剛開著車一路向南,不一會兒就來到一個休息區,他剛把車子停下,一輛白色寶馬就按了一下喇叭,車門被人推開,有些發福的王之恆和一個女人一起從車上走了下來。

“剛哥,你們可算是來了!”

賀志剛和呂倩剛一下車,就見王之恆笑著迎了過來。

“老王!”賀志剛語氣中透露一股感慨。

不過五六年不見,當初那個有點小帥的王之恆,現在已經成為中年油膩大叔了。

當然,他自己也好不到哪裡去,身材也發福了不少,腹肌都變成了啤酒肚。

好像只有李哲一點變化都沒有,看起來還像當年一樣年輕。

有錢就是好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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