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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我逆襲成了億萬富翁》第14章:未免太遲了吧
  在周小芳看來,王大龍可是能買得起二百六十萬的寶石潔卡宴,抵得上對方的奔馳好幾輛,能買的起幾百萬的豪車,而且還是全款買進的人,會沒有一點身份嗎?

  而奔馳車不過是聽著嚇人,其實售價並不是很高,周小芳在寶石潔4S店工作,不僅對寶石潔這個品牌的車很了解,對其它品牌的車,也都有一定的了解。

  對方開的不過是06款的200型號的車,售價也就是三十萬左右,再怎麽貴,也不會超過五六十萬,和08款的寶石潔卡宴,根本不是一個檔次的,沒有辦法比。

  周小芳還不知道,王大龍雖然有錢,但只是一個爆發戶,社會背景和關系,還真不比普通人強什麽。

  周小芳的變化,令前來處理事故的兩個交警有點驚訝了,之前雖然對於奔馳車主要求賠償二萬元,持不同的意見,但也是認為對方的要價太高了,希望可以少賠一點。

  但現在的情況是,周小芳認為自己完全沒有錯,而且是受害方,要求奔馳車主負全責的意思啊!

  兩個交警看了看突然出現的王大龍父女,又互相看了一眼,心裡都下意識的覺得,這個突然出現的男人,才是年輕女孩態度大變的原因吧!

  奔馳車主兩位辦案交警並不熟,但上面有人已經打了招呼,而且點明了對方的身份,是一家大企業的高管,讓他們能照顧的地方,便照顧一下,事後感謝一下是肯定的。

  二人一看另一方只是一個外省女孩,自然是有點偏向奔馳車主了,明知道奔馳車主應該負全責,但他們也沒有主動的說明,明擺著是在欺負周小芳,對這些交規不怎麽熟悉。

  可是現在,周小芳已經知道了,這種情況下,奔馳車主應該負全責,兩位處理事故的交警,就有點不好再裝糊塗了,再偏幫奔馳車主,就有點說不過去了,而且還是明顯的違反規定,知法犯法的行為了。

  兩位交警沒有辦法,只能又去找奔馳車主協商處理了,

  奔馳車主心裡也知道,今天這事他不佔理,眼見對方並不糊塗,只能算了,便想著互不追究便是了。

  可這事情他說了可不算,兩個交警還要找周小芳,在事故處理調解書上簽名的。

  周小芳雖然心疼她變型了的單車,這可是她新買的單車,花了她二百多元錢買來的,都還沒騎多久呢,就這樣報廢了。

  而且她今天連命都差點沒有了。

  可周小芳也知道,今天幸虧是遇到了王大龍,否則自己還不知道要吃多大的虧呢,搞不好就真賠了對方一萬塊錢。

  而且關鍵是她還拿不出一萬元這麽多的錢,雖然昨天她賣出去了一台寶石潔卡宴,但提成也沒有這麽快,給到她的手中,所以她現在其實還是很窮的學生一個。

  如果有錢,可能一開始便答應賠給奔馳車主二萬了,畢竟她還是一個學生,面對警察的時候,說一點不怕那是假的,萬一把她抓起來拘留,被學校知道了,那就麻煩了。

  但周小芳也知道,自己應該見好就收,大不了就是損失了一台二百多元的自行車。

  可是王大龍卻是眉頭微微皺起,很是不滿的說道:“既然是對方負全責,難道不應該賠償事主的自行車嗎?”

  “另外,不說周小姐的衣服摔髒了,也摔破了,還不知道是否受了什麽傷,就憑周小姐受到的驚嚇,連命都差點丟了,作為肇事者,難道不應該向周小姐說聲對不起,道個歉嗎?”

  “差不多就行了,

人家都已經不記較了,你還想怎麽樣?不就是損失了一輛自行車嗎,又值不了幾個錢。”一位交警有點惱火,不耐煩的說道。  “王先生,要不還是算了吧!”

  周小芳見交警好像有點不高興了,不由得下意識的說道,她並不想多事,惹出不必要的麻煩。

  至於自行車的損失,只能自認倒霉了。

  “原本對方一開始便說算了,主動承擔責任,說聲對不起,也就沒有什麽事了,可是一開始人家便想著欺負你,讓你賠償他的損失,現在見佔不到什麽便宜了,自己理虧了,才說算了,未免太遲了吧!”王大龍說道。

  “你是什麽人?人家事主都說不計較了,你還要多管閑事。”那個有點惱火的交警再次的說道,並且有點警告的意思。

  “算了,如果你都不想得到公正的處理,我也沒有必要多管閑事,再見了。”王大龍搖了搖頭,便抱著女兒向自己的寶石潔卡宴走去。

  眼見王大龍就要上車離開了,周小芳猶豫了一下之後,最終下定了決心似的,朝著王大龍追了過去,並大聲的喊道。

  “王大哥!謝謝你,我想清楚了,我希望得到公正的處理結果,希望王大哥留下來,再幫我一下。”

  既然周小芳已經開口留他了,王大龍也不好馬上就走了,誰讓他喜歡愛管閑事呢。

  因為這個毛病,前妻張萍可沒有少念叨過他, 但王大龍就是看不慣一些不平事,他依然堅信這個社會,是公平公正的,只要堅定信心,最終是可以為自己爭取到公正結果的。

  盡管王大龍不是一個法律工作者,但法律方面的書可沒少看,也熱心的用法律知識,幫助過不少人。

  比如有一次,一個廠裡的學徒工,還是王大龍的老鄉,有一次和同伴騎自行車過馬路,被一輛摩托車給撞了,兩人都摔倒在地,但也沒有受什麽傷,馬上便爬起來了。

  而摩托車撞了人之後,並沒有馬上停下來,而是開出去了一二百米的距離,之後發現被撞的人沒什麽事,又倒回來了,想讓兩人賠他摩托車的反光鏡,原來他的摩托車反光鏡,已經被撞碎了。

  摩托車的反光鏡,原裝的要300塊錢,當時可是一九九五年,兩個學徒工一個月的工資,加起來也才三百多塊錢,身上自然不可能拿的出來三百元賠給對方了。

  摩托車司機住在樟樹頭鎮,事故發生在王江鎮,摩托車司機讓一個人回去想辦法,借錢賠他的反光鏡,另一個人則被他用摩托車帶到樟樹頭關了起來。

  臨走時還留下了一張名片,畢竟借到錢了之後,要職系對方贖人。

  王大龍當時也才剛學徒,那裡有什麽錢,問清楚了情況之後,便帶著那個老鄉,找到派出所報了警。

  結果派出所按照名片上留下的聯系電話打過去之後,對方馬上乖乖的放人了。

  原因很簡單,對方這是非法拘禁,不放人的話,派出所出警了,對方可就麻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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