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誒,你有沒有坐過火車?我聽阿媽說那東西可長了,跑得好快的。”
“你有沒有見過世面啊你……”我剛說完話我就意識到不對了,沒見過世面的應該是我才對。何珊家好早以前就買了私家車,所以她壓根沒去擠過火車,自然也沒體驗過春運。但是火車這東西,我再熟悉不過了。
三歲,我爸媽去了外地打工,大多時間都是奶奶帶著我,我和爸媽之間相機和分別的地方,都是火車站。
我盼著爸媽回來,奶奶騙我說星期五他們就會回來,所以沒到星期五我就賴哭不上學,但是賴哭也沒用,賴哭他們也不會回來。
火車進站的聲音很好聽,火車從遠處駛來,是啟程,是歸途。人們都懷著不同的心情踏上火車與家鄉分別,小時候的我想:火車裡的人、站台上的人,應該都是一樣痛苦的吧。
有一段記憶是很清晰的,那時的爸媽還帶著我住在廉價的公租房,樓下是熱氣騰騰的餛飩店,每天我都跟著爸媽上下班,我站在電瓶車前面的踏板上,我爸騎車我媽坐在後面,放在現在指定是個危險駕駛了。那電瓶車也是破破爛爛,不是大燈爛就是轉向燈爛,但我們還是一樣每天慢慢悠悠的到了家。那時候的我喜歡摸我爸下巴的胡須,喜歡聽他吹口哨,但我學不來這招,每次都在吹空氣。還喜歡聽他哼的一首粵語歌,好多年以後才知道那是陳奕迅的《單車》。
那段時間,我是快樂的,但媽媽是痛苦的。我沒看見過爸媽像別的夫妻一樣恩愛,最常見的,好像是他們的爭吵。
那天他們又吵架了,東西砸得滿家都是,我不明白,明明他們相愛,為什麽要吵成這樣。如果他們不愛,為什麽要結婚。
我爸摔門走了,我媽抱著我在窗台望,我能聽到我媽在抽泣,我能看到我爸的背影。我不知道他要去哪,他沒有回頭看我們,很長一段時間,我也再沒有看到過爸爸。當再見到他時是在區的首府,他變化好大,他下巴的胡須已經刮掉了,口哨也不再吹了。但是那件離開家時的衣服他還在穿,那首《單車》他也還在唱,但是聲音比以前更沙啞了,我都快要認不出了。
爸媽向我隱瞞了離婚的事實,他們只是假裝還在一起,他們都說我是他們之間的橋梁,他們都說是為了我好。我知道他們離婚的消息時還是表姐和外婆在跟我玩撲克時告訴我的。那時表姐無意間說出我爸媽離婚了的消息,我生氣反駁她:
“你瞎說,他們明明還好好的”
“他們只是不告訴你”
“我不信!”
直到我看到外婆也已經默認,我當時愣了一會,奇怪,明明當時對離婚一點概念都沒有,為什麽那時淚水會忍不住流下。我把頭蒙在被子裡,把眼淚擦乾,假裝什麽事也沒發生過,依然笑著打完撲克。
但我還是不肯相信這種事,爸媽明明在我眼中還是像以前一樣,我還是能拉著他們兩個的手蕩秋千,他們怎麽會……
我翻著我媽的櫃子,看到了除了結婚證以外的另一本證,結婚證上還很漂亮的媽媽,怎麽到了那本證上已經瘦骨如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