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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一個,我不太會打》請假條以及5毛錢的天
第462章 請假條以及五毛錢的天

 昨天那一章在作者的話裡請過假了,不過介於有些大佬可能沒看到,所以今天開個單章通知一下。

 今天家裡有事情得耽擱一天,暫停更新一天,27號立馬恢復。

 大夥兒是知道我的,我這人雖然沒鳥但是還算是有那麽一點點節操(呸!)。

 一般情況下就算真有事,我也頂多是少更新幾千字,而不會直接不更。今天直接不更,說明確實是情況特殊。

 而且老合我已經是連續萬字更新都不知道多少天了,只是偶爾偶爾請假一天應該可以吧(跪求)!

 然後,接下來聊聊最近的情節。

 看了一下群裡和書裡的討論,這一段情節還是挺有爭議的。

 首先我非常感謝大家的討論和反饋,作為一個沒有澀圖就不會出現的窺屏狂魔,雖然我沒有一一回復,但大家的討論我其實都看了。

 大家還在討論,這其實反而是對我的認可。因為還在討論這說明你們還關心這本畫冊,不然早就直接刪輸走人了不是。

 感謝大家!

 然後慢慢一個個說吧。

 其實,造成爭議主要是讀者和作者的視角不同。

 有人說為什麽不先發製人每次都是等別人出手每次都是被別人搞了才後知後覺,從讀者的角度來看可能剛好看到這個情節會有這種感覺,但從整本書來沒實際上李昂之前一直在先發製人啊。

 不久前和馬刺的聖誕大戰,李昂就是主動出擊,一上來就奔著人去了。

 再往前的鮑文,我是怎麽安排的?他雖然墊腳,但要麽是主角隊友被墊了沒有受傷,要麽就是被李昂反製。

 你會發現鮑文墊了半天其實在故事裡倒霉的他一個人都沒有傷到過,甚至連卡特都沒有被重傷過,還被主角教訓得直接半身不遂。就好像灰泰狼,從來沒有吃下過喜洋洋。

 在文裡我也不止一次強調過李昂不會等隊友受傷了再去報復,而是會主動出擊。

 所以,又何來“每次都是等隊友跪了才爆發”這種說法呢?根本就一次都沒有,哪兒有每次。

 李昂壓根就從來沒有坐以待斃過。

 至於這一次為什麽被弄了,因為這是馬刺作為現階段反派最後的掙扎了。

 這個問題也正好能解答這個說法:“打馬刺打這麽久,打來打去都打不死,那還有啥可打的”。

 籃球世界沒有反派正派的說法,但一個小說得有反派吧。這個反派不能太弱,不然一下就沒了沒意思。也不能太強,不然總是打不過不夠爽。

 因此,我的反派都是有生命周期的。該死的時候會死,但不該死的時候他還得繼續演反派啊。

 而馬刺就是這一階段的所謂反派,你們討厭馬刺討厭得恨之入骨,這是正常的,因為這一階段從一開始就是把馬刺塑造成反派的。

 這本書到目前為止這個時期,一共三個大反派。

 第一階段是OK湖人,第二階段是拉裡.布朗和活塞,第三節階段就是馬刺了。

 這其中夾雜著無數小反派,比如馬龍啦,鮑文啦等等。

 你們會發現,我的反派都不是用一個賽季就丟掉的,都是用很長的篇幅來描繪主角與他們的周旋,匯成一個完整的篇章。

 正如之前所說,一個反派輕而易舉就被弄死了,他就不是反撲了。

 一場比賽就被乾掉的反派,還不夠格成為主角的對手,頂對是小醜,比如某個射手。

 OK湖人和李昂從猛龍周旋到活塞,拉裡.布朗從NBA一直周旋到奧運會。

 馬刺則是從略寫的上賽季開始鋪墊了雙方的深仇大恨,然後這賽季解決。

 打馬刺這件事,是從略寫的賽季才開始埋下恩怨的,確實有個周期,但也不至於是打了“很久”還打不死。

 也才打沒多久啊,就這個賽季而已。

 鮑文時期的馬刺雖然也和主角有過過節,但那時候的馬刺從來不是重點,而且鮑文不就已經“死”了嗎?

 現在馬刺這個反派現在已經到了懸崖盡頭,在故事安排裡他們需要掙扎最後一下再給主角製造一下最後的麻煩。

 所以才第一次出現這個隊友跪了的情節。

 說白了,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因為這個賽季打完,馬刺就沒了,這個反派就死絕了,就下班了。

 你們不會看到類似的情節了。

 我也已經給出了很多鋪墊,比如帕克早早就離開,比如鄧肯可能不會留在聖安東尼奧等等。

 就是預示著馬刺的沒落。

 一個即將退出故事的反派被逼到懸崖邊上,最後掙扎一下我覺得很正常啊。

 他又不是老能這麽乾。

 更何況掙扎的這一下,我也並沒有隻讓主角吃癟啊,因為馬刺整活兒也整到自己。

 吉諾比利的傷比納什更嚴重,霍裡之於馬刺的重要性,和哈斯勒姆之於太陽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

 並不是就主角吃啞巴虧吧?

 這一波不說賺了,但雙方起碼也是個兩敗俱傷,五五分帳。就算是七成,那也是馬刺的。

 很多人又要說了,那你為什麽不直接廢鄧肯。

 首先我用吉諾比利代替了鄧肯,同樣也讓馬刺付出了代價,馬刺並不是無傷。而且,鄧肯在接下來的故事裡還有大用,不僅僅是被李昂擊敗一次這麽簡單,而且是很早就確定下來了的戲份。

 你殺他幹什麽啊?這人我留著用呢,你們換一個!

 但我又不可能直接在故事裡告訴你鄧肯以後留著有用,於是按下不表,所以你們才會覺得我是沒想到廢鄧肯。

 可哪個作者會隨隨便便把一個關鍵角色直接寫死呢?

 籃球文有一個最難的地方,就是對手和隊友都太固化。能當對手的,能當隊友的,就那幾個人。

 為什麽我花那麽多心思幾乎打亂了聯盟,為什麽花那麽多心思組成一支支比原歷史更變態的強隊?因為都按原歷史裡的話,都不用打了啊,一個能打的都沒有。

 這不是足球文可以換地圖,統治了英冠我統治英超,統治了英超我統治歐冠,統治了歐冠還有世界杯。英超玩膩了我去意甲,意甲膩了我去西甲找隊友。

 NBA來來回回就這幾百號人,而強的就那十幾個,詹姆斯什麽的都在坐二望一。本來對手和隊友就不夠用,隨隨便便整死一個強力角色,劇情就很難進行下去。

 重要角色都整死了,以後就是贏完詹姆斯贏詹姆斯,贏完詹姆斯還是詹姆斯,接下來沒得贏了,太監完本了,臉都不要了!

 我總不可能原創一個叫葛洛夫街兄弟的劉嗶球員出來吧?那樣你們還看嗎?

 如果我為了一時的爽而打壞整個故事的構架提前讓鄧肯出局導致連鎖反應,跟著改內容最後寫不下去太監了,這就是好故事了嗎?

 最後,懇求大家給我一點信任。我雖然是個臭撲街的,臭發圖的,沒啥本事。小毛病也很多,咱們認,比如圖不夠清晰什麽的。

 但我自認為,寫體育文到現在,體育文裡的大毒點基本是不太會踩的。

 之前寫到主角被馬龍打掉一顆牙的時候,也有很多人高潮,說主角輸了雲雲的。

 但結果呢?馬龍最後帶著恥辱退役。

 之前寫主角總決賽不敵OK組合,也有很多人說,主角第一次打總決賽就輸,一輩子都在科比面前抬不起頭了。

 結果呢?湖人王朝都沒了,結局也非常慘,科比在小說裡至今弟位都很穩。

 再然後,李昂被活塞放棄,很多人又說拉裡.布朗贏了雲雲。

 然後布朗墳頭草已經三四層樓那麽高了,NBA和奧運會被全線壓製。

 我說這些什麽意思呢?意思就是我絕對有能力做好每一個階段的結尾,讓每一個階段的反派得到應用的結局。你們不用擔心主角真的輸得一敗塗地,就算吃虧,那也是階段性的。反派想活得長,那也得讓人家獲得一兩次微不足道的勝利吧?

 總體框架上,www.uukanshu.net 主角肯定是最後的贏家。

 我很清楚我寫的是爽文,但爽文也不能從頭贏到尾跟手捏一對A似的平,平得一點波瀾都沒有吧?

 當你們看到主角暫時吃癟的時候,先不要著急罵我,因為我肯定有後手能讓故事繼續爽下去。

 這點信任你們得給我啊。

 我自己的定位還是很清晰的,這就是個爽文,還是個帶圖的爽文,最後的目的終歸是要讓大家樂呵樂呵。

 好了就先說這麽多吧,最後再次誠懇地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真的非常感謝!

 27號立馬恢復更新,不恢復不是男人!不恢復沒鳥!

 我真的有!

 最後幫你們吐槽一句讓你們無槽可吐:你有這閑工夫寫這麽多,都可以碼一章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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