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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驗屍官》第一千一百五十八章 都是誤會
  老板娘顯然受到的衝擊比眾人還要大得多。
  她嚎啕大哭著,半天都停不下來。
  付拾一看著她那個樣子就知道,她肯定是後悔死了。
  可是事到如今,後悔又有什麽用?
  老板已經恨恨的又說了下去。:“你說你這個遠房親戚托到你這裡來,說他實在是找不到別的活做,讓我們幫忙問問。”
  “我想也不想的就說,不行就讓他留下,幫你分擔一點活。是我不願意多掙錢嗎?你又不是不知道,當年為了修這個客棧,我們是掏空了家底子,還借了不少錢後來客棧,開起來了兩三年才算是把錢還上後頭又攢錢娶媳婦,我爺娘去世又花了一筆錢,家裡哪有什麽余錢?”
  “你當我不知道累?”老板恨恨的說下去:“我要是有家財萬貫,難道我不知道享福嗎?”
  說到這裡老板臉上全是失望:“當初咱們說親的時候,我就覺得你是個勤快人,又知道孝順爹娘,所以才定了你。成婚三年,我也覺得你勤快又體貼,所以心裡還總覺得虧欠你,結果沒想到——”
  老板說的這些話,老板娘已經完全都聽不下去了。
  她伸手捂住了臉,大聲的哭著,也不知道是傷心還是羞愧。
  過了很久,老板娘才哭喊了一句:“我阿娘怎麽也不告訴我這些事兒啊!她還一直跟我哭窮!”
  “要不是因為這個,我怎麽能昧著良心做這樣的事!”
  一時間所有人都沉默無語。
  話到了這個份上,所有人都明白過來了:這對夫妻完全就是被自己嶽母家給拿捏住了。
  嶽母一面在女婿跟前要錢,一面又對自己的女兒旁敲側擊,暗示女兒要補貼家裡。
  然後兩頭拿錢。
  憑著這一層誰也沒想過要戳破的窗戶紙,這個嶽母簡直是賺的盆滿缽滿。
  老板坐在那兒,臉色陰沉,一言不發。
  而老板娘則是萎靡不振,整個人都像是陷入了某種絕望。
  至於那個夥計,就更是恨不得將腦袋縮進胸腔裡,好假裝自己不存在。
  李長博打破了這個沉默:“這件事情到了現在,已經沒有什麽不明白的,你們打算如何做?”
  老板倒是斬釘截鐵:“直接送去衙門!我還要寫封修書!”
  這下不管是夥計還是老板娘,都開始哀求起來。
  夥計雖然被綁著,但是他嘴裡不斷說著哀求的話:“我知道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姐夫你就放過我吧,我再也不敢了,我把那些錢都還給你——”
  “不不不,我不僅把那些錢還給你,從今以後我還給你當牛做馬!我一分錢工錢也不要了!只要你別把我送進衙門!”
  他倒是半點兒也不傻,真送進衙門了,雖然說肯定不會傷及性命,但是名聲什麽的肯定都沒有了,而且還要受不少的罪。
  至少比起他許諾的這些,簡直不知受罪多少。
  而那老板娘說的是:“一日夫妻百日恩,雖然我這件事情做錯了,但是我以後再也不敢了,咱們還好好過日子吧,以後我再也不貼補娘家人了,我再也不聽我阿娘的話了——咱們好好過日子,好好生個孩子,好好經營這個客棧——”
  然而老板的態度卻很堅決。
  他搖了搖頭,十分頹然地說了句:“你也知道一夜夫妻百日恩?你做這事兒的時候又想到這些沒有?”
  老板娘頓時哭得更加傷心了。
  她嘴裡不住的說著懇求的話,手裡緊緊的攥著那個金簪子。
  臉上則全是淒惶。
  付拾一敢肯定,如果他們真的合離,那時候老板娘的日子肯定也是好過不了哪裡去。
  在家的話肯定找不到這麽好的夫婿,而且她娘家那頭也肯定不會給她置辦什麽嫁妝。
  最後付拾一就看向了李長博。
  李長博面上沒有什麽表情,但是卻並不十分冷漠。
  所以付拾一瞬間就明白過來:如果李長博堅決想要將人送到衙門去的話,肯定不會問他們要怎麽辦?
  當即付拾一也就不吭聲了。
  那老板娘哭著哭著突然就發了狠。
  她手裡本來就握著金簪子,這個時候忽然就調轉了金簪子,把尖銳的那頭抵在了脖子上。
  老板娘看著老板:“你若真要與我寫修書,那我就死在你面前!反正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老板娘突然的動作嚇得眾人一跳。
  老板也有些意外。
  而似乎是看出了老板心中的動搖,老板娘這個時候又苦苦哀求道:“這件事情我真的知道錯了,你就原諒我這一次吧!我保證以後絕對不會再犯了!”
  “我是真心想和你好好過日子的!咱們以後再也不管別人了,咱們就自己關起門來過日子!你不是說想要個女兒嗎?咱們到時候生個兒子再生個女兒——”
  老板娘淚流滿面,哀哀切切。
  面對這一幕,老板要說不動容,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可是想到老板娘做的糊塗事兒,他又長歎一聲:“可你做了這樣的事兒, 是喪了良心!我又怎麽敢再信你呢?”
  老板娘立刻賭咒發誓:“如果我再做這樣的事情,就讓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就讓那些冤魂日日夜夜都來找我勾魂索命!”
  所有人都倒吸一口涼氣,隻覺得這個誓言太過毒辣。
  但是同樣的所有人也都感覺到,老板娘應該是真的後悔了。
  老板臉上頓時露出了濃烈的遲疑。
  只不過這件事情他也知道不是由他決定,所以他最終看向了李長博:“這件事情還是得您說了怎麽辦才行。賤內做了這樣的事,我也實在是沒臉說什麽求情的話。”
  李長博略微沉吟一下之後,就開口徐徐言道:“這樣吧,以往的財物也無法物歸原主,但是好在他們雖然貪心,放下了這樣的惡行,可並沒有傷及人的性命,也算是有些良心。而你約束監管不力,也有責任。送官也不必了,隻讓這夥計在你這裡免費乾活五年。而你們夫妻二人則將這根金簪拿去賣了,換成銀錢拿來修橋鋪路。”
  “這些銀錢取自來往行人,最終以這種方式回饋於來往行人,也算是彌補。你們看如何?”
  題外話
  大家明天見啦~李縣令這個主意可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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