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縣令的怒火,成功讓那漢子一縮脖子。
不過,他還是哆哆嗦嗦的老實回答:“不掙錢,怎個養娃兒嘛!我頭一回乾這個事情——”
李長博微微挑眉:???你確定?
孫縣令也氣得發笑:“哪一個被抓進來的,都這麽說。你說我信嗎?”
那漢子一口咬死了:“真的就是頭一回!”
“別廢話,老賴子人呢?”孫縣令沒功夫跟他閑話,一心隻想破了這幾個案子。要知道,案子要是一個也破不了,這官帽子怕也保不住哇!
那漢子還真不知道老賴子到底在哪裡,只能哭喪著臉說一句:“我哪個曉得嘛!他一天天神戳戳的,東跑西跑,哪個都不曉得他到底在哪裡。”
他這話充滿了濃濃的絕望。
李長博微微頷首:應是真的。
不過,對於這種情況,孫縣令就急的跳腳了:“那重要找到人嘛!你說,人去哪裡了!”
那漢子試探道:“要不然,去他屋裡頭找一下?”
目前也最能這樣。
不過這種賴子,一般是不輕易在家的。尤其是手裡頭有錢的情況下。
這頭孫縣令派人去找老賴子,那頭付拾一的畫像也就到了尾聲上。
當畫完了最後一筆之後,付拾一忍不住的驚歎一聲:“真是個小美人!”
說實話,一般這種畫像,不是顏值在線,畫出來那絕對是好看不到哪裡去的。就跟證件照一樣。
李長博和孫縣令也是微微頷首,十分讚同這話。
當然孫縣令更加在意是不是能破案,他熱切的看著畫像:“那就能拿著這個畫像去找人了?”
“嗯。”付拾一點點頭:“叫人拿著畫像,一個村一個村的去問。沿著河往上問。”
孫縣令喜滋滋的捧著畫像走了,那小心翼翼的樣子,就像是捧著什麽稀世寶貝一樣。
付拾一活動了一下腰和肩膀,將筆收起來,這才問起臘肉案的事情。
得知現在找到老賴子才是關鍵的時候,她也覺得有點兒不靠譜:“這種人,估計十有八九不在家。”
李長博“嗯”了一聲,倒也不發愁,隻道:“餓不餓?先吃點東西去墊墊?”
付拾一聞聲,肚子裡還真就“咕嚕”了一聲。
春麗立刻推薦:“外頭有一家湯鍋,聽說特別好吃。”
說這這話,她還忍不住吸溜一口口水。
付拾一納悶:“你怎麽知道的?”
春麗理所當然:“方良告訴我的。他說他打聽過了,特別好吃,尤其是竹蓀雞湯。還說有空帶我過去吃呢。”
付拾一聞言眨了眨眼睛,看向李長博。
李長博垂眸,微微搖頭表示不知。
方良如今不在跟前,也沒法問他。所以暫且只能將這些疑惑放進肚子裡。
不過,那雞湯是真鮮美。
這家的雞湯是早就燉著的,只等客人一到,就可以盛出來,放在大鐵鍋裡端上來,底下留一個炭火小爐子,然後可以吃雞肉,可以煮菜。
另外還有一道涼拌雞塊。
反正付拾一吃了一塊,覺得很有點口水雞的意思。
不管是味道,還是做法都如此。
口水雞其實做起來真的不難。
但關鍵是要把雞煮好。
怎麽煮才能剛好熟透,又不會老,入口嫩而不柴。雞皮也要脆嫩緊彈。這都是需要精準的控制。
雞肉煮好之後,剁成塊,趁熱將調料淋上去,既能保證肉預冷收縮口感更好,也能保證吃的時候更加入味。
不過蜀地陰冷,濕氣重,本地人素來就喜歡吃麻椒,喜歡吃點幫助排濕氣的。
比如辣——蔥薑蒜,這三樣,都是放得極多,再加上茱萸,那簡直是比起後來的辣椒也不差什麽。
反正吃了兩塊口水雞,李長博的嘴巴已經明顯的紅潤起來。
額上也開始微微見汗。
付拾一也覺得是酣暢淋漓——吃了辣的口水雞,再來一碗清淡爽口的雞湯,簡直就是人生快樂的事情!
竹蓀雞湯的料很簡單,就是竹蓀和雞塊燉湯,菌類的香味,以及雞湯的鮮美,簡直就是行走的天然味精。
老板很是自豪的說:“這個湯,煮啥子青葉葉菜都好吃!巴適得很!”
付拾一也豎起大拇指:“就是巴適得很!”
吃過飯,孫縣令那頭也就有消息了。
老賴子果然不在家。
面對孫縣令的愁容不展,李長博淡淡提醒一句:“大可以去問問,看看誰家丟了臘肉。再問問時間,只要時間對得上,差不多就能找到丟臘肉的人了。”
孫縣令這一瞬間,看李長博的表情分明就是在懷疑他的智商。
因為孫縣令很快說了句:“這個我也不是沒想過。但是做這個臘肉的人,肯定知道這個肉是人肉,他就算丟了臘肉,肯定也不會聲張。怎麽可能查出來?”
付拾一卻明白李長博的意思,當即笑眯眯解釋:“李縣令的意思是,偷東西,從來都是一偷偷一片。沒有單獨偷一家的道理。”
別說眼下窮,單偷一家估計偷不出什麽,就是後來富一點了,那偷也是偷一片的。畢竟踩點需得費工夫,不多偷點,怎麽對得起時間成本?
賊也是要講效率的好嗎!
孫縣令眼前頓時亮了。然後一陣風似的跑了。
付拾一微微搖頭:還是腦子不夠變通啊,還是對社會了解得不夠深沉啊!
不過她轉頭看一眼李長博, 又有點納悶:李縣令年紀輕輕,怎麽對社會就了解這麽透徹呢?好像三百六十行,就沒有他不了解的人?
李長博像是會讀心術,面色平靜的回答一句:“付小娘子是如何知曉的,我也是如何知曉的。遊學不只是去看看風景而已。”
遊學,看的是風俗人情,人生百態。
付拾一肅然起敬,更下定決心:“以後咱們要是有了孩子,還是要多帶出門去看看。等大一點,就讓他去遊學。”
她覺得天底下學子也該這樣:“其實做官之前,也該讓他們去遊歷一番。”
李長博言簡意賅:“沒那麽多錢。這是個極耗費錢財的事情。吃飯住宿,都要錢。”
就連出門騎的馬,也是一筆巨款。普通人家,如何負擔得起?
付拾一:……所以還是要努力賺錢啊!在哪個朝代,養孩子都是個費錢的事情!
題外話
哈哈哈,大家要不然猜一猜,到底是這個臘肉案的死者,是不是那個失蹤案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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