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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風雲錄》第四十一章 催什麽催
  “是呀,小峰,你在擔心什麽?”

  聽到嶽林峰說僅僅報官還不行,凌雲、高愛梅等人也有點納悶,搞不懂嶽林峰是什麽意思。

  “峰哥,敢莫你也懼怕他吳霸天?”

  吳瑋華聽得嶽林峰言語遲疑,心中不由升起一團絕望。

  也難怪,吳霸天家大業大,吳家坳一帶橫三裡、順三裡的山林田土,大多都是他們家的,村子裡很多人都是他家的佃戶。

  附近的親戚、鄉鄰怕他,這好理解。

  相距這麽遠的嶽家村人也怕他,就讓人想不通。

  恐怕自己抱著希望而來,要帶著絕望而去了。

  “說什麽嘞!我怕他吳霸天?”

  嶽林峰眼睛精光一閃,眉目間湧現出一股霸氣。

  “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他的語氣不緊不慢,給人一種強烈的鎮定感。

  “我是在擔心縣衙那幫衙役的能力!”

  “擔心衙役的能力?”

  “是的,這事並不簡單,我擔心衙役的能力有限。”

  這是攤上人命的大事,而且是牽涉三條人命的大事,量他縣衙也不敢草菅。

  從前兩次打交道的情況看,縣太爺上官申正官風不錯,官聲也好。

  但是,官府辦事也需要證據不是。

  楓頭嶺的事情就是擺在那裡,簡簡單單的一個攔路打劫,愣是讓捕快們拖了那麽多天還沒抓到人。

  你說他們不重視吧,講不過去。

  上官申正一接到苦主的申告就立馬派出了捕快,事後還懸賞海捕,這己經是夠重視的了。

  你說他們很用心吧,似乎又不上,拖了那麽久愣是抓不到人。

  這說明什麽?說明他們心有余而力不足。

  為什麽會心有余而力不足嘞?是因為一幫衙役、捕快的能力有問題。

  吳家坳的事情並不簡單,比楓頭嶺要複雜得多!

  表面上看,吳家坳的事情就是一樁醫患糾紛。

  可是,疑點還是頗多。

  首先,既然老年得子的吳霸天把兒子吳世仁看得如此寶貝,為什麽伺候吳世仁的奶媽、丫環卻任由吳世仁在閣樓樓梯上爬來爬去呢?

  其次,當晚吳世仁吐血而亡,吳霸天沒有選擇當即報官,而是第一時間以此為由帶人到吳明強家打砸,這有點不合常理。

  正常情況下,人命關天,吳霸天應當在第一時間選擇報官、為自己的兒子申冤才是。

  哪怕就如吳霸天的小妾王柳所說,要讓吳明強一命償一命,報官也是最佳選擇。

  曾經熟讀歷史的嶽林峰知道,在古代,歷朝歷代都十分重視藥事管理,如果真是庸醫誤人,朝庭律法上的處罰還是蠻重的。

  比如,神州歷史上最早關於行醫的記載始於商朝,關於這一點可從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上考證,而有據可查的最早醫事法條見於《周禮》。

  又比如唐朝就曾在朝庭的律令中用相關條款明確規定了如何處理醫療事故。

  依據唐朝的律法,如果行醫者給人用藥時出現失誤,違背了唐朝頒布的藥典《唐新修本草》中相關方劑配伍的要求,導致患者死亡的,徒兩年半。

  如果行醫者在給病人用藥時不是出於過失、而是故意調整藥方導致患者死亡的,以“故殺”論。

  哪怕是擅自調整藥方而沒有導致患者身體損傷或死亡,也要“杖六十”。

  宋、元、明三朝的法律同樣對庸醫誤人作出了苛嚴的規定。

  比如《大明律》中規定,凡庸醫擅自調整藥方替人用藥而致患者死亡的,分兩種情形處置,其一是非故意調整藥方致死情形以過失殺人論處,禁止行醫;其二是故意調整藥方致死情形以殺人論處,行醫者處斬。(《大明律·刑律·人命》)

  雖說在嶽林峰的印象中,目前還不知道自己所處的大成朝是何年代,但從東南縣的人情風貌看,文明開發程度還是比較高的,衣食住行並非蠻荒時代,詩詞歌賦在民間流行,年代不會太久遠。

  就社會背景而言,吳霸天兒子吳世仁死亡一案中,如果吳霸天及他的小妾王柳真正想弄清自己兒子吳世仁死亡的真相、不讓吳世仁死得不明不白,理應在第一時間報官。

  事實上吳霸天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報官,而是選擇了第一時間帶人到吳明強家肆意妄為,這是為什麽?

  其三,吳霸天是吳家坳一帶的土豪首富,有吳員外之稱,無論政商和地方士紳之中,人際關系應該不薄。

  利用自己在地方上所積累的龐大社會資源來處理吳世仁死亡一案,面子上吳霸天好看,裡子上吳霸天不虧。

  這種面子上好看、裡子上不虧的好事吳霸天不做,反而去幹這種到人家家裡打砸瞎鬧、既費力又輸理的蠢事,難道他吳霸天腦子進了水麽?

  顯然不是!

  如果他吳霸天腦子被水泡成了漿糊,他也掙不來這份諾大的家業。

  作為曾經的刑偵隊長,嶽林峰職業敏感性特強,習慣於用專業的眼光冷靜地看待自己所遇到的問題。

  吳瑋華的哭訴雖然是一面之辭,且斷斷續續沒有邏輯,正是這種斷斷續續、沒有邏輯才顯得他介紹的情況帶有一定的真實性。

  假如吳瑋華的訴說順理成章、滔滔不絕,嶽林峰反而會懷疑從他口中說出來的話的真實性。

  吳瑋華的話聽在凌雲、嶽春雷、高愛梅、凌曉丫和嶽林虎的耳中,引起的是共鳴、同情、擔憂和憤憤不平等人之常情。

  可隱藏在吳瑋華言語背後的諸多不正常和種種不合常理,在嶽林峰腦海裡不斷匯聚、隱隱形成了一團團的迷霧。

  這一團團的迷霧,在嶽林峰看來都是需要用事實和證據來印證關健。

  因此,既使是面對吳瑋華這個突然冒出來的表弟哀怨的眼神,以及在場其他人那希企的目光,他也不得不慎重。

  “這樣吧,小華,看樣子你這兩天也沒休息什麽,先別急,先跟我回去,到我家稍微休息一下。”

  嶽林峰說到這裡,把目光移向凌雲和嶽春雷,繼續說道:

  “雲叔,雷叔,這事少不得又要麻煩你倆了,呆會我再跟你們說。”

  “峰哥,還是別耽誤時辰啦,趕緊去縣衙報官吧,這樣子你讓小華哥休息他也休息不來。”

  嶽林虎恨不得馬上去縣衙,攤上這樣的事,擱誰誰都無法靜下心來休息,還不如趁早報官,早報官早了事。

  “小虎,催什麽催!峰哥哥說得對耶,小華家裡出了這麽大的事,這兩天肯定沒睡什麽覺哦。”

  凌曉丫開啟了護犢模式,她很不爽嶽林虎的沒腦子,總是喜歡自以為是,時不時的與嶽林峰拗著來。

  “峰哥, 謝謝你的好意,我還能扛得住。千拜托、萬拜托,這事還得拜托你替我作主!”

  吳瑋華一聽嶽林峰並不急於去縣城,還讓他先休息,情急之下,啪的一下跪在嶽林峰面前。

  “是呀,石頭上天總得落地。小峰,依我看還是抓緊去縣衙的好。”

  高愛梅見吳瑋華急得下跪,也有點於心不忍。

  命運總是這樣無常,吳瑋華這孩子太可憐了。

  吳家草藥是祖傳的,治跌打損傷這方面東南縣有口皆碑,以前也沒聽說過誤治之事,怎麽到了吳霸天兒子這就弄成這樣了嘞。

  “要不,小峰,我們還是先帶小華去縣衙吧”

  嶽春雷是急性子,他也不喜歡拖泥帶水。

  但他急沒用,畢竟吳瑋華是嶽林峰的姨老表。

  吳瑋華是苦主,嶽林峰沾親帶故,算半個苦主。

  苦主走投無路,絕望之下求到嶽林峰這半個苦主這裡。到縣衙是去還是不去、什麽時候去,還得嶽林峰這半個苦主作主。

  否則,他們帶著吳瑋華跑到縣衙去擊鼓鳴冤也不是個事,喧賓奪主、師出無名。

  凌雲倒是呆在一邊默默地聽著沒作聲,一來他是相信嶽林峰,二來他也不想多摻和這件事,認為與吳瑋華無親無故的,沒必要。

  當然,如果嶽林峰如果表態要摻和,他也不會袖手旁觀,在他的心目中嶽林峰就是自己的半個兒子。

  何況,近來一系的事情表明,嶽林峰再不是以前的嶽林峰了,現在的嶽林峰有頭腦、有能耐,不是個愣頭青,聽嶽林峰的準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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