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姨娘買了這麽多的東西回來,別的人知道了,林家人自然也是知道了。
自從知道了消息,大兒媳婦王氏就有點坐不住了,她是聽說的,聽同村同族的五嬸子說的。
“你看到了嗎?就你那個表姑子,她買了整整一大車的東西,我們都看到了。精米白面加上半扇子豬肉啊,還有雞鴨魚肉,就那雞蛋,就用了兩個大筐!”
這話讓王氏抓心抓肺的難受,大姑子買了那麽多的好東西嗎?他們家一年也不敢吃那麽多啊,就過年大姑子就買那麽都。
她本來想著大姑子家沒人,鼓動著二弟妹去看看,就算是什麽都不要,看看也行啊。說實話,她很是懷疑這次大姑子回來是帶著銀子回來的。
可是二弟媳婦太蠢笨了,竟然說什麽都不去。她一個人去,又怕被婆婆訓斥,便只能忍著。
可是都到了下午,婆婆也不回來,王氏又去寧家大門外轉悠了一圈,沒辦法,沒人也沒鑰匙,進不去。
不過王氏也沒走,這麽冷的天氣,她倒是能站得住,她想了,自己走了,回頭有人進去偷東西怎麽辦?
想著這是為了大姑子家好,她便更加的有底氣了,心中還想著,回頭一定要一把鑰匙,這沒事的時候給看看家也好啊。
傍晚的時候,寧家的馬車出現了,王氏都快要凍僵了,看到張氏的時候,那心情可想而知。
“娘啊,您可算是回來了。”
張氏一看王氏這個樣子,再聽這強調,心中嚇了一跳,這是出了什麽事情了?
“怎麽了!家中出事了?”
“沒啊娘,我是說您怎麽才回啊,我在這裡凍了一個下午!”
王氏一邊說著一邊凍得哆嗦,張氏一臉的無語,忍不住的問道“你在這裡一下午做啥的?”
“娘,您怎麽糊塗了。他大姑買了那麽多的東西,我不看著點,被人偷走了怎麽辦?”
王氏這話簡直讓人無法反駁,別說,這事還真有,哪個村子裡沒幾個小偷小摸的。
張氏也是有點後怕,她倒不是說怕丟了東西,她是怕有人進了院子傷人。畢竟財帛動人心,萬一有人覺得寧家家底雄厚,動了心思了呢?
她有點後悔,幹嘛沒事炫耀啊,別人怎麽看重要麽?
重要的,尤其是村子裡,一人一口口水也能淹死人的。但是比起女兒的安全,這就不那麽重要了。
“你大嫂倒是難得的做了一次明白事,這東西是得看著點。”張氏想著該怎麽辦,怎麽才能讓人不打家裡的主意。
“辛苦大嫂了。”林姨娘這麽說道,不管如何,人家王氏是在這裡凍了半天了。
王氏不好意思了,她也有點自己的小心思,不用謝,給她一杯熱水喝喝,讓她開開眼就好,若是能帶回去一斤半斤的豬肉,那就沒白白的挨凍。
王氏也就這麽想想,但是當看到東西的時候還是愣了,這……太敗家了!果然五嬸子沒說錯啊,這姑子一般人養不起。
然後她帶著十斤豬肉,五斤羊肉,三十個雞蛋走的。
張氏不讓要,林姨娘非得讓帶走,這讓王氏覺得大姑子其實人真的不錯。看看,這還是惦記著娘家的。
而且,有了這麽多的東西,家裡不用辦年貨了。畢竟每年三叔也要送點肉過來。
這麽一想,不對啊,便是小叔子一年到頭也不曾拿回來這麽多的東西。這親兒子還比不過外嫁的女兒,此前心中對小叔子的那些感激,突然就顯得不是那麽回事了。
怎麽的,難道小叔子其實對他們不大方嗎?看看大姑子的日子過得不如小叔子啊。
王氏有些琢磨不過來,心中雖然有些想法,卻覺得想不明白,總之是對林有才不是很滿意了。
而張氏呢,則在想,沒錢發愁,有錢了也發愁,她怕萬一誰不長眼呢。不長眼的盯上了寧家呢。
她並不知道,當晚就有人想要翻牆偷東西,但是當晚就被打斷了手,然後扔回了家中。
就像是此前一樣,這人不敢吭聲,但是他們這些天天混的人卻知道了,寧家招惹不起。
他們家有護院,而且是十分厲害的護院,想要你斷腿就絕對不會端你的手。
而且人家有匕首,有大刀,這哪裡是個尋常的富戶,這是道上的悍匪下山定居了吧!
從那以後,寧家安安靜靜的,有人想要佔便宜,但是絕對沒人想著要偷銀子的。
實在是下場太慘,有命偷沒命花費的,何必呢。
村子裡的日子平淡而幸福,與此同時,寧茉收到了禮物。
這禮物不是周明宣送的,也不是自己的徒弟六皇子送的,而是那些受傷的士兵。
養了一個多月,他們都能回到軍營了,走之前,他們一人一兩銀子,湊了幾十兩出來。
他們知道,這比起寧茉的救命之恩根本就不算什麽,但是這也是他們的一分心意。
然後也不知道是誰做的代表,做了一塊匾,上面寫著神醫再世。
寧茉看著這幾個大字出神,真的,自己覺得自己還配不上這個稱號,但是她也不想讓他們傷心,於是真的接受了。
“這,也是我們的一點心意。”
那代表這麽說著,臉色羞紅,將一個盒子遞了過來,那盒子打開了,裡面是一對金鐲子。
鐲子表面很光滑,什麽花紋都沒有,但是分量十足。漢子們送人東西,就是這麽的樸實無華。
寧茉……這鐲子,很值錢。
這個年代男子不能送女子東西,不然便是私相授受,但是他們這麽多人送的自然是不算的。
更何況,他們也想不到送什麽東西,聽說寧茉救命的費用是黃幾萬兩。
他們沒有萬兩, 只有十兩,便買了這麽大的金鐲子,一定要湊夠了十兩的分量。
寧茉知道,這戴上能將手脖子給壓彎了。但是她還是咬牙戴上了,為了讓他們覺得高興,值得。
“很漂亮,我很喜歡。”寧茉這麽說道,眾人臉上帶著驚喜。
他們給寧茉跪拜行禮,感謝他的救命之恩,然後跟著周明宣的人走了,從此以後,他們便是周家軍的人了。
他們此生都會記得,曾經有個姑娘救了他們的命,那姑娘人美,心更美。
寧茉看著自己手腕上的鐲子,真的,雖然看起來很尋常,但是她就覺得好看,比那萬兩黃金的銀票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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