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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使我幸福》第173章 封齠宰媧畝饔邢敕
果然不出封燊所料。

 魏士進和江璃在上午十點就趕來了。

 江璃很鄭重地跟他說:“封燊,昨天見到的那幾個人裡,其中一個有可能英國警方的通緝犯。”

 出於紀律考慮,江璃報告過上級,獲準這麽說:“這樣的人,我們必須要進行必要的監控。我們在溪口村第一次發現這個人,很有必要了解一下他來這裡的目的……”

 她不盡不實,卻很嚴肅:“為了避免打草驚蛇,我們希望你能協助我們警方,調查一下這個情況。”

 封燊皺眉說:“那幾個人……有外國的通緝犯?犯的什麽事?”

 “不是我不想說,只是我們有紀律要求。”

 這是一個萬能的理由。

 封燊不好再問。

 他沉吟一會,說:“其實那幾個人在幾天之前,也來過我們村。他們是找一個叫泉崗村的地方。而那個村子,早已經被秀安水庫淹沒了。”

 江璃頓時挺直了腰:“他們之前就來過?你知道是怎麽回事麽?”

 封燊點頭說:“他們是找村裡的老人打聽的,說是來尋親,但是開口就問泉崗村。那位老人家心裡就起疑了。因為要真是來找人,最應該是問還有沒有親人在世。而不是問村子在怎麽地方。

 “畢竟,那村子已經在水下了。問了也是白問。可是他們卻多次問村子的具體位置……”

 江璃覺得這裡面有情況:“你等一下……我可以錄音嗎?”

 “當然可以。”

 李二大爺說的事,是瞞不過的,所以封燊沒有隱瞞半分。

 “你的意思是,他們其實想盜封家祖墳的殉葬品?”

 “我只能說是有可能。”封燊也開始演戲了。“我正巧學了潛水……聽了李二大爺的懷疑,也有些擔心……就去大概的位置在水下摸尋了兩次……

 “……果然發現,那確實是泉崗村……我找到一塊殘缺的木質門匾,刻著‘封宅’兩個字。不過那不是在遺址大門位置發現的,而是可能是一件雜物房。”

 魏士進這時沒忍住,說:“你剛才說,你老宅已經捐了。門匾被摘下放一邊也算正常。”

 江璃也點了點頭。

 封燊笑著:“如果說,那還不能證明那遺址就是我們封家的老祖宅。我還在距離大宅遺址幾百到一公裡處的一處山頭,發現了一個墓葬群。雖然土堆基本平了。可是墓碑還立著。我在其中找到封家族譜中十一世以下所有祖先的墓葬……”

 意思是說,那肯定是他老封家的祖墳了。

 既然確定了是老封家的祖墳,那麽也可以間接證明那宅子遺址,正是封家老祖宅了。

 江璃皺眉問:“封燊,你家長輩說過你家祖先的墓葬有什麽樣的殉葬品?”

 “這個就沒聽說過。不過聽人說,我們封家之前出過大官。你也知道的,那個時候,官商勾結是常態,所以當年老封家是方圓百裡最大的地主。而且家財極豐……”

 言下之意,他家祖先的殉葬品未知,不過有可能有寶貝。

 江璃笑著說:“如果是那樣,那些人確實有可能是衝著你們封家在水下的祖墳去的。只是,秀安水庫蓄水已經五十多年。他們是從哪裡知道你家祖墳的事的。”

 封燊搖頭:“這個我也不清楚。而且覺得他們可能不只是為了我家的祖墳。畢竟在水下作業,難度很大。他們想要在二三十米的水下盜墓,難度不小,而且很容易被人發現。”

 江璃若有所思,點點頭說:“確實有這個可能……你能帶我們跟那位老大爺見一面嗎?”

 封燊自然沒問題。不過他沒帶著江璃他們去,而是自己去接了李二大爺過來。

 李二大爺聽說是要協助警方查案,二話不說就跟他一起來了。

 江璃詢問的問題相當廣泛,而且相當詳細。

 封燊看也到中午了,就說:“你們聊,我去做飯……李爺爺,今天在我家吃飯了……你愛吃什麽。我給你做。”

 “啥都可以。就是牙口不太好,你給煮爛些。”

 “好嘞。”

 封燊笑著進了廚房,剛到廚房,笑容就落下了。

 真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之前他就知道警方極可能介入。現在這個猜測落到實處了,他卻還是有些擔憂。

 剛才他已經盡量江璃的注意力引向自家祖墳。

 那地方,距離封家的寶藏還有一段距離。他們如果發掘,也不容易找到那兩個空洞。

 只是他也擔以後自己想再潛水去摸那些東西,會落在別人眼裡。

 封燊當然希望,自己可以無需顧慮其他東西,想下水就下水。總有一天他會摸到進入封家祖宅遺址的地窖,甚至是進入連通地窖的洞穴,去看看他家祖宗給留下來什麽好東西。

 只是如果官方決定要發掘封家祖墳,那麽他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再有機會下水。

 簡單做了幾個家常菜,封燊就出來說:“先吃了飯再聊吧。”

 在飯桌上,江璃猶豫了一會說:“封燊,如果那個嫌疑人要做的事涉及到你家的祖墳。你又什麽打算?”

 封燊想了想說:“其實我昨天下水,就是想看有無可能將祖墳裡祖先們都遷到公墓裡重新入土為安。”

 李二大爺重重點頭,說:“封燊你怎麽想就對了!就算你家祖墳之前是龍脈。可也泡在水下了……在水裡泡著,先人該是多冷啊?要是有條件遷上岸,總是好的。”

 “我也是這麽想的。只不過難度不小。”

 “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先不說在先人在水裡如何,就算在水裡也無礙,可現在不是有人打那主意了?”

 李二大爺分析,其實是再給封燊助攻。

 “你想想啊。要真有人去發掘了……他們會好心幫你家先人重新安好?要是屍骨被亂丟一通……你細想,那可是在水底啊!”

 封燊面上沉重:“李爺爺你說得對!我再想想辦法,盡快將先人遷上岸,讓他們重新入土為安。”

 封燊又問江璃:“如果我要在水下遷墳。應該不算違法吧。”

 “遷墳不違法。不過如果挖出了屬於文物的殉葬品,有上交國家的義務。如果是一般殉葬品,可以歸個人所有。”

 封燊也不知道祖墳裡有什麽東西,但是有個疑問:“那什麽樣的東西就是文物。文物應該是‘文化傳承標的物’的意思吧。”

 “這樣理解也沒錯。”

 “那誰有資格判定我祖先留下的東西,能代表國家民族的文化傳承?”

 “當然是專家?”

 封燊嗤笑:“那專家怎麽肯定那些東西, 屬於國家民族發展的見證,而並非僅僅屬於我封家的家族傳承物呢?

 “我甚至不知道文物的標準是什麽。也不知道國家有沒有出台過明確的相關標準……難道只要是年代比較久遠的就是文物?

 “我要是挖出一堆金銀珠寶,專家們隨口吐出‘文物’兩個字,就能將我祖先的殉葬品都收走。

 “我家的東西被收走了……崽賣爺田都不心疼,更何況那些專家不是我封家的崽。他們當然不會心疼。”

 這個問題是國家權力與個人利益之間的衝突。江璃無法回答,隻好尷尬而不失禮貌地微笑。

 當法律是在‘個人絕對服從國家’的思維下訂立的。

 哪怕已經是‘以人為本’的社會了,可是在國家與個人利益相衝突時,個人訴求仍然很難在法律上得到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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