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頭很硬。
拍在臉上的瞬間,鼻梁骨折斷的聲音就傳了過來。
林默動作很快。
或者說,他已經形成了某種攻擊的習慣,屬於肌肉記憶的一種。
幾乎是同時,他就撲了上去,補拳。
什麽?
還敢反抗,吐舌頭?
側身避過,拔刀斬斷,繼續狂毆。
利用地形,將對方絆倒。
倒下的敵人才是好敵人,這樣就可以放心大膽的揮拳。
除了斬舌頭的時候用了刀,其余時候,林默連磚頭都沒用,直接上拳,左右開弓,拳如雨下。
力道極大,拳頭都帶著風。
對面這個巨型白血怪直接被打懵了。
反抗?
不行啊,舌頭都被割了,也打不過。
想跑來著。
沒成功。
此刻被林默騎在身上打。
只能求饒。
還別說,這巨型白血怪還真挺抗揍。一般夢魘挨了林默這麽多拳,基本上不死也是個半死了,可這位居然還能叫出聲來。
挺好的。
至少說明這個夢魘體質極強。
揍的差不多了,林默收了手。
地上,這個巨型白血怪樣子極為淒慘,醜陋無比的臉上已經開了花,但流出來的血卻都是乳白色的。
裡面似乎還有一種細小的線蟲。
顯然這玩意兒有傳染性,一般人碰著,這些線蟲會鑽到身體裡。
林默不怕。
他揍人的時候,雙拳加持了鋼鐵詛咒,而且他身上的詛咒也不是吃素的,尤其是焚燒詛咒,殺傷力極強,碰到林默的線蟲,還沒來得及反應,自己先都死了。
“爽了!”
林默甩了甩胳膊,原本有些煩悶的心情,一下子好轉了很多。
看起來心情不好的時候,千萬不能憋著,得找個地方發泄。
林默心情是好了,地上躺著的巨型白血怪卻是氣的渾身哆嗦,它抬頭看了一眼。
自己帶來上百個血裔,難道都是死人嗎?不知道上來幫忙?
看清之後,巨型白血怪不敢吭聲了。
他的血裔幫忙了。
但沒用,死了很多。
另外那一男一女簡直就和絞肉機一樣,就見手裡的刀光閃現,血裔就開始支離破碎,地上都是殘肢斷臂,白血匯聚成河。
巨型白血怪這一刻才知道自己招惹上的是何等恐怖的存在。
它不傻。
就見巨型白血怪雙目赤紅,似是發出了某種命令,其他的白血怪同一時間停止反抗,全部站立不動,任由斬殺。
看到這裡,林默心中一動。
“行了,別全殺了。”
他阻止了聶紅和屠夫。
林默看出來一件事。
這一片區域是這些白血怪的地盤,它們人多勢眾,而且還能一個傳染倆,最重要的是林默發現,這些家夥居然是‘蜂群’架構。
所謂蜂群架構,也就是說真正發號施令的只有‘蜂後’,其他的都是工蜂而已。
巨型白血怪就是這個‘蜂後’,說白了,是這群怪物裡唯一有‘腦子’的。剛才對方阻止了這些手下的反抗,實際上是一種求饒和認慫的表現。
滅了這群白血怪容易,不過之後,肯定會有其他夢魘佔據這裡。
相對於混亂和無腦的夢魘,感覺巨型白血怪更好打交道。
畢竟是結結實實挨了一頓揍,還能老老實實認慫,這份心境可是比不少夢魘都要強。
林默喜歡更接近人的夢魘。
好打交道。
林默很清楚他要在這地方待一段時日,所以他喜歡更容易把控的局面,如果滅掉這一夥兒地頭蛇,其他地方的夢魘就會趁虛而入。
怕是不可能怕的,主要是討厭麻煩。
林默需要安靜的環境想法子。
而且答應了泰勒,正好又碰上了一個似乎可以溝通的夢魘,還是蜂群架構的頭腦,倒不如把事情辦了。
一舉兩得。
林默看了一眼地上的巨型白血怪。
對方果然非常聰明,立刻翻身起來,俯身在地,表現的極為臣服。
不光如此,對方還用尖銳的指甲刺破了它的額頭,取出一根十分特殊的線蟲,恭敬的奉上。
這是幹啥?
林默就問你給我這個蟲子是做什麽。
地上的巨型白血怪說這是為了表達忠心,這個線蟲是它的中樞,掌控這一根線蟲,以後就可以決定它的生死。
不過林默在搞清楚如何使用這線祖蟲之後,立刻沒了興趣。
原來,需要讓這線祖蟲寄生在體內。
這特麽多惡心。
林默可不想身體裡多一個寄生蟲。
再說,焚燒詛咒和這種黑暗的噩夢生物相克,就算是鑽進來,也得被詛咒燒死。
林默扭頭看了看聶紅,後者一臉嫌棄,估摸也是覺得惡心。
他又看了看屠夫。
屠夫也搖頭。
吃驚,這糙漢子居然也這麽講究?
林默沒強求。
主要他懷疑對方有可能在這東西上做手腳,如果被這線祖蟲寄生,會不會反而被對方給控制了?
不是沒有這個可能。
雖說巨型白血怪發誓,說不會被控制,但林默完全不信。
此外,被線祖蟲寄生之後,除了可以操控那個巨型白血怪的生死,但同時,也會和它連通在一起。
這也是林默排斥的原因之一。
很快林默就想到一個法子。
他找了個瓶子,把線祖蟲塞了進去。
這不就完美的解決了問題?
為什麽非要寄生。
如果這個巨型白血怪玩陰的,把瓶子直接丟進火裡,這多簡單。
巨型白血怪一聽這個,臉都白了。
真把線祖蟲丟火裡,那它必死無疑。
說起來,它還真的是留了心眼,玩了一個陰謀,如果要被線祖蟲寄生,雖說可以掌控它的生死,但並不會真的殺死它。
它真正的本體,就是那個線祖蟲。
時間長了,無論是何等強大的寄主都會被線祖蟲影響,最終,還是會被它的意識所控制。
這是一種極為特殊的寄生手段。
一開始很難察覺,但只要寄生上去,它終歸是贏家。
可林默壓根兒不按套路出牌。
巨型白血怪算是玩砸了。
現在自己的命根子窩在對方手裡,只能老老實實聽話。
林默把對方扶了起來,看了看已經破了相的臉,關心的問了一句:“疼嗎?”
巨型白血怪急忙搖頭,表示不疼。
“有名字嗎?”林默又問。
“血,血祖……”巨型白血怪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
主要是它這名字起的非常臭屁,很自大,但這不怪它,它在誕生之後吃了很多人,時間長了,有了思維能力。
在它的記憶深處,有一個被恐懼編織的名字。
血祖。
所以它就用這個名字自稱。
“有什麽特長啊。”林默繼續問。
對方既然臣服,那就是自己的手下,既然是手下,問清楚一點比較好。
血祖本來想說自己力氣大,但剛才它被矮了幾頭的林默騎在身上狂揍,也沒臉提這個;其他的,好像也拿不出手。想了半天,才小聲道:“我鼻子特靈。”
林默扭頭看了看,這貨鼻子被磚頭砸扁了,白血糊了一臉。
“傷成這樣,還能用?”
“能!”血祖點頭。
“那你能聞到什麽?”
“活人的氣味。”
林默一聽,立刻反應過來:“這麽說,這一片區域躲藏的活人,你都知道?”
血祖點頭。
林默好奇心上來了。
“那你為什麽不吃了他們?或者,將他們同化成你的血裔?”
血祖趕忙道:“一次吃完了,以後不就沒吃的了,他們是我養的羊,這裡是我的羊圈。”
這貨絕對是一個人才。
不,鬼才!
腦子活泛,怪不得投降的這麽快。
林默想起一開始這家夥應該是將自己當成了外來的夢魘,知道不好惹,才打算逼迫自己離開。
這麽說起來,這地方的夢魘領地意識很強啊。
他們是一邊說,一邊往前走。
走到一個路口的時候,血祖突然小聲道:“不能再往前了,前面是另外一個怪物的地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