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七個顧客,現在剩下六個,因為大媽已經被剝了皮,十有八九是已經死了。
那剩下的六個人林默都記得。
可從體型上看,和臥室裡站著的人影沒有一點相似之處。
這是另外一個人。
一個完全陌生的人。
臥室非常黑,拉著厚厚的窗簾,所以只能看到一個大概輪廓。
對方也沒有走出來的意思,就這麽盯著林默。
林默蹲在地上也看著對方。
那感覺像是入室盜竊被抓了現行一樣。
有點尷尬。
要說林默反應還是很快,他只是稍微琢磨一下就想到了一種可能。
“林柔?”
他問了一句。
裡面的人沒反應,但那種危險感越發的強烈。
“你別誤會,我不是小偷。”
林默又解釋了一句。
但這個解釋對方可能不認可,一股股黑暗從臥室裡向外滲透,給人的感覺,像是二號月姐一樣,可以隨意操控黑暗。
真要是這樣,哪怕對方只有月姐三分之一的實力,那也能做到這個場景無敵了,反正如果對方要殺自己,林默能做的就是閉眼等死。
此刻,一根根泛著火星的帶刺鐵絲,從臥室裡伸出來,就像是十幾條毒蛇。
這明顯是要動手。
不行,得想法子,如果死在這裡就太冤了。
先下手為強,動手硬拚肯定是不行的。
林默現在的角色不支持他乾那種事兒。
除非他本體能進來。
所以,只能在現有遊戲規則之下進行操作。
打不行,那就只能依靠忽悠。
“我和劉建是朋友。”
剛說完,帶刺鐵絲突然加速。
惡意和殺氣撲面而來。
不對,說錯話了。
“我和劉建是好哥們!”
尖刺鐵絲停了下來,距離林默的脖子只有幾公分。
好危險。
林默沒想到,自己剛才居然是差一點死在女人嫉妒心下。
剩下的報紙林默也不敢看了,他放了回去,當然三個銀幣他沒放。
這揣進兜裡的好東西,就不能再拿出來了。
誰也來也沒用。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大不了拚命。
對了,還有一個口紅,這個林默是攥在手裡的,沒放回去,主要是怕刺激這個林柔。
現在,林默可以肯定對方是林柔。
就是不知道這女的怎麽變這麽恐怖。
顯然,在對方身上有很多故事等待挖掘,林默倒是挺好奇,可他知道欲速則不達。至於為啥不敢把口紅亮出來,還是因為這個林柔嫉妒心太強。
女人的化妝品是不能碰的。
誰碰誰死。
這個道理林默懂。
她要是知道自己拿著她的口紅,十有八九得下狠手。
放回去,也有危險,所以藏著吧,沒被發現的話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林柔,我和一些朋友正跟劉建玩捉迷藏呢,剛好路過,就在這兒躲一躲,倒是不小心打擾到你了。這樣,我換個地方藏,你繼續休息,千萬別管我,我自己能行。”
林默一邊說,一邊慢慢往門口挪。
他就怕這林柔突然給自己來一下子。
好在這種事情並沒有發生。
開門,走出去,關門。
順順利利。
呼!
終於能松口氣了。
結果下一秒林默一扭頭,就看到劉健在旁邊衝著自己笑。
這就像是踩了坨屎,剛脫了鞋走了一步,又踩上了第二坨。
說的文縐縐一點就是,禍不單行。
林默腦子急轉彎,準備故技重施。
“你數完數了?”
提問,這叫先發製人。
劉健嘿嘿一笑:“數完了啊。”
“我沒聽見啊,這不算數,得重數!”林默準備把耍賴進行到底。
耍賴又不掉一塊肉,但不耍賴,就得掉皮。
劉健卻是看著林默身後的房間門。
“你進這個房間了?”
林默心裡咯噔一下。
顯然,這個房間對這位恐怖屋老板來說非常特殊,對方的語氣都發生了變化,估摸之前和對方處的那點關系還不足以抵消。
“進了,而且還遇到了林柔。”林默腦筋急轉,直接脫口而出。
劉健果然臉色一變。
“你這個變態,你把小柔怎麽了?”
哎?
我是變態?
這話弄反了吧?
林默沒想到自己在恐怖屋老板眼裡居然是這種形象。
“我把她怎麽了?你家小柔有多可怕你自己不清楚嗎?”
林默在心裡罵了一句。
“她很好,非要和我交朋友,還把她喜歡的口紅送給了我。”林默一邊胡扯,一邊揚了揚手裡的口紅。
這顯然是一個很重要的證據,證明了林默所說的真實性。
但顯然,恐怖屋老板眼睛裡帶著懷疑。
林默接下來做出一個極為大膽的動作。
他立刻把手裡的口紅往前遞過去。
“怎麽不信?好,那你自己拿著口紅去問林柔,問問她,看是不是她送給我的。”
這一招叫做以退為進。
如果對方真拿著口紅進去,林默會毫不猶豫立刻就跑。
反之,那就是還能繼續忽悠。
林默是在拖時間。
進入這個房間之後他所發現的,可不只是劉健和林柔的故事,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細節,這個細節林默也是剛剛才推斷出來的。
那就是這個場景真正的通關方法。
估摸,找到出口逃出去只是其中之一,除此之外還有另外一種。
那就是拖時間。
拖到十二點以後。
因為林默發現了一個細節。
他進入過三個房間,每一個房間,無論是破舊不堪的,還是裝修考究的,都有一個共同點。
那就是有時鍾。
在遊戲場景裡,如果不同的場景裡出現了同樣一件東西。
那這個東西一定非常重要。
時鍾在這裡很重要。
或者說的更具體一點。
是時間。
結合剛才那個房間裡的日歷,林默估摸上面畫著圈的日子,就是殺戮日。
今天是三十號,剛好是殺戮日,而現在的時間距離第二天只剩下十幾分鍾。
換言之,只要熬過了這十幾分鍾到了第二天,殺戮日就會停止。
自然,就可以熬過這一個場景。
不過如果運氣不好,十幾分鍾,足夠對方把所有人都找出來,然後剝皮吊起來。
恐怖屋老板沒有接過去口紅。
他眼睛看著口紅,喃喃說道:“這是我當初送給她的,那個時候……”
居然是給林默講了一段過去的故事。
這個時候林默才發現,在恐怖屋老板身後的地板上躺著一個人。
仔細一看,好家夥,這不是自己之前找的靠山大哥,九紋龍麽。
不過此刻的九紋龍看上去挺慘的,和之前的大媽一樣,腳的跟腱被割斷,根本站不起來,不光如此,嘴上還勒著毛巾,也發不出聲音。
林默明白了。
如果不是剛才自己從屋子裡出來,現在九紋龍已經被剝皮了。
恐怖屋老板繼續講著,看得出來,他很是深情。
簡單來說,他和林柔是情侶。
但林柔因為一次大火被燒成重傷,同時也被毀了容。
口紅是他之前送給對方的,所以對恐怖屋老板來說,這東西非常特別和特殊。
林默此刻表現出了精湛的演技。
“啊,林柔當時沒和我說這麽多,既然這個東西這麽重要,那我不能要,你快拿回去懷給她。”
恐怖屋老板則是擺手。
“既然小柔說送給你, 那你就拿著,這個東西是我和小柔愛情的見證,她能送給你,說明你們脾性相投,或許,是她從你身上看到了我的影子吧?”
這話林默聽的別扭。
影子?
什麽影子。
變態的影子嗎?
就在這個時候,林默突然看到了一條提示。
“隱藏道具解鎖成功。”
“這是一個具有特殊魔力的口紅,使用它,你會擁有短時間內操控劉健的能力。”
“此道具限女性皮膚(角色)使用。”
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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