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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努力就能變強!》第10章 器獸
  坐著趙詩詩安排的車回到家裡,方媽和方爸已經都在家裡了,還有一個有些眼熟的壯漢,應該就是舅舅了,之所以說是應該,是因為,他現在留了一臉絡腮胡子,與之前的形象大相徑庭。

  “小想回來了!”程昱看著眼前的外甥,也是一臉的感慨,他走的時候,方想才他肩膀高,現在都快跟他一樣高了。

  “舅舅!”方想笑著走了過去,雖然形象與之前不一樣了,但是家人的感情,還是沒有任何變化的。

  “來,這個給你!舅舅在大荒裡給你帶回來的禮物!”程昱從自己的器包裡取出一顆蛋,遞給了方想,這是他這次任務途中,找到的好東西,器獸蛋。

  器獸,是大荒之中的神奇生物,有別於神獸,魔獸和荒獸,這三種獸類,只能被狩獵,無法被馴服,因為他們初生的時候就帶著意志。

  而器獸不一樣,具一些長生種族的記載,器獸是人類器修出現之後,才誕生在大荒裡的一種獸類,他們擁有著與人類的器一樣的性質,能夠被煉化,馴服。

  但是,器獸是一種卵生的獸類,他們在蛋裡的時候是最容易被馴服的,那個時候他們還沒有誕生出屬於自己的意志,即使是孩子也能夠馴服他們。

  不過,器獸卵,只能被靈基萌動時的人類契約。

  而器獸出生之後,就會誕生屬於器的獨特意志,雖然還能夠被煉化,但它們的意志卻很難被馴服。

  器師如果想要契約器獸,就只能去強行馴服已經出生的器獸了。

  可是,這談何容易?即使是剛出生的器獸,也有著器師的實力。更麻煩的是,如同人類的器一樣,每個器獸都有著屬於自己的特殊能力,打不過,它們就會逃跑。

  在大荒裡,本就是它們的主場,隱蔽逃跑更是它們的本能,想要抓住已經出生的器獸,除非你的實力高出它一大截兒!

  但仿佛就是為了嘲諷人類一樣,如果你跟器獸同階,抓住了它,還有馴服它的可能。

  如果你的等階比它高,即使抓住了它,也沒辦法馴服它,只能強行契約,但是這樣帶來的壽命增長,只有幾年。

  每個人,一生也只能契約一隻器獸。

  器獸,之所以被稱為器獸,就是因為他們能夠像人類的器一樣,隨著主人實力的增長而增長,一頭經過悉心培養的器獸,能夠陪伴他的主人很多年,直到主人去世。

  相比起人類,它們有著漫長的生命,所以契約器獸之後,能夠分享一部分屬於器獸的生命,對於人類來說,這是一個極為致命的誘惑。

  誰能抵擋多活幾百年的誘惑呢?即使是聖人,也不一定吧!

  所以,大荒之中的氏族,經常冒著生命危險去獵殺器獸,就是為了奪取他們的獸卵。

  畢竟,大荒之中,並不想人類疆域,那裡一個氏族,隨時都有可能被覆滅。

  而如果能夠培養出一個寶器師以上的器獸,就能夠守衛氏族幾百年!沒有什麽比這個更劃算了!即使付出一部分族人的生命。

  而程昱這一顆器獸卵,是他在任務途中,被追殺的時候,誤入了一個器獸的巢穴,然後他趁著母獸不在家,悄悄的偷出來的、

  “還好我回來的及時,要是你萌動之後,就錯過了最好的時機了!”程昱有些唏噓的說道,最近大荒裡面極為混亂,他得到消息,荒潮又要開始了!

  這個時候,誰要是再往大荒裡跑,就純粹是不要命了!

  “這東西太珍貴了,

我們不能要!”在聽過程昱介紹了這是個什麽東西之後,方爸嚴肅的看著小舅子,這麽珍貴的東西,想想都知道得到有多困難,他們不能收!  這種東西,要麽留給小舅子以後自己的孩子,要麽就賣出去,換錢!存著娶媳婦!

  “姐夫,你別管啊,這是我給小想的生日禮物!”程昱有些不高興了,這可是他專門留給方想的,不然他早就在賞金獵人團裡拍賣掉了。

  方媽在一邊兒沒有說話,手心手背都是肉,這個時候她什麽都不想說。

  就這樣看著丈夫和弟弟在那裡拿著器獸卵推過來推過去!

  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什麽讓人嫌棄的東西呢,誰都不想要。

  最終,方爸還是在程昱的勸說下讓方想收下了這顆器獸卵。

  程昱的理由很簡單,現在家裡只有方想一個孩子,並且馬上就要萌動了。他還是先天靈基圓滿,以後肯定會超過自己,而器獸卵的孵化時間,也快要到了,這個時候賣出去,一定會被壓價。

  既然這樣,還不如就給方想用了,如果一定要的話,以後方想有實力了,多幫襯下舅舅就好了。

  “這才對嘛!”程昱高興的笑著,“走,小想,跟舅舅一起出去吃大餐去!”

  在外面流浪了近三年,程昱已經很久沒有試過跟家人一起吃飯的感覺了。

  在外面做任務的時候,大荒裡,任何時刻都需要保持警惕,或許路邊的一株小草,都能要了你的命,或許不起眼的一隻蚊子,就能讓你化作血水!

  這都是活生生的發生在程昱面前的事情。

  而最危險的,卻不是這些,而是人心!

  能夠跑到大荒裡去做賞金獵人的家夥,有哪一個會是心慈手軟的?

  今天你找到了什麽寶貝,晚上你人就沒了,第二天就成了人家炫耀的東西。

  這些事情,並不罕見!甚至很常見,即使是一個獵人團裡的隊友,也需要時刻提防。

  這樣的日子,沒有經歷過的人,根本沒辦法想象。

  在最初的那一段日子裡,程昱曾經見過,就為了一株靈草,一個小隊的隊友就大打出手,這還只是在明面上的。

  而暗地裡,昨天他剛剛聽說有個隊友找到了一顆能夠增加靈器靈性的器石, 第二天,這個隊友就死於一場意外。

  至少團長跟他們的交代是一場意外。

  還好程昱自小謹慎,知道什麽叫做財不露白,從來都沒有暴露過自己的收獲,即使暴露出來的,也是些價值不高的東西,才能完完整整的從大荒裡回到人類疆域。

  見多了勾心鬥角的他,現在急需要家人的溫暖,來滋潤他那瀕臨乾涸的心田!

  “想吃什麽,跟舅舅說,我已經在市裡的南雅軒裡訂好了席位,到時候直接點就好了!”程昱很有底氣的說道。

  這一次出去的報酬,即使不算他在途中賺的油水,也足夠他滋潤的生活十來年了,吃一頓大餐完全不在話下!

  “今天就不去了吧,舅舅!”方想想了想,拒絕了舅舅想要出去吃大餐的想法。

  “舅舅好久都沒有吃過我媽做的飯菜了吧,今天我們就在家裡吃吧!”方想提議道。

  “好!就在家裡吃!”沉默了一下,方媽眼睛有些濕潤,她也很久都沒有給弟弟做過飯了!

  “那就聽小想和姐姐的,在家裡吃!”程昱點了點頭,心裡感覺非常溫暖。

  看著開心的笑著的母親和舅舅,方想也很開心,雖然他有著前世的記憶,但是這一世,家裡人對他的好,他從小就記得。

  人都是感性動物,十幾年的感情啊!

  當然,方想不想出去吃,除了他剛剛說的原因以外,另一個原因是他發現自己的靈基快要萌動了,按照時間計算,估計就在晚上一點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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