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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和平》臥龍鎮
  天光昏暗,烏雲遮蔽。

  天朝北境,臥龍鎮。

  五月,這般陰乾的天氣並不尋常,厚重的霧氣籠繞著整個鎮子。

  從高高的天上俯瞰,景色如同詩畫走出一般。霧氣遮掩了屋子,酒肉,財富,貧瘠,血腥。

  一切都是最好的樣子。

  只是世道疾苦,不是一層虛無的霧氣可以籠罩的,連年的兵亂造成了百姓的怨聲載道,這樣的亂世,膽子大反而成了聚財的本錢。

  連年的暴政苛稅,就是老實本分的農夫居然也拿起鋤頭跑了江湖。

  臥龍鎮是江湖人士往來的聚集地,它處於北境與中原的接壤之處。

  臥龍鎮的中央,臥龍酒樓興許是江湖人的安樂之地,四處走動的江湖浪子總喜歡來此處喝上一杯桂香酒。

  桂香歸鄉,情難忘。

  臥龍酒樓倒不說多麽奢華,地方雖大,但也只是一般裝飾,酒樓連塊像樣的牌匾都未曾掛上,只在門口草草掛了塊黑白色的酒招子。

  酒香不怕巷子深,江湖傳言,好酒如命的北境王也曾親自來一品臥龍酒家的烈酒,這讓臥龍酒樓的酒聲名鵲起。

  臥龍酒樓的門口,那塊酒招子的對面,有一處算命的老攤。

  桌案上平鋪擺著三枚銅錢,銅錢下壓著一摞鎮紙,鎮紙旁三支長短粗細不一的筆整整齊齊擺在筆架山上,旁邊立著招子——“投石問路,盡知天機。”。

  其字怒猊渴驥,寫的是極好的。

  這攤是一個老道的,姓辜。

  來往頻繁的人都叫他辜半仙。

  辜半仙著一身破舊的馬褂,周身沾滿油漬和墨滴,頭髮亂糟糟,長年累月都是醉醺醺的模樣,唯獨一雙狂厚的大手卻顯得同紙筆格格不入,不像個文人,倒像是執刀的將軍。

  許是好這一口好酒,才駐足在這好些年。

  江湖是一場殘酷的歷練,不知今日,不知歸時,過的是刀口舔血的日子,因此總也有人想花上幾個銅板買個心理安慰。

  講到底,是想聽兩句舒心平安的話。

  只是往往一問價格,就敬而遠之了。

  臨走前,還不忘罵上一句“瘋子”。

  但也總有願意花大價錢來算上一卦的人,準不準不知道,但總歸辜半仙從未缺過酒錢。

  這大抵就是常說的開張吃三年。

  “小二!”

  今日,烏雲密布,瞅著有大雨將至,辜半仙早早收了攤。

  說著話不知從哪個犄角旮旯掏出了幾塊碎銀子拍在空桌上,闊聲道:“老三樣,加上次的酒菜錢”

  “好嘞。”

  店小二吆喝著走來掃走銀子,轉身朝著後廚喊道:“辜半仙的羊雜花生臥龍酒哩。”

  臥龍酒是臥龍酒店的招牌,入口細潤,後勁猛烈。

  店小二又弓下腰,貼近辜半仙說道:“好叫半仙知道,今日店中來了個說評書的,若是覺著無趣,不妨去聽聽看。”

  說完朝著店裡頭努努嘴,那邊已經圍上了一群聽客,紛繁嘈雜,好不熱鬧。

  “哦,這倒是新鮮。”辜半仙點頭示意自己知道了,腳上移動著朝那邊走去。

  尋了個邊緣位置坐下。

  說書人中氣十足,抑揚頓挫。

  “誰曾料,鎮北王那是虛晃一招,刀槍隻一觸,就卸了顧刀聖的勁力,說時遲那時快,鎮北王迅速轉身,猛然回首一槍,槍尖點在刀聖的喉尖。”

  “顧聖心道我命休矣,於是雙眼一閉,

丟了寬背槍等死。”  說書人清了清嗓子,壓低聲線,模仿鎮北王:“顧生,你輸了!”

  “鎮北王卻未下殺手,端的是英雄惜英雄,君子交君子。”

  “自此一戰之後,鎮北王也名聲大噪,一舉成為當世武道第一,一把秦氏槍聞名江湖,顧刀亦自此銷聲匿跡。顧刀秦槍之爭落下帷幕,以秦槍大勝謝幕。”說書人用手理了理頭髮,示意眾人該有些表示。

  周邊零零散散響起掌聲,丟錢上去的卻是極少。

  辜半仙在座位上嗤之以鼻,秦槍顧刀這種爛大街的評書早已經磨爛了眾人的耳皮,這說書人今日恐怕要自負酒菜了。

  店小二很快將酒菜端上了桌。

  辜半仙抓了一把花生米,就著小酒,好不快活。

  前頭的說書人仍舊在講些老掉牙的故事,原本圍著的眾人也準備散開。

  說書人見狀急了,匆忙道。

  “諸位不愛聽秦刀顧槍,鎮北王之子失蹤一年有余你們總知道吧”

  “怎麽,你有什麽內幕不成?”周邊有看客戲道。

  眾人也都駐足,八卦之心顯露無疑。

  這回就連辜半仙也有些好奇,他微微坐直了身子,手中送花生米的速度又迅疾了幾分,手中筷子夾起羊雜送入口中,咀嚼幾口喉結上下滾動送入腹中。

  眼神卻是不再離開這邊,本只是來聽聽評書,竟還碰上這般趣事。

  “那是,想我走南闖北,倒是有幸遇見過他一回。”說書人舒口氣,今日的酒菜錢可還沒掙到呢。

  “那個娃娃細皮嫩肉,唇紅齒白,一眼就是大戶人家的子弟,一杆銀槍舞的虎虎生風,盡得鎮北王真傳......”說書人眉飛色舞,大談自己同鎮北王世子的初識。

  “我和世子初遇是在十萬大山時,我正被一頭大蟲追趕,那大蟲體格雄壯,足有兩人高大,大蟲張開血盆大口,想要拿我飽餐一頓,千鈞一發之時,一杆銀槍從我耳邊呼嘯而過,我回身一看,大蟲已被扎出幾米遠,這時,一俊俏小哥走了過來,拔出槍,我看那槍槍頭下方,正是刻了一個秦字。”

  “噗”一個看客笑出聲來,口中的酒水吐了滿身。

  辜半仙本也想笑,沒成想被搶了頭道。

  眾人聞聲看去,是個半大的胖小子,一臉富態,五官倒是不差,劍眉星目,穿著一身寬大的衣裳,衣服上鑲嵌著幾顆看上去價值不菲的珠子,瞧著倒不像跑江湖的, 反而像是帶著財富滿地跑的肥羊,在他的桌子上擺著一件用舊麻裹住的物件,看形狀非刀即劍。

  “莫怪莫怪,只是突然想到一些趣事。”那小胖子笑道。

  “趣事?小友是將我當成樂子嗎?”說書人有些不快。

  小胖子見他較真,由不得更加歡喜,眉毛眼睛擠作一團,手大力拍著桌子,哈哈大笑起來。

  說書人眉頭一緊,隻道此人在挑釁自己,於是從腳邊拿起一把長劍,橫在桌上,怒道:“只怕小友今日得給我一個說法,不然...”

  話講一半,意思已然明了清晰。

  亂世之中行走江湖,多帶了武器用以防身,古話說的好,不防君子防小人嘛。只是氣急之時也做震懾之用。

  胖小子見他亮了劍,神色一凜,臉上嬉笑戛然而止。

  師傅告誡過,亮了刀兵就是死敵,萬不可手下留情,他手輕放在麻布袋上,亮出了半個刀柄,做出了戰鬥準備。

  周邊人見氣氛不對,盡皆退離兩人身近,竟然也沒有拉架推諉,居中調和的意思,反倒是巴不得兩人置氣鬥上一場。

  說書人尷尬了,他隻道小胖子理虧,總得說出個緣由,之後他道個歉,也能贏個不畏事的名聲。

  未曾想卻是個初出江湖的生瓜蛋子,竟讓他直接下不得台。

  “上啊”

  “是可忍孰不可忍。”

  “讓這麽個娃娃給嚇唬了還跑什麽江湖。”

  有幾個好事的攛掇著想讓兩人打起來,說書人聽著腦子一陣發熱,手竟然真就往劍柄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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