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就這一句詩能用千遍百遍而不膩。
似乎沒有哪句詩更能表現除舊迎新的春節了。
雖然春節的年味越來越淡。
但是,人情味卻一直不淡。
春聯該貼還得貼,禮炮該放還得放。
抓緊放,再過幾年,就放不了了。
國家禁止,各個城市禁止。
抓到了直接罰款。
說是不安全,也是噪音太大。
還有就是不利於環境的保護。
以前春節的時候,家裡的衝天炮和鞭炮都是孫明成來放。
今年,交到了孫若洲手中。
新春。
凌晨零點整。
一束束禮花衝天而起,一聲聲鞭炮聲響徹人間。
孫豆豆捂著耳朵看著天空的煙花。
孫若洲叼著一根牙簽,雙手叉著腰。
滿臉痞氣。
原本黑暗的天空,被禮花渲染的明亮萬分。
最近總想起一個人說的一句話。
美,是一瞬間的事物。
美,應該是怦然炸裂的美。
就在那一瞬間,讓人頭腦放空,春風拂面。
煙花不去炸裂,它永遠都只是窩在包裝盒裡的火藥。
在最後衝天炸裂的時候,一瞬間的極美在所有人腦海裡浮現。
最後炸裂。
最後煙消雲散。
似乎,它們從未來過一樣。
這也是它們的使命。
它們給本來無趣乏味,灰灰暗暗的人間帶來了一份美。
所有人在那一刻,都是滿臉笑意。
工地上的未回家的工人們,忙於生計加班加夜的白領們…………
還是那些生來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們。
在那一刻,心中似乎都藏著家。
還有家裡人。
團圓的佳節。
…………
次日清晨。
孫若洲和孫豆豆早早起床吃飯。
北方的春節,早晨做的臊子面和餃子。
一代又一代傳的習慣。
“哥哥,我們吃完飯出去玩吧?”
孫豆豆趴在孫若洲胳膊上說道。
“好!”
孫若洲揉了揉她的額頭。
“嘻嘻!”
孫豆豆開心的笑了。
吃完飯後。
就開始了,孫若洲就開始了艱苦的帶娃生活。
遊樂園裡。
孫豆豆上躥下跳的。
玩玩那個,玩玩那個。
忙裡忙外的。
今天過年,人還挺多的。
玩來玩去就那幾個項目,孫豆豆年齡比較小,一些危險項目不能玩。
她也玩不夠,每次來都要玩碰碰車。
這也符合她的性格。
喜歡破壞。
比如在家的時候,她就會像哈士奇一樣拆家,然後還把玩具拆的四分五裂的。
孫豆豆的性格就像男孩子一樣,一刻也不會停下。
總想跑來跑去。
孫若洲其實一直想買一條狗的。
但是又覺得太危險。
不是說怕狗咬她,是怕她咬狗。
所以就一直耽擱了。
還有的原因就是,前些年父母太忙了,沒人能在家裡養狗。
現在孫若洲也有錢了。
父母也不用忙了。
所以想了想還是買一條吧。
買一條哈士奇。
好玩。
哈士奇的性格和孫豆豆也合得來。
就是…………家裡可能每天都得亂成一團了。
別墅那邊已經裝修好了,可以住進去了。
這樣空間也能大一些。
玩了一天后,孫若洲帶孫豆豆去吃了漢堡和可樂。
然後回了家。
晚上在一家子在聊天的時候。
孫若洲提到了別墅的事。
孫明成和李芳都有些震驚。
“這間房子住的不是美美的嗎?花錢買別墅幹嘛?”
李芳不願意了:“你錢多的沒處花?”
“別墅住的肯定比咱家舒服點啊,你們也該享受享受了。”
孫若洲解釋道。
李芳正欲繼續講道理。
孫明成插嘴了:“在哪買的?”
“花苑天璽!”
孫若洲回道。
“喲。”
孫明成更震驚了:“這名字我聽說過,好像很多地方都有這家的地皮。”
“是的!”
孫若洲隨口說道。
“多少錢?”
“兩百萬。”
孫若洲沒敢說太貴,怕他媽瘋掉,罵他。
兩百萬,隨口說了一個。
應該不算貴吧。
哪知,李芳不這麽認為。
“兩百萬?這間房才一百萬不到,兩百萬能買三間這樣的房了。”
李芳皺著眉還帶著點生氣說道。
父母或許都是這樣。
突然間的變有錢,並不能改變他們腦海裡的想法。
或許很多人都是這樣。
但孫若洲不是。
有錢了就要享受啊,不享受要那麽多錢幹嘛?
“房子質量和環境肯定也好點啊。”
孫若洲耐心說道:“那裡的房子在市中心,以後豆豆上學什麽的也方便的。”
說道豆豆上學的問題。
李芳氣性就小了點。
“那也不用買那麽貴啊。”
“市中心近點的都那個價。”
孫若洲編著理由:“不算貴,不算貴。”
李芳輕輕點了點頭。
也算沒了意見。
“那明天就去新房子裡看看吧。”
孫若洲笑道。
“行!”
孫明成點頭笑道。
…………
“哇!這個房子好大啊!”
孫豆豆在別墅裡跑來跑去。
一會在沙發上跳一跳,一會就往樓上去了。
別墅是兩層樓的。
樓上有一個休閑區,遮陽傘,圓桌,還有著凳子。
坐在那裡就能看見山和水。
也算愜意。
李芳站在二樓環視四周。
讚歎道:“兩百萬的房果然不一樣啊,確實比咱們的好多了。”
孫若洲淡淡一笑。
一旁的孫明成悄悄看了孫若洲一眼。
他自然知道這間房子不止兩百萬。
這裡環境太好了,有山有水。
更關鍵的是,進出這個小區的車子都是幾百萬上下的價格。
車子怎麽會比房子便宜,顯然不可能。
所以孫明成斷定,這間別墅在千萬級的。
但他也沒有說破。
這是屬於父子兩的小秘密。
“這裡還行吧?”
孫若洲衝李芳笑道。
“好行!”
李芳趴在欄杆上看著下放。
“那就計劃一下什麽時候搬進來吧。”
“過些天吧。”
李芳應道。
“行!”
家裡住的那個小區也住了有些年頭了,似乎孫若洲剛出生就在那住了。
鄰居什麽的都太熟悉了。
人是講情味的。
大家都相處有些年了。
分開時候總有些舍不得吧。
一條狗養了十幾年都有感情了,何況人呢。
孫若洲自然也懂。
他也不去逼迫李芳。
該搬進來還是要搬進來的,等她處理好那邊的事,就搬進來了。
反正房子都買下了。
總不能買下不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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