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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欠百億,還債靠才藝?》第4章 反水
  此時二人皆處在懵逼狀態。

  之前那首消愁,已經足夠給董志明驚訝。

  現在又來一首?

  並且質量絲毫不低。

  他們是眼睜睜的看著蘇恆隨手作的。

  一首《消愁》。

  一首《火紅的格日朗》。

  就好像是冰與火之間的碰撞。

  又像是黑暗裡的光,兩邊形成了一道涇渭分明的鴻溝。

  這兩首歌簡直太棒了!

  胡俊彬很快就回過神來。

  他還是保持冷靜。

  的確,蘇恆連續祭出的這兩首歌是不錯。

  不過總的來說,僅僅想靠這兩首歌爆火,來還清公司債務,的確是給人有種天方夜譚的感覺。

  半晌,董志明拿起手中兩張紙:“那個……許董,那我先回公司去找人錄小樣了。”

  蘇恆一擺手,隨後便不去理會這兩人。

  而是打開電腦,將《飛馳人生》一、二的故事梗概先寫下來。

  他畢竟只是知道大致的劇情。

  要想把故事變成劇本,其中還是有很多細節方面的東西需要轉化。

  得需要蘇恆好下一陣功夫。

  ……

  另一邊。

  等董志明回到公司,還沒從那兩首歌的情緒中緩過來。

  以他多年的經驗來看,這兩首歌,那還真是誰唱誰火。

  並且還不是曇花一現的那種火。

  隨著《明日有你》節目的火爆程度。

  他估計這兩首歌的熱度,至少可以持續個半年以上。

  “這首《消愁》,真是可惜了……”

  雖然心裡上不甘,但這畢竟是蘇恆親自交代辦的事。

  他也不敢怠慢。

  剛在辦公室坐下,松開衣服上最上節兩枚紐扣。

  砰的一聲。

  忽然這時,辦公室的門開了,頓時給他嚇了一跳。

  他驚魂未定的看向門外。

  只見公司,還有一些粉絲基礎的藝人,全都堵在了公司門口。

  他們一聽董志明從總公司開董事會回來,便立馬趕了過來。

  現在恆達集團是個什麽情況大家心裡都清楚。

  並且恆達傳媒好幾個月了,公司也一直是處在虧損的狀態。

  是,他們現在是跟公司有合約在身。

  可是以公司目前的狀態,對於他們的職業生涯發展是極為不利的。

  大概有四五位藝人站在門口。

  董志明咬了咬牙,皺眉道:“幹什麽?想造反啊!”

  他一拍桌子。

  以往,老板都發怒了,那手底下的藝人,肯定是要主動說幾句軟話。

  可現在……

  他們乾脆直接捅破了兩人之間那層窗戶紙,開門見山道:“老板,我們要解約!”

  此話一出,很快就有人附和。

  “對,我們要解約!”

  “解約?”董志明眉頭輕挑,重新坐回到椅子上。

  那幾位藝人進來。

  董志明反問道:“解什麽約?”

  “你們難道不知道,你們跟公司簽的合同,還有好幾年才到期?”

  “現在解約……可是要三倍賠償公司解約費!”

  他拿解約費來嚇唬眾人。

  心裡卻是在暗罵:“一群白眼狼玩意,公司之前為了捧紅你們,給你們傾斜了多少資源?”

  “現在公司有難了,你們就想退出?”

  “天底下哪有那麽便宜的午餐!”

  可是面對董志明的威脅,他們卻絲毫不懼。

  “我們就是要解約,以公司目前的經濟狀況,我們甚至有理由懷疑,都開不出我們下個月的薪水!”

  董志明緊盯幾人的眼睛。

  這其中,甚至有幾位是公司派到《明日有你》參加綜藝的藝人,一下子,他就覺得這件事情恐怕沒有這麽簡單。

  於是他便點燃一根煙,從嘴裡緩緩吐出一口煙霧,開口:“說說吧,都打算找哪幾家下家。”

  辦公室裡煙霧繚繞。

  那幾人想了想,含糊的將即將簽約的傳媒公司,告訴給了董志明。

  董志明的臉頰,明顯的抽搐了幾下。

  心裡暗罵:“特娘的,動作這麽快?”

  那幾家要撬走他們家藝人的傳媒公司,剛才與蘇恆參加會議的就有四家。

  前腳剛結束會議。

  後腳就來撬你家藝人?

  不對,應該是之前與他們早就有聯系。

  只不過剛才蘇恆提出以歌抵債的這個想法,更加讓他們心裡確定,恆達集團即將要倒閉的這一事實。

  所以一群人,就像是狼聞到肉腥味一樣。

  在這大廈將傾之際,趁火打劫,前來分一杯羹。

  他默默攥緊拳頭。

  想當初,恆達集團鼎盛時期。

  那他們在整個娛樂圈的地位,怎麽說也是數一數二的存在。

  可現在。

  居然也走到了自己藝人,集體被別家公司挖走的地步。

  他還想用違約金來威脅幾人。

  畢竟自己這麽多藝人,集體違約,這件事要是傳出去,那肯定也不是什麽光彩的事。

  於是便說:“想走可以,不過這違約金,你們一分也不能少!”

  他們直接說道:“違約金我們可以給你, 並且,會有人幫我們一次性付清!”

  “但是我們也勸你,大家最好是好聚好散,不要再提什麽違不違約金了。”

  董志明一聽這話愣住了。

  對方繼續:

  “當然如果這次你放我們和平離開,我們幾個,可以暫時將與恆達傳媒解約的事,先壓幾個月不發。”

  “如若不然,我們幾個人會聯合起來,發布一則聲明,是你們豪恆傳媒,在合同中設立了霸王條款,並且壓榨我們的薪水。”

  “我們還會跟你們打官司。”

  董志明面色微紅,腮幫子鼓鼓,將煙頭放進煙灰缸按滅。

  自己本來還想用違約金額,向對方壓一壓。

  起碼等歌曲發布了之後再說。

  沒曾想,自己現在居然卻被反過來將了一軍。

  這怎麽能叫他不生氣?

  首先,公司合同肯定是沒什麽問題,即使是官司打到天邊,那也是他們公司佔理。

  但如果這件事情公開,就像對方說的。

  再經過媒體這麽一報道。

  真相實到底如何,就已經不重要了。

  觀眾們最喜愛看的就是八卦。

  並且現在社會上,有關霸王條款的花邊新聞屢見不鮮。

  他們肯定會天然的,站在了有粉絲基礎的藝人那一方。

  這樣,在輿論上,他們公司就被動了。

  到時候,他們公司再想有什麽動作。

  那在流量上,肯定也會大打折扣。

  董志明還是第一次,被自家藝人逼到了這種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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