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負不欺負人,楊傑並不在意。m.
他能猜出贛城公安的心思,不過是眼紅這個案子是自己分局主管,和他們當地無關卻要出人力幫忙。
想用不軟不硬的態度,拿捏下張稀和分局。
只不過這個算盤沒有敲響,張稀是拿對方沒辦法,可自己這邊可是有位從‘天’而降的美女政委。
楊傑早就知道上官璿不是普通人,沒想到她影響范圍還真不小,一個電話就能左右地級市公安局的態度和決定。
“以後他們最好不要有事求到姐頭上,要不然,哼哼~~”見楊傑不答話,張稀咬著薯片低哼一句,顯然是記上了贛城公安了。
“行了,稀姐大人要有大量,你看咱老板都沒說什麽。”
笑著回應一句,楊傑現在心情不錯,贛城那邊既然答應幫忙找死者家屬,那肯定不需要多少時間就會有結果的。
而自己這邊,根據超市王老板提供的信息,也能很快鎖定嫌疑犯。
距離抓人破案的日子,不遠咯。
如此想著,楊傑再次打開了市局微/博,將破案的最新動態發出去,並且順便將懸賞取消,告知廣大網民,嫌疑人用來拋屍的作案工具已經被警方查收。
這條消息一出,微/博又一次炸開了鍋。
“就找到了?要不要這麽快啊,哥才剛飛到江南,還沒開始動手找車呢。”
“神速,軟妹幣的力量,果然與眾不同!”
“不得不說,這一次江南警察的案情進展速度很棒,這才幾天,身份不明的死者如今已經查明,作案工具被查收,只剩抓人歸案了。”
“羨慕拿到懸賞的孩子,也期待警方早日破案,最後祝願死者能夠瞑目。”
看著刷出來的眾多信息,楊傑滿意點頭,要知道案發當天互聯網上的留言可不是這樣的。那時候滿屏幕都是對警察的抱怨、嘲諷和不信任。
現在經過自己的一點努力,總算讓一部分人重新認識現代公安。至於他們認為能有這麽快進展是金錢在起作用,而不是自己的努力,這一點楊傑樂得如此,他不是很喜歡出風頭的人。
翻看著各種網上留言,一個鍾頭的時間就這樣慢慢流逝,等他再次回神,刑警隊的哥們已經把問詢筆錄給帶了上來。
“稀姐,你不先看看?”
看著刑警隊的人直接把案卷交到自己手上,楊傑不免嘴角微扯,要知道分局的法制員可就在對面呢,就算要給自己也得先問問對方啊。
對於楊傑的假客氣,張稀直接丟了個白眼過去:“得了,姐平時看案卷看的想吐,你小子還和我來這套,自己慢慢看吧。”
張稀都這麽說了,楊傑當然不會再客氣,當下翻開案卷,就當故事小說看。
案卷主要內容是筆錄,用一問一答的形式記錄在案,其中有些對話還是蠻有意思的,慢慢看也不會覺得枯燥。
當然,楊傑目前可沒多少時間去欣賞這份新鮮出爐的案卷,幾分鍾時間把筆錄看完,將兩位老板,主要是超市老板給予的信息記在腦子裡,楊傑當下起身對張稀開口道:“我出去一趟,確認一下嫌疑人的住處。”
“你一個人去?不通知余隊?”
“暫時不用,等我找到了確切地址,我會打電話給他。”
說完,楊傑便走出綜合科辦公室。
根據超市老板的情報來看,死者是在高新區的錦尚小區租了房子住。只不過王老板並不知道具體哪棟哪層,這些還要自己去問問看。
錦尚小區,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等楊傑到了地頭,隨便找人了解下,也就清楚了這裡有多少棟居民樓,足足二十九棟。
這麽多居住樓,一棟就有幾十戶住房,一家一家的問顯然不切實際。
不過楊傑需要這麽做嗎?
當然不用,否則他也不會自己一個人來了。
走在小區內,隨意的掃視四周,綠化帶、花圃有不少,一根根路燈同樣林立。
“因為住的地方夜晚進出很暗,死者怕黑,才去紋的紋身。找個人問下哪裡路燈壞了,或者哪一棟房子的聲控燈壞了就行。”
有著這麽明顯的線索,楊傑花不了幾分鍾,就從小區住戶口裡得到了準確消息,最靠裡的第二十九棟,因為位置關系,以及路燈損壞,周圍一片區域,到了晚上就是漆黑一片。
順著小區住戶所指方向,楊傑緩步走向第二十九棟居住樓,只是目的地還沒到,卻看到了不遠處有家小型便利店。
便利店的出現,讓楊傑直接響起另外一件事,拋屍者會是在這買的透明膠嗎?
帶著疑問走進去,這時小店內沒什麽顧客,老板娘模樣的中年女子,正坐在收銀台前看電視劇。
順手在冰櫃中拿出一根雪糕,楊傑邊付錢,邊開口:“老板娘,你知不知道住在這裡,有個叫姚恆的?這哥們以前總叫我來玩,可我一直沒空。今天來了,結果又見不著他人。”
“姚恆?”
老板娘接過錢,眉頭微皺,隨即笑道:“你是說小恆吧,他是蠻熱情,有時候看我店裡忙還會搭把手。往後面去,二十九棟靠左的那邊,你在樓下喊喊看有人沒,我是有好幾天沒到他人了,在家的可能性不高。”
“好幾天沒見人?那我豈不是白跑一趟?”
臉上露出幾分懊惱,楊傑又不甘心的追問道:“老板娘最後一次見到姚恆那小子是什麽時候?還有印象嗎?”
“最後一次看到他?這可有好些天了。”
老板娘不確定的搖了搖頭,只是剛說完一句話,又突然轉變語氣:“想起來了,十號,是十號,他到我這買了透明膠,還是先後跑了兩趟。我當時還問他要幹什麽,他小子楞是不回答我。”
十號,買過兩卷透明膠。
再次得到能夠指證凶手的信息,楊傑基本上可以確認,拋屍者就是在超市打工的姚恆了,而且殺人時間,應該是十號。
至於案發當天和前一夜,為什麽老板娘沒有看到姚恆出入小區,這也好解釋。換做自己,殺了人準備拋屍,肯定不會到處露面的。
從便利店離開,楊傑眯著眼繼續前行,不過半分鍾,就看到了小區的最後一棟居住樓。
最左側的那一排?
按照便利店老板娘所說的,楊傑掃了眼靠左的樓梯口,又看了看頂層,心底便有了底。總共才八層樓,問問就清楚了。
兩分鍾時間過去,問人,確認姚恆住處,最後楊傑在七樓撥通了刑偵大隊長余思翔的號碼。
“余隊,我楊傑,我現在就在高新區錦尚小區,嫌疑人租住房門口,你帶隊過來吧。具體地點是二十九棟701室。”
“行,馬上到。”
余思翔的回答很簡便,答覆一聲便把電話掛斷。而在他還沒來之前,楊傑也不打算進去,只是通過物業把房產主人叫了來,畢竟這房子是有主人的,破門而入可不是好習慣。
半個小時候,這房子的戶主先一步到了,是位五十左右的男子,他在電話裡並不清楚是什麽事,現在見楊傑站在自己家門口,當下問道:“小夥子,你找我?”
“嗯。”
點了點頭,楊傑亮出了警官證,當下把姚恆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的事給說了出來。
男子聽到這消息,也是倒吸一口冷氣沒想到自己為了不讓房子白白空著租出去,卻惹來了這麽個麻煩,當下不敢多說,站在一旁陪著楊傑繼續等。
又過去二十分鍾,余思翔姍姍來遲,不過看他氣喘籲籲的爬樓上來,就知道這位大隊長是一路趕著來的。
見到楊傑,余思翔稍稍頷首,在看到‘701’房門還是緊緊關著的時候,兩眼一亮:“門還沒開?”
他可就怕楊傑衝動先進去了,要知道現場取證可不是件容易貨。
而楊傑也是有此考慮,才在外面等了這麽久,哪怕憑借著腦海中無情辦案一生的經歷,完全能夠勝任現場取證,楊傑還是做出了等待的決定。
刑警隊眾人給自己面子,楊傑當然要投桃報李。
眼下人總算到齊了,楊傑和余思翔不再耽誤時間,讓業主把門打開,幾名公安警員便依次走進屋內。
房子很乾淨,哪怕幾天沒住人了,也沒有落下太多灰塵。
幾名刑警隊的骨乾民警,進屋後也不用吩咐,一個二個的很快就進入工作狀態,自覺地開始四處取證。
楊傑自己也沒休息,他同樣在找,準備的說,是在找那個殺人凶器!
死者頭皮破損很嚴重,但傷口並不深,應該是比較硬的鈍器造成的,而不是經常耳聞的利器。
凳子?
椅子?
都不是!
在客廳轉了一圈沒有收獲, 楊傑拐個彎走進臥室。
臥室不大,而且東西也沒多少,一張床,一張書桌,一個衣櫃,一目了然。
床上、書桌上也沒有什麽可以用來砸人的物品,對此楊傑可謂十分不解,凶器哪去了,被丟了?
帶著幾分無奈,楊傑只花了一個呼吸,就把書桌給看了個全。
可也就是這呼吸之間的事,一點小問題被他發現了,書桌左側第三格抽屜沒有完全關攏,而且還有裂紋露在外面。
用戴著手套的五指把抽屜拉出來,楊傑提著抽屜看了看便了然頷首,同時衝身側的余思翔開口道:
“余隊,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