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6月我到複興煤礦下井,1998年3月我被從礦宣傳部調到了複興集團宣傳部,在複興礦從業22年。複興集團離礦5公裡,離我家居住的礦工人村7公裡。70年代末風氣頓開,意識形態漸漸解禁,我當井下工時便搞開了文學。及至1979年末,西風東漸,國內外大量的新書紛紛登場。那是一個饑渴的年代。於是,我從那時起就開始拚命地買書。中國的傳統教育和中國的傳統文學,一直在昭示著我那一代人,要做一個好作家,一定要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一定要先廣泛涉獵,厚積薄發。因此,天文、地理、歷史、哲學、美學、醫學、自然科學、音樂、繪畫……隻要是我看著有用的書,全部拿下。
有一次,因瘋狂購書,忘乎所以,竟花光了身上的硬幣,連二角五分錢的公共汽車票都沒錢買,隻好步7公裡漫漫快樂的回家之路。為了買書,特別是買西方現代名家的書,我賣掉了父親留給我的準備娶媳婦用的一套家具,且對左鄰右舍和礦工友們吹牛,是想換一套新的;我還賣掉了一隻英格納手表,一輛永久牌的自行車,儼然成了馬爾克斯筆下的《沒有人給他寫信的上校》。同時,寫作上也收獲漸豐,陸續在省級以上報刊發表了69萬字的小說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