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縣衙的後堂。
柳德身前的案桌上,除了有杯茶水,左右兩邊還各擺著幾頁紙,上面記著的是韋承所提供的口供。
他拿起了左邊的馬主薄的案卷,凝神靜看起來,主要是想看一下是否符合常規。
證詞的起點,是從韋承當日踏入嘉秀居那一刻開始的。
整篇下來,陳述了康源事件的起因、經過與結果。
雖說幾句話就能概括的事,卻硬生被馬主薄與趙法曹倆人寫了好幾頁。
倆人的文筆都很好,就連當時酒館內旁人的諸多言行,也被他們出奇一致的寫到了裡面。
韋承要是親眼看到了這些,肯定會對倆人豎起大拇指。
柳德放下馬主薄寫好的案卷,又拿起趙法曹記下的筆錄看了眼,對照了片刻,見沒有異樣後便輕放在案桌上。
他深吸了口氣,抬頭看向韋承,裝作在乎的確認道:“子全,就這些了?”
韋承點了頭,道:“舅舅,就只有這些了。”
話到此處,他左右望了馬主薄和趙法曹一眼,重新面向柳德,調侃道:“舅舅,你若是覺得有什麽不妥之處的,甥子也可以幫你潤色一下。”
聽了韋承的話,柳德擺了擺手,道:“這些不是你該操心的事。”
柳德說完,就將兩邊的紙張折起,遣還給了馬主薄和趙法曹倆人。
這東西他不想保管,保管了就得擔責。
他很明白康源事件的表裡,面對這個燙手的山芋,他是拚盡全力的想要避開,不想扯上半點的關系。
加之他的出身本就是世家大族,所以隻想靠著大流行事,不想為楊堅賣命,成為對抗世家的馬前卒。
可身在縣令這個位置,他自知無法逃離,只能想著偷懶。
“子全,你可以回去了。”
柳德說罷,站起身來,他也準備去尋找韋諶幾人,好好的喝點小酒放松一下。
韋承想了想,還是說道:“舅舅,甥子想去見一見康源。”
“你要去見他幹嘛?”
韋承敷衍道:“舅舅,說來不怕你老笑話,甥子就是想去看一下他現在的窘狀。”
柳德眉頭微皺,很不理解韋承為何會有這種小人得志的嘴臉。
他記得以前的韋承,雖是愛於玩樂,但品行卻是很好,毫無半點小人的資質。
難道是一時之間經歷的起伏太大,收獲了太多的榮譽,有了名氣的影響,才使得這個外甥變了模樣?
他剛想往下細究,可一想起韋諶等人,他的心裡又不平衡了,哪還有沒功夫再陪韋承瞎扯
看了眼香鍾,匆忙瞥了兩眼韋承,見也沒有異樣,便沒再過多言語,道:“你想去就去吧。”
等到四人出了屋子,柳德便伸手招來了先前的那個衙役。
他指著韋承,向衙役吩咐道:“伊川縣侯要去大牢裡看一下康源,你陪著去一趟。”
小吏聞言,急忙接過柳德遞出的令牌,心裡高興起來。
他可太懂這些公子哥了,暗暗決定到了大牢裡,一定要趁著機會做點好事,爭取在韋承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
韋承屈身向著柳德一拜,便隨著衙役向縣衙最裡面的大牢走去。
馬主薄雙眼前望,目送著韋承走進拐角處,卻不知是怎麽回事,心頭上隱約間升起一種不安。
等他再回頭時,柳德已經不見了蹤影,身邊還剩下個趙法曹。
他那還顧得上心中不安,立馬放肆起來,朝著趙法曹邀請道:“趙兄,要不要一起去酒樓喝一杯?”
趙法曹拿起手中案卷,道:“既然是馬兄相邀,我哪有不去的道理,不過還是得先去把案卷放好了。”
倆人一拍即合,話不多說,起腳就要去把各自手裡的案卷放好。
他們都知道,這幾張紙若在自己身上被弄丟了,到時候恐怕是要被柳德扒掉層皮。
大興縣有兩處牢房。
其中一處是地牢,它位於大興縣衙外的百米處。
那個地方是片林子,牢房就建在地底下。
那裡關押的全都是些窮凶極惡之徒,他們的犯罪手段殘忍多樣,有殺人、有放火、有拐賣等諸多罪名。
值得慶幸的是,他們無論是那種犯罪,總之就是一句話,去到了地牢裡,他們就不可能會活著出來,他們全都會以命抵罪,用著不同的方式從人間死去。
除此關押重犯的地牢外,另一處則是建在縣衙內的普通大牢。
在押的犯人多半都是觸犯了禮儀罪,再者就是偷雞摸狗的小罪。
康源就被關在大牢裡面,距六月二十六日起後,好像住進牢裡已經四天了。
雖說礙於他出生世家的身份,衙役們對他還不錯,每天都是親送好酒好肉的伺候。
可他那有經歷過這種日子,幾天下來,他是度日如年,不想多待一息,時刻都在盼著他的老爹康松明趕緊來救贖。
大牢離著縣衙後堂不算遠,前後走來都用到不一刻的鍾頭。
小吏停下腳步,側身站在旁邊,起手指著大牢,曲腰恭敬道:“縣侯大人,這裡就是縣衙大牢,犯人康源就被關押在裡面。”
韋承順勢看了過去,大牢門前有四名腰挎寶刀的衙役。
準確來說他們不是衙役,而是兵士,屬於是地方的武裝力量,和衙役有著很大的區別。
他們屬於朝廷軍隊,整體上來負責縣城的防禦,若遇戰時,前方兵源不足的情況下,他們要最先奔赴戰場。
韋承向前走了去,四名兵士立馬抽出腰間寶刀,便擺出架勢。
他們可不會去認侯服,管理是天王老子來了也好,他們隻認令牌和手諭。
衙役見狀,連忙上前,掏出令牌,道:“這位是伊川縣侯韋大人,我特奉了柳大人的命令,帶縣侯大人去看望康源。”
兵士接過令牌仔細看完,確認無誤後,他沒有歸還,而是塞進了腰帶裡面。
衙役也不討要,靜等著兵士開門。
這是最基本的操作,是一套制度。
每塊令牌上都有編碼,而當有人從縣衙領出一塊令牌時,衙內就會有相應的記錄,證明是誰領走了令牌。
兵士們再收到令牌後,同樣會有一套相對應的流程,記錄了是誰拿的令牌,又是誰收下的令牌。
縣衙這麽做下來,主要為了確認責任人,以及防止令牌在外遺失,杜絕掉些許不必要的麻煩產生。
兵士再收了令牌,則需要歸總一個月,然後再一並還回縣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