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淒慘的身世古董,什麽是古董?古董是為人所珍視的古代器物,是先人留給我們的文化遺產、珍奇物品。在這上面沉積著無數的歷史、文化、社會信息,而這些信息是任何一件其他的器物所無法取代的。 同樣的物件一般來說就是年代越久,越值錢,畢竟越是年代久遠,它的存放量可能就會越少。就像玉佩一樣,你說你清朝的存貨量多還是戰國的多?你說是清朝的玉佩值錢還是戰國的玉佩值錢?
在唐朝就是古董寶貝,就能賣出個好價錢,要是放到現在來賣呢?估計最低增值一百倍,甚至成千上萬倍。
“三娘,你信不信我?”
“公子,此話何意?”
“什麽意思你就別問了,就是你相不相信我,你回答這個問題就行了。”
“我人都是公子的了,還能不信公子嗎?”
古代和現代女人對於性,需求差不多。現代的女人,十五歲失身,正常。古代女人,十四到十六歲就已經出嫁了,也正常的進行房事。不過古代女人絕大多數,都是從一而終的,不像現在女人,破她身子的是一個男人,以後娶她的是另外一個男人,中間還不知道經多少男人的手了。現在男人結婚的孩子,父親都不的明確的,這不得不說是一件十分可悲的事情。
古代女人,對於性的需求,都是來自丈夫,像潘金蓮那種的女人,萬中無一。所以可以說:三娘生是林逸軒的人,死是林逸軒的鬼。人都是你的了,還能不信你嗎?
“三娘,是這樣的,我呢,這次來長安就是準備買些古董珍寶,然後回去高價販賣掉。我想把你的古董一起拿回去,只是我又怕你胡思亂想。”
“公子,哪裡的話,我人都是公子的了,這東西也理所應當是公子的啊。只求公子不會負了奴家。”
聽到這話,林逸軒都不知道該怎麽說好,要是放到現在,想上了一次我的東西就是你的,那你就是做夢吃狗屎————怎麽想的啊!
“三娘,你放心吧,你這樣的美女我疼都來不及了,怎麽會負了你呢?要是負了你,就讓我,萬箭穿心,不得。。。”
林逸軒的不得好死這句話還沒有說完,就被三娘那蔥蔥玉手給堵住了嘴唇:“別說了,公子的心意奴家知道了。”
“三娘,還叫公子啊?該改口了吧。”
“相公。”三娘嬌滴滴的聲音讓林逸軒就像夏天吃了個冰欺凌,全身爽到家了。
“哎,老婆。”
在我國民間,夫妻之間常互稱“老公”、“老婆”。相傳此稱呼最早出現於唐代,至今已有一千多年了。
唐朝時,有一位名叫麥愛新的讀書人,他考中功名後,覺得自己的妻子年老色衰,便產生了嫌棄老妻,再納新歡的想法。於是,寫了一副上聯放在案頭:“荷敗蓮殘,落葉歸根成老藕。”
恰巧,對聯被他的妻子看到了。妻子從聯意中覺察到丈夫有了棄老納新的念頭,便提筆續寫了下聯:“禾黃稻熟,吹糠見米現新糧。”以“禾稻”對“荷蓮”,以“新糧”對“老藕”,不僅對得十分工整貼切,新穎通俗,而且,“新糧”與“新娘”諧音,饒有風趣。麥愛新讀了妻子的下聯,被妻子的才思敏捷和拳拳愛心所打動,便放棄了棄舊納新的念頭。妻子見丈夫回心轉意,不忘舊情,乃揮筆寫道:“老公十分公道。”麥愛新也揮筆續寫了下聯:“老婆一片婆心。”
這個帶有教育意義的故事很快流傳開來,
世代傳為佳話,從此,漢語中就有了“老公”和“老婆”這兩個詞,民間也有了夫妻間互稱“老公”和“老婆”的習俗。 所以林逸軒也沒有稱呼娘子這個對於現代人比較別扭的詞語,而是稱呼現代人習慣,古代唐朝人也懂的稱呼。
“老婆,還不知道你的本名叫什麽呢?”
“奴家姓杜,叫月兒。”
“杜月兒,好名字,老婆你是怎麽流落到這裡的啊?”
“奴家小時候。。。”
隨著三娘的敘說林逸軒也明白了發生什麽事情,杜月兒原本也是個小康之家,家中那是有屋又有田,生活樂無邊。誰知有潑皮,他蠻橫不留情,勾結官府目無天,佔我大屋奪我田。我爺爺跟他來翻臉,慘被他一棍來打扁,我奶奶罵他欺騙善民,反被他捉進了府,強奸了一百遍,一百遍,最後她懸梁自盡遺恨人間。
他還將我父女,逐出了家園,流落到江邊。我為求養老爹,只有獨自行乞在廟前。誰知那潑皮,他實在太陰險,知道此情形,竟派人來暗算,把我父女狂毆在市前,奴家身壯健,殘命得留存,可憐老父他魂歸天!此恨更難填。為求葬老爹,唯有賣身為奴自作賤,這不賣身青樓間,賣身青樓間。
林逸軒衝冠發怒、衝冠怒發、橫眉怒目、怒不可遏、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啊,你們既然敢這麽對待我老婆的家人,尤其是連老太太都不放過這樣無恥的行為,我要是不做些什麽,怎麽對得起三娘,怎麽對得起我自己,怎麽對得起現代人的道德感!!!
“老婆,你放心吧,這個仇我一定會給你報的。”
“真的啊,相公?”
“當然是真的,等我把這次生意做好了,到時候有錢了,我買些武器到時候直接把他們都給“哢嚓”了。
“相公,這樣是不是危險啊?到時候你要殺人官府肯定為捉你問罪的啊,這個仇咱還是不報了吧。”
“報,怎能不報,必須得報,放心吧,我會策劃的天衣無縫的,不會讓人發現的,好了,你就別問這事了,這就交給我了。”在古代報仇,對於自己一個可以穿越時空的現代人不是舉手之勞嗎?
殺人的方法有多種,林逸軒隨便一想就想到了四種。第一:直接給他投毒,一包耗子藥估計就可以結束了;第二:自己到時候裝進個寶馬車,到時候直接開著一百八十碼,一頭撞上去,看不把他撞得血肉模糊的。第三:買把手槍或者突擊步槍直接把他給突突了。第四:出他個上萬兩的銀子直接雇人把他給殺了。
娘的,不想不知道,一想嚇一跳,只是隨便一想就想到了好幾種,難道是自己血液裡有著暴力的分子?有著殺人的罪惡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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