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第一次進警局“姓名?” “林逸軒。”
“性別?”
“與你不一樣。”
“你少給我耍花樣,什麽叫與我不一樣。”
“男,”奶奶的,警局怎麽會問這樣弱智的問題,自己又不是泰國人,可能分不清男女,自己可是純正的中國爺們啊,你這一看不就知道了啊。
“年齡!”
“我想一下。”
“啪!”張藍心一拍桌子,“老實回答!”
“應該是24。”林逸軒摸了摸鼻子,因為雙手被銬,做這個動作有點辨扭。
“什麽應該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給我嚴肅點,這裡是警局,不是酒吧,也不是你家!”張藍心雙眼一瞪。
旁邊的伍思凱靈機一動:“張局,這小子不老實,不如把他交給我來審?”
“不用了,這件案子很重要,我一定要親自審問。”張藍心拒絕他的好意,事實她看到伍思凱瞧向某人的眼神時就知道,假如自己離開,面前這小子就有苦頭吃了。動點私刑沒什麽,自己就曾經把一個強奸犯打斷了腿。可這小子不是一般人,買過槍支啊,被惹火了會是什麽樣子?而且現在還沒有掌握他確實的罪證,很有可能會被保釋出去,那接下來的瘋狂報復就不得不防備一下。
張藍心毫不猶豫地拒絕,伍思凱也沒有說什麽,他知道自己上司的脾氣,沒有確切的證據,一些不正當的手段局長一般情況下都不會用的。
“我再問一次,你到底是不是24?”張藍心惡狠狠地問。
“是。”對於警察局,林逸軒一點懼怕的感覺都沒有,只要你們找不到證據,抓不到把柄,你們能拿我怎麽樣?我不信你們真敢嚴刑逼供,你們要是真敢這樣做,哼哼,我也不會客氣。
自己時空寶閣中可放著好幾把槍呢,你們要是真惹火了我,逼急了我,老子可會發狂的。哼,再說老子空間中還有攝像機呢?把你們的不正當的手段偷偷錄製下來,發到網上,我看你們怎麽辦?
“你少在這囂張,我問你你為什麽殺害張建偉?”張藍心很是聰明,直接在問題中就認定了林逸軒是殺害張建偉的凶手,好像已經掌握了林逸軒殺害張建偉的確切證據。
哼,找不到證據,想套我的話,當我是傻子啊,“什麽?你說什麽啊?什麽叫我為什麽殺害張建偉啊?”林逸軒一副迷茫的樣子。
“少給我裝蒜,我們都找到了你殺害張建偉的確切證據,這是給你一個坦白的機會,快說。”
我靠,真當老子是傻子啊,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以為老子不知道啊,“你在說什麽我不知道。”你要是能找到證據,靠,老子都服了你。
張藍心一直直視著林逸軒的雙眼,希望能從中看出什麽,不過,她失望了,從林逸軒的眼神中沒有看到任何與案情有關的,只是看到了眼中囂張的神情。張藍心恨得牙癢癢的,這貨也是個精明之人啊,一點話也沒有套出來。
“張建偉死了,被人用槍給殺死的,”張藍心看著林逸軒慢慢的說道,希望從林逸軒的神情中看出些什麽。
“哦?張建偉死了,”林逸軒一副驚訝的表情,好像自己什麽都不知道似得,“可是這與我有什麽關系呢?”
“你會不知道張建偉死了?”現在江海市這個新聞可傳的沸沸揚揚啊,畢竟死的是一市之長的公子啊。
“我為什麽要知道啊?”林逸軒不斷在心裡仔細的想著張藍心的話,
生怕哪一句說漏嘴了,到時候可就不好說了。 看著林逸軒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張藍心光想狠狠的揍他一頓,不過他說他不知道自己也沒有什麽辦法,要是凶手真的不是他,加上自己找他時他在睡覺,不知道也是很正常的。
“好,我問你中午你與張建偉起了衝突後,是不是懷恨在心,把他給殺了?”
“我靠,怎麽,你是不是非要把殺害張建偉的罪名嫁禍到我身上啊?”
“哼,是不是嫁禍你自己心裡清楚,我問你中午你與張建偉起過衝突後,去了哪裡?”
“我去了哪裡為什麽要告訴你,這可是我的自由隱私,關你屁事啊。”雖然林逸軒也知道張藍心他們肯定會問這個問題,林逸軒也想好了回答,但是林逸軒就是不想立刻就回答給張藍心。
“你不說那就代表著你就是殺害張建偉的凶手。”
我靠,這個美女警官這麽神啊,一直咬著自己是殺害他的凶手,是因為她有一些證據懷疑自己就是凶手,還是因為自己佔了她的便宜,她想給自己找罪受。“哼,中午,我與美女出去兜風了,怎麽還有什麽想問的。”
“與誰?去了哪裡?”張藍心打破沙鍋問到底。
林逸軒知道這個問題必須回答,而且這也是洗脫自己“嫌疑”的關鍵問題,“李清蝶,去了西郊,到了西郊大山,都快出界了。”
“李清蝶,西郊?”李清蝶,背景深不可測,就是自己的家族都沒有她家族的背景深厚,這裡邊摻著她可不好辦啊,還有最主要的是林逸軒去了西郊大山,西郊大山距離江海市來回一趟怎麽也要兩個多小時啊,從張建偉死亡的時間推算,林逸軒應該還在西郊大山啊,那就代表著不是他殺的啊!!!
“怎麽會這樣?”張藍心也知道林逸軒不可能說這樣的假話,否則的話,這一問他不就露餡了啊,難道真的不是他殺的,可是張藍心心中一直有個聲音說道,“就是他殺的,”首先,他們起了衝突,他有著殺人的動機,其次他有著殺人的工具,手槍,雖然自己一直沒有發現,最後就是他們的背影是何等的相似。
這些,難道都是巧合嗎?一個,兩個巧合還好說些,可是這有三個啊!不過這家夥有著不在場的證據,這又如何說呢。難道他插上翅膀飛了回來,想想就搖了搖頭,為自己這樣的想法而感到可笑。
然而卻不知道林逸軒有著比插上翅膀還快的速度,一眨眼的功夫就可以到達任何地方。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準,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警察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並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於批準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於不批準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林逸軒雖然有著作案的嫌疑,動機什麽的,但是卻沒有著一絲的證據證明是他做的,最重要的是林逸軒有著不在江海市的證據。
所以只能在林逸軒囂張的動作,神情中放了他,不過張藍心卻不甘心,總覺得是他做的,不過就是搞不明白他是怎麽做的,“哼,少得意,我一定會找到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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