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賽家吃了午餐後,阿方斯跟巴迪斯才同車返回了宅子。
車上,巴迪斯幾次欲言又止,最後還是阿方斯率先開口:“有話直說,你再吞吞吐吐,我就把你送工坊去了。”
“你真的可以用錢幫威廉?德賽成為伯爵?”巴迪斯終於忍不住了。
“你也想這麽做?”阿方斯笑道。
“我不要伯爵,我想當將軍,我本來就快晉升上校了,就因為金盞花號受了傷退役,我就被退役了。”巴迪斯歎了一口氣。
“這也不難,在國家需要的時候再挺身而出吧,到時候我把船借給你。”阿方斯笑道:
“現在是多事之秋,今天英國人來找我買速射炮,我只是一看他的態度,就知道這一兩年內,英國人一定會跟我們開戰。”
“為什麽?”巴迪斯有些奇怪問道。
“因為速射炮。”阿方斯眨了眨眼睛:“大概是我們的速射炮太好了,英國佬拿我們沒辦法,所以乾脆乾掉我們,就沒有速射炮了。”
“那你還賣給他們?”巴迪斯沒好氣道。
“能買到的東西,他們才不會用心鑽研,真的讓他們自己琢磨出來,那什麽口徑的火炮他們都能改,到時候我們死得更慘。”
阿方斯擺擺手:“但目前來看,還是有好處的,英國人跟我們打,就會逼著軍隊重建海軍,就現在這幾條船,別說給你個將軍,元帥也沒用。”
“那你下個月去布洛涅嗎?”巴迪斯想了想又問道。
“雖然不知道這些大人物在打什麽主意,但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走一步算一步吧。”阿方斯點了點頭。
“壓力不要太大。”想了想,巴迪斯拍了拍阿方斯的肩膀。
“陪我練練劍吧。”其實阿方斯也知道,總是會被這些大人物盯上的,只是沒想到才沒苟多久,就已經被盯上了。
“嗯。”巴迪斯點點頭,能理解阿方斯將練劍作為釋放的方式…
到了宅子,二人就各自翻出了自己的佩劍,在空蕩蕩的後花園比起了劍術來。
巴迪斯使用的是手半騎士劍,這是一種重型騎士劍,可單握也可雙握;
而當下,貴族早已紛紛放棄笨重的騎士劍、普遍流行起輕而細長、善於刺擊的刺劍;
這說明,巴迪斯的家族依舊傳承著、極具個人武技風格的騎士劍法,真不愧是家學淵源的古老家族…
只是,為什麽他會選擇普遍適用刺劍的海軍、而不是依舊有佩劍騎兵的陸軍,又是一個值得推敲的故事…
反觀阿方斯,他拿出來的是一把莫臥兒長刀,融合蒙古、波斯跟印度三家鑄劍之長形成的莫臥兒長刀,一直都是冷兵器時代的巔峰之作;
阿方斯手中這把、由大馬士革鋼打造的莫臥兒長刀,更是莫勒家族不知何時收藏的珍品。
“需要佩戴防具嗎?”巴迪斯揚了揚手中的騎士劍:“劍太重了,未必收的住。”
“現在傷在你手上,也遠比將來傷在敵人手裡強。”阿方斯翻了翻白眼:“再說了,我也未必比你差,你也要小心一點。”
“呵。”巴迪斯撇撇嘴,拔出騎士劍,丟下劍鞘,雙手握持騎士劍:“來吧。”
阿方斯同樣抽出刀鞘,用刀尖如劃破水面般切開空氣,直直點向巴迪斯的胸口!
“鐺!”巴迪斯的騎士劍又快又準的把阿方斯的長刀向外劈開,同時騎士劍一挪,就用刀柄直接撞入阿方斯的胸口!
阿方斯自然揮刀再砍,依舊劍刃朝外的巴迪斯繼續用精巧的格擋技挑開阿方斯的長刀,身體卻又進一步逼近阿方斯!
“砰!”阿方斯一個肘撞逼開了巴迪斯,隨即又用長刀劈向了巴迪斯,這一次巴迪斯不再避讓,而是雙手握劍,直接來了個硬碰硬的劈砍!
“鏘!鏘!鏘!”這一次就輪到阿方斯難受了,單手劍跟雙手重劍對砍,這跟找死沒多少區別…
誠然,憑借大馬士革鋼的強韌,長刀沒有產生缺口,但所有力道都壓在阿方斯手上,逼得他手一軟,就被騎士劍架在脖子上!
“好吧,是我自己腦子有問題,跟你玩劈砍。”阿方斯無奈的推開巴迪斯的騎士劍:
“騎士劍技一般不都是騎馬砍殺嗎?為什麽你的會是貼身纏鬥。”
“我的家族自英法百年戰爭後,一直是作為宮廷騎士,所以近身靠劍術,上馬用騎槍,自然會把雙手劍的騎劍技進行改進。”
巴迪斯笑道:“倒是你,似乎就沒學過系統的格鬥劍術?”
“打架嘛,要什麽套路?”阿方斯笑道:“怎麽,要不你教我?”
“劍術需要從小鍛煉,形成習慣性反擊,沒有足夠的時間磨練體力、訓練出手速度,是無法進入真正的門檻的。”巴迪斯搖了搖頭:“你還是去練火槍吧。”
“哪怕是騙騙我呢。”阿方斯歎了一口氣道。
本以為有什麽秘法、可以速成自己的個人武力,但想一想就覺得想當然了;
剛剛如果是戰場上,巴迪斯大概第一劍劈開自己的長刀時,就順勢一劍捅死自己了,而不是還把劍掉個頭用刀柄捅自己。
隻憑這起手間、就能殺個人的熟練度跟手速,就根本不是一年半載可以練成的。
“看來我錯過了什麽精彩環節?”就在二人各自持著劍站在空地聊天時,安已經搖著小扇子從走廊走了過來笑道。
“起碼我接下來很放心把背後交給巴迪斯。”阿方斯把長刀收入鞘中:
“對了,巴迪斯,你退役了,你屬下那些士兵呢?能不能召集一部分來為我工作?”
“我退役到現在已經半年多了,我也不知道他們是什麽情況,倒是可以寫信試試。”巴迪斯想了想又道:“但是不會很多,估計就十來個人。”
“你可是堂堂中校,一個營的領導。”阿方斯好沒氣道。
“中校營長是陸軍編制,我是中校艦長。”巴迪斯一本正經回道。
“好吧,艦長先生,考慮到我接下來要組建一支艦隊,我需要幾百甚至上千個水手;
你需要幫我盡可能的把有服役經驗的優秀水兵挖過來,一個月20利弗爾薪水,有多少要多少。”
“我只能說試試。”巴迪斯想了想回道。
“首先把你的人找回來,對了,寫信要很多錢吧?”阿方斯又問道:“一封信50利弗爾,你得寄多少?”
“我是給退役士兵寄信,去郵局郵遞寄信就可以了,雖然要一個月左右才能到,但不需要多少錢。”巴迪斯搖了搖頭道。
“那行,我現在越來越頭疼到時候盧浮宮的30萬利弗爾投資怎麽放才好了。”阿方斯又走向安:
“剛剛本傑明?霍金斯過來了一趟,把速射炮圖紙買走了,順便把200門速射炮的貨款也結了,你那邊呢?”
“本傑明來了?”安眼前一亮,聽到阿方斯又問及奧通家族的事,便又撇撇嘴道:
“兩個酒館裡全是酒鬼,還有那些不乾不淨的女人,該死,我看到他們大白天就在裡面做那種事!”
“咳,我就先去寫信了。”巴迪斯咳嗽一聲先落荒而逃。
“他急什麽?”阿方斯奇怪的看了一眼巴迪斯的背影繼續道:“你覺得有多少價值呢?”
“可能在信息方面還是比較靈通,那幫酒鬼喝了酒嘴巴就跟沒門似的,但是真是假、有用沒用也很難說,反而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
安皺著眉頭繼續道:“比如說外來人,如果想了解我們的情況,在酒館坐兩天,連你從宅子去工坊走什麽路都知道。”
“呃…”阿方斯有些懵逼的摸了摸鼻子道:“這麽誇張?”
“不用擔心,都是他們自己瞎編的,這些酒鬼連火炮工坊早就搬走了都不知道。”
安搖了搖頭:“但其中依舊透露很多真實的消息,就是確實有這條路線從宅子到金船錨工坊。”
“嗯,確實是個問題,最重要的是我們還沒辦法堵住他們的嘴。”阿方斯有些無奈。
這些酒鬼喝了酒,連自己說了什麽都不知道,又怎麽指望他們保守什麽秘密?
這也反過來說明,他還需要更加注重身邊的防護力量,最好把宅院也擴建、加固一番,才不用擔心那些為非作歹之輩、對自己動了心思。
“所以,我們買下酒館的價值、大概就是讓酒保替我們注意一些對我們有用的信息,也同時提醒酒鬼們不要討論相關我們的事。”安回道:
“一家酒館在碼頭東邊的歪脖子樹下, 叫“老槍酒館”,起碼有三十年的店齡,生意很好;
因為賣所有人都喝的起的勾兌酒,所以一年也賺不了幾個錢;僅僅是為了維持這家店的話,投資一千利弗爾就夠了。
另外一家在鬧市區,“紅玫瑰酒館”,大概有三十多個位置,生意一般;但配了兩個人在那裡看場子預防酒客鬧事,也就值兩千利弗爾。”
“你這樣的評估,弗朗西斯?奧通絕不會接受的。”阿方斯笑道。
“當然,他對加萊之家估值1.5萬利弗爾,但還有8000利弗爾貸款,所以我就報了1萬;
老槍酒館他堅持認為生意很好,口碑也好,起碼要2500利弗爾;
紅玫瑰酒館更離譜,他說那些女人在酒館服務是要付錢的,所以收入遠比我想象的高,起碼也值4000利弗爾。”安搖了搖頭道。
“你瞧,其實他報價跟你最貼近的是加萊之家,他有8000利弗爾貸款,你報價一萬;替他分擔4000利弗爾後,就已經是14000利弗爾了。”阿方斯笑著說道:
“酒館他報價很高,但其實對我們沒什麽用,所以談判可以換一種角度去看,我們堅持一萬利弗爾的酒店報價;
酒館可以隨他的意,畢竟酒館沒有負債,錢投進去了,他會去用心經營改造,就很容易談判。”
“那為什麽不直接隻選擇投資加萊之家呢?”安奇怪問道。
“首先,你理解…為什麽弗朗西斯?奧通把酒館視為優質資產,卻花大錢去投資酒店嗎?”阿方斯笑眯眯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