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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之蛋》第七章 手槍牌兒手機
  “老哥兒幾個走著,咱們喝酒去!”

  幾個人到了杏花村酒家,穿山老祖便擔任了東道主的角色,先讓他們選擇自己喜歡的菜品,最後自己做了補充。

  不選對的,隻選貴的。

  話說酒過三巡,菜過五味,五個人都喝的臉紅耳熱,早就亂了輩分,他們之間互相稱兄道弟,儼然一群好哥們兒。

  本來在仙界,等級制度森嚴。輩分是很重要的事情,輩分最高的應該算穿山老祖。

  可是有孫悟空在,那大家就都是好哥們兒,而且自己就是猴哥。

  孫悟空不好意思稱太上老君和穿山老祖為老弟,人家的年紀畢竟擺著呢!就叫人家老倌兒,老頭兒,老家夥。

  穿山老祖對小混蛋特別的親熱,兄弟長,兄弟短的叫著,一杯又一杯的勸酒。什麽年輕有為,什麽前途無量的說個不停。

  什麽什麽,那啥那啥,混蛋老弟,離開多年,老朽甚是想念,今天擺酒,共訴多年來的兄弟離別之情,好像是一對癡男怨女。

  在座的人都感到有些詫異,這個老頭兒為什麽要這麽討好小混蛋,莫非被小混蛋抓到了什麽把柄?

  其實他們哪裡知道,穿山老祖心裡有愧呀,自己費盡周折,把混蛋折騰回來,就是希望混蛋能離開那個小山村,別再殘害自己的子孫後代了,以保證穿山甲一族香火得以延續,不要讓自己斷了根兒啊!

  穿山老祖知道,這麽一折騰,就把混蛋陷入了一個十分不利的境地,私自回到仙界,那可是觸犯了天條,這屬於非法越獄,加重刑期是可想而知的。

  這混蛋本來就是玉皇大帝的眼中釘,肉中刺,對他的處罰一定輕不了。以後要讓混蛋知道了事情的原委,這貨豈能輕饒了自己!

  在座的要說誰對混蛋存在著真情實感的,只能說是濟公和孫悟空了。

  濟公在仙界的真身本來是降龍羅漢,也算如來佛的首席弟子,名頭可不小。

  降龍羅漢一向為人低調。即使在仙界,濟公也不願意以真面目示人,在眾仙的眼裡,他就是一個瘋和尚,整天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

  孫悟空就不用說了,在眾人眼裡就是一隻潑猴兒,撒潑打滾耍無賴,是一隻非常難剃的刺兒頭。

  要論刺兒頭,濟公和孫悟空加起來,也不是混蛋的對手。因此混蛋,穩居仙界第一刺頭的寶座。

  真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混蛋,孫猴子和濟公三個人就是刺兒頭鐵三角,不分彼此的鐵哥們兒。

  正在五個人的飯局接近尾聲的時候,孫悟空的電話響了。

  孫悟空從腰間拔出手機,不,拔出手槍。孫悟空手指一點槍柄上的一個紅寶石,嘟的一聲電話接通了,槍管指向耳朵,槍柄放在嘴前。“喂,我是猴哥,你哪位?”

  “潑猴子,你是誰的猴哥,我是太白金星,說話沒大沒小的!”

  孫悟空這個東西就是這麽沒素質,在眾人面前接電話也是大呼小叫的,而且使用的是免提鍵!“哦,是老倌兒啊,有事兒您說話!”

  “好消息,好消息呀,你那混蛋兄弟現在沒事兒啦,我已經平息了聖上的怒火,依然維持原判,讓混蛋兄弟在山溝裡混到180歲就可以回來啦!”

  再說這玉帝,那可是仙界的老大,那胸懷,那肚量不是凡人可以揣測的。

  人說宰相肚子裡能撐船,那玉帝的肚子裡能跑什麽?跑些火車輪船,軍艦都不在話下,在他的心裡怎麽可能會容不下一個混蛋?

  什麽樣的病情什麽樣的藥,什麽樣的混蛋什麽樣的套兒。

  對付這混蛋必須是冷鼻子冷臉的,就不能給他一點兒陽光,不然他就燦爛的一塌糊塗。

  這個混蛋就是牽著不走打著倒退的主兒,你要是想吩咐他去做什麽,他一定會跟你對著乾。

  但是,如果是他願意乾的事情,能把事情乾的比任何人都漂亮。

  對於人間的管理也是玉帝政績的重要考核內容,人類的和平和繁榮,都會在玉帝的業績欄裡添上濃墨重彩的一筆。

  然而人類社會發生空間扭曲,人類正面臨著毀滅和繁榮的生死考驗。

  誰能肩負起這個任務,玉帝經過深思熟慮,敲定混蛋是執行這項任務的最佳人選。

  太上老君通過電話把這個決定告訴了孫悟空。

  孫悟空很是不以為然,“我去,這是什麽好消息,我兄弟既然回來了,這回可就不走了,我這就上朝找那玉帝老兒理論!”

  “大聖啊,混蛋出去是有任務的。”

  “什麽任務?”

  “去人間拆除核彈!”

  “核彈是什麽東西?難道比混蛋還厲害嗎?”

  電話的聲音很大,混蛋卻沒有聽見一個字,這麽重要的事情,在混蛋看來好像和自己無關。

  這時候混蛋的眼睛都直了,眼睛看著孫悟空一眨不眨的。

  在座的看著混蛋這表情,都認為他是對這判決非常的不滿意。

  其實混蛋是被孫悟空手中的手機,不,手槍,應該說那是手槍形狀的手機給吸引住了。

  猴哥就是猴哥呀,人家拿出來的東西總是那麽與眾不同。

  這手槍的外形太騷包了,外形就是一把手槍,一把帶有西洋特色的左輪手槍。

  整個槍身金燦燦的,上面花花綠綠的鑲滿了寶石。

  混蛋和李頑都對手槍沒有什麽印象。

  混蛋此去的任務是要拆除核彈的,居然還不知道什麽是手槍!

  混蛋不知道什麽是手槍,當然更不知道什麽是核彈,所以電話中那麽重要的信息根本沒有引起混蛋的注意。

  李頑生活在偏僻的山溝裡,根本沒有手槍的概念。

  混蛋在7800次的輪回中,也沒有聽說過有手槍這種東西。

  不過這種造型對他有著特殊的吸引力,左輪手槍那弧線形的造型,感覺就是用來接聽電話的,漂亮!

  混蛋不知道什麽是手機,但李頑知道。在公路施工現場,工友們手裡都有一部手機,那位好心的朋友不僅送了自己尿素袋兒,一條狗,還有一部手機!

  用手機可以用來聽小說,真的很好玩兒。

  但那些手機都是長方形的小平板兒,哪有猴哥這種手機樣子騷包呢!

  其實孫悟空在和誰說話,在說什麽話,混蛋根本沒有感覺得到,注意力完全放在猴哥的手機身上了。

  混蛋眼裡冒出了賊光,帶上一臉特有的壞笑。猴哥的東西就是我的,混蛋的兩隻手已經變成了兩隻虎爪,做出了躍躍欲試的動作,隨時都可能撲上去。

  孫悟空接完了電話,看到混蛋眼裡的賊光和臉上的壞笑,算是看明白了混蛋的意圖,這是要明搶啊!

  孫悟空身子往後閃了閃,隨時準備躲避混蛋的魔爪。“沒見過這玩意兒吧,你會玩兒嗎?”

  “不就是一部手機嘛,這誰不知道。”

  “呦呵,有見識啊,連手機你都知道,要不就送你一部?”

  “謝謝猴哥,謝謝猴哥!”

  “終於承認管我叫猴哥了,那就送你一部。”孫悟空說的,手伸向腰間,又拔出了一把手槍,應該叫一部手機。孫悟空笑著說道:“這是一部手槍牌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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