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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碾編年史》第48章:與羅哲的不期而遇一十
  牛排上桌了,但羅哲似乎不太會使用刀叉,而這幾乎是家族子弟童年時期的必修課,是必須學會的一項技能,有很多規矩,甚至被歸納進了儀態方面。在使用刀叉的過程中,一定得是左手握叉,右手握刀,當然,左撇子可以是個例外,除此之外,在切割進食的過程中,刀與叉絕不能夠產生碰撞,發出任何金屬交擊聲,否則將被視為失禮。

  羅哲顯然沒怎麽用過刀叉,他擺弄著它們,不知該以何種角度下刀,我見他切來切去,也沒能把牛排切下來,周圍的人顯然也注意到了這一幕,那些坐在鄰桌上富家小姐和公子們,都在一旁偷偷觀察他,並發出輕微的譏笑,在一旁竊竊私語的議論著什麽,我似乎聽見有人稱呼羅哲是鄉下來的野小子。

  在這之後,又有一個衣著華貴的女人小聲說道:“呵呵,瞧啊,那人不會使用刀叉,他一定是個原始人。”

  隨後又有人附和道:“他肯定是剛進城的暴發戶,鄉巴佬!”

  聽到他們的議論,我突然感到興致全無,我停下了手中的動作,臉色漸漸陰沉下來。

  羅哲似乎也注意到了周圍異樣的目光,他有些尷尬的道:“抱歉,西蒙老兄,我不太會使用它們,更沒怎麽用它們切割過牛排,我需要練習。”

  “不,你不需要練習,只要你樂意,你可以用你能想象到的任何方式吃下這塊牛排。”我一邊這麽說著,一邊無比熟練的將牛排切割成小塊,再用叉子插起來,遞到羅哲的餐盤裡。

  我聽見他們仍在議論,喋喋不休的,咄咄逼人的。

  於是我強忍怒意,直接用叉子插起剩下的大半塊牛排,就這麽直接送進嘴裡撕咬、咀嚼、吞咽。我這種做法,毫無疑問是相當粗魯的,在那些富家子弟和貴族後裔眼裡,恐怕也只有山裡的村夫和獵人才會用這種方式進食,但我就是要這麽做給他們看,讓他們明白他們所謂的禮儀,在我眼裡不過是扭捏作態。

  當我留意到他們逐漸把異樣的目光,從羅哲身上轉移到了我這來的時候,我便決定要用我的方式令他們感到羞愧和無地自容。

  我大口咀嚼從牛排上撕咬下來的牛肉,隨即大聲說道:“只有那些虛偽的紳士和紈絝子弟才會拘泥於所謂的禮節!他們背地裡做的那些勾當可一點也不乾淨,一點也不高尚!他們只是群光面光鮮的斯文敗類!”

  我這話,無疑是專門說給那些在背後暗嘲羅哲的人聽的,我就是要讓他們自討無趣的收斂笑容,管住自己的眼睛和嘴,老老實實的待著。

  他們在心裡顯然對我說的話感到十分的不滿,可他們也不敢動怒,甚至我的一個眼神,便能讓他們乖乖的把頭轉回去。

  見他們被我當面羞辱,卻又敢怒不敢言的樣子,我便忍不住感到可笑,我不再留意他們,我對羅哲輕聲說道:“待會我帶你去買幾套像樣點的衣服,我希望你能衣著光鮮的回到故鄉。”

  “西蒙老兄,您不必對我這麽好的……”

  羅哲低頭咀嚼著牛肉,聲音竟然哽咽了起來,眼淚一滴滴掉進了餐盤裡。

  我知道,他又哭了,我見過太多愛哭的女人,卻幾乎沒見過那麽愛哭的男人,他太容易感動了,受了一丁點恩惠,便感動的無以複加。

  當然,或許正因如此,他才顯得像個孩子一樣可愛,卻也正因如此,才令我時時充滿慚愧和無奈。

  我們吃飽喝足,我便帶他走上街頭,四處尋找販賣服裝的店鋪,最終,羅哲在一面櫥窗前停下了腳步。

  櫥窗裡是一套潔白無瑕的蕾絲婚紗,羅哲看著那套婚紗,怔怔的呆住了,我知道他一定又回憶起了與愛麗絲的點點滴滴,為了防止他再次觸景傷情,我便一把將他拉進了店裡,讓他去看看別的款式的衣服。

  牆上掛著用於展示的外套、鬥篷、毛領,以及製服什麽的,多為黑色或深棕色,也有縫入了金色與藍色絲線的貴族風格,羅哲看著這琳琅滿目的服裝,似乎一下便淪陷了進去,他把貓塞進我懷裡,隨即便興奮的有點忘乎所以了,他打量著那一件件衣服,用指尖輕輕搓揉那些衣服的領子與袖口,嗅著新衣服的味道,似乎想感受那細膩柔滑的質感,但他又始終打不定主意。

  最終他看上一件修身的製服,那件製服最大的特點便是領子上有個白色的花簇一樣的蝴蝶結,以及月半形狀的銀色紐扣,穿著會很顯得腰細,我立刻提醒他:“羅哲,這是一件女性製服……”

  店主卻立即打斷我的話,糾正道:“不,先生,這是一件中性製服,男女通用的。”

  中性,我第一次聽到這麽個詞匯,真的會有男人喜歡穿這樣一套衣服麽?好吧,羅哲看上去似乎很喜歡,看來是我多慮了。

  我便讓羅哲去試衣間換下來,看看是否合身,但他僅僅只是看了眼標簽上的售價,便忍不住吐了吐舌頭,又默不作聲的把衣服放了回去。

  “羅哲,你不必在意衣服的價格。”我說。

  “我……我只是……想再看看別的。”

  羅哲猶猶豫豫的說道。

  他眼中的喜慕我又怎可能看不出來呢?於是我故意表現得有些不耐煩的取下那件衣服,不容分說的塞進他懷裡,強勢的道:“羅哲,別選了,就這件!”

  他表現得還是有點猶豫,手足無措的樣子,但我容不得他拒絕,一路推攘著把他趕進了試衣間,強迫他換下來,至此,他也就只能半推半就的接受了。

  不一會,試衣間的門開了,羅哲有些扭扭捏捏的走了出來,臉色發紅的站在原地,顯得有些不知所措的樣子。

  我和店主兩個人,一時間都看得有些呆了,褪去大衣,換上新衣服的羅哲,身體仿佛又小了一圈,他現在看上去更像個女人了,並且還是那種比絕大多數精心打扮過的女人,還美的那種。

  就連店主也忍不住讚歎道:“女士,噢不,美麗的先生,這件衣服簡直像是為您量身定做的,您穿著很合適!”

  “羅哲,這是我見過最神奇的魔法!”我也毫不吝嗇自己的讚歎。

  “西蒙老兄,您說得可是真的?”

  羅哲的眼神裡充滿了明亮的神采,他有些得意的抿著嘴笑,身上仿佛在一瞬間出現了光,在得到我肯定的答覆後,他快樂的站在落地鏡前一遍遍的打量自己的身形,似乎連他自己也不相信他便是鏡子裡那個俊俏的人兒。

  換上了新衣服的他,充滿貴族氣質,他本身的身體外貌條件便優於常人,此刻又有了新裝的襯托,便顯得越發高貴了。

  我忍不住誇讚他,讚揚他,我說你現在的樣子,不光能俘獲一眾女人的芳心,恐怕就連男人見了你,都會按耐不住的!他聽了我的褒獎,笑呵呵的樂個不停,於是我又趁熱打鐵,為他又購買了兩套衣服。

  在走出店門後,我身上的聖碎已經花的快差不多了,但我並不在乎。

  回去的路上,羅哲抱著貓,像個孩子一樣在街上轉著圈,像個自由自在的精靈,我能感受到,此刻他是幸福的。

  翌日,我們乘坐上一輛前往獵莊的馬車,那裡便是羅哲的家鄉,那是一座無名小鎮,人們總是簡明扼要的稱呼那裡為獵莊,因為富人或者家族子弟,都會騎馬前往那裡,並在那裡通過打獵比試槍法,一爭高下。

  小時候我參與過許多類似的活動,尤其是那個由幾大家族聯合開展的“狩獵遊戲”,在狩獵遊戲的活動中,不光是為了比拚,更多的是想借此機會彰顯家族的實力。

  還記得我第一次參與此類獵獸運動的時候,只有不到十五歲,當時參加比賽的足足有五個大家族,北部的阿爾伐克家族,以及南部陰雨小鎮的該隱家族等。

  在這兩個家族裡,都有槍法一流的槍手,他們的打獵風格完全不同,阿爾伐克家族的狩獵方式是激進的,主張主動進攻,而該隱家族很善於隱藏。

  至於懷特家族,至於我,則是一種簡單而又粗暴的狩獵風格,主動出擊,並不擇手段。

  大概是運氣使然,我在首次參賽便戰勝了約翰尼.奧拉丁.阿爾伐克,以一隻山貓的微小差距贏得了冠軍,在此之後,得益於敏銳的視力與槍法,在比賽中我便總是冠軍。

  在當時的狩獵活動中,還沒人能夠像我一樣使用獵槍的重彈頭,獵殺身處在五百碼以開外的鹿科動物。

  當然,那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只不過馬車行進在鄉間小路上,看著那一排排古老且高聳的巨大紅松,令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在山林裡狩獵的那些日子。

  我們漸漸遠離城市的喧囂,跟隨馬車一路行進在這條通往山裡的泥路上,我們隨著馬車一路顛簸, 聽聞著從叢林裡傳來的潺潺流水與蟲鳴鳥叫聲。我聽見了熟悉的聲音,咕嗚咕嗚的叫著,我知道那既不是鴿子,也不是布谷鳥,即便它們的聲音聽著很相似,但我還是很快便分辨出來。

  我的思緒漸漸被那片傳出咕嗚聲的黑暗的松林所吸引,我透過車廂的窗戶向外張望,羅哲撫摸著懷裡的黑貓,問我在看什麽,我便指著經過的那片森林,說道:“裡面藏著了隻貓頭鷹,是一隻雕鴞。”

  “你是怎麽知道的?”

  “你聽,聽見了麽,那咕嗚聲,只有雕鴞會發出那種聲響。”我說,我似乎來了興致,又接著說道:“它們是捕獵的能手,是夜間無聲無息的殺手,它們的戰鬥力不比中型和大型的鷹類遜色,我曾豢養過一隻成年的雕鴞,它擁有橙紅色的鞏膜,黑色的瞳孔。蓬松的羽毛令它們看上去顯得肥胖和笨重,尤其是當它們在陸地上笨重的行走時,模樣就像一隻肥雞,人們很容易被它的外表所蒙騙,從而忘了它實際上是猛禽,它們那鋒利的爪子甚至能洞穿人體的薄弱部位。”

  是的,在我的童年裡,我曾飼養過一隻雕鴞,我實在很喜歡那隻巨大的雕鴞,它算是為數不多的父母同意讓我飼養的寵物。在此之前,在我們家的庭院裡,總是聚集一群烏鴉,它們沒日沒夜的發出猶如鬼哭狼嚎般的嘶鳴,後來那棵樹被鋸倒了,它們仍不罷休,甚至膽大妄為的越上了窗台,飛進了房間,但自從養了那隻雕鴞後,窗外的烏鴉便收斂了許多,遺憾的是它野性難馴,自從它在某個黃昏從窗戶飛出去後,便就此一去不複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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