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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男孩:一個煉金術師的成長史》第21章 苦艾酒
  兩人來到牛舍旁一片生長著紅杉樹的土坡前,莫裡斯大叔不知從哪裡找來一個稻草人,插在土坡上。

  又替他裝上子彈,簡單叮囑了幾句。

  林蒙終於拿起他那支柯爾科1627,瞄準大概十米外的稻草人先生,十分仔細地對準準星之後扣動了扳機。

  “砰”

  稻草人先生的腦袋上多了個冒煙的小窟窿,莫裡斯大叔看了一眼:“還不錯,不過這個距離沒必要瞄這麽久。”

  林蒙想想也對,二十碼左右的距離,對方手上要是有把刀,都可以跑過來捅自己好幾下了。

  於是他用大拇指扣下擊槌,大概瞄了一下,就砰的又是一槍。

  接下來槍聲就很密集了,等打完六發子彈,林蒙看向莫裡斯大叔,對方臉色有點古怪。

  第一發打中腦袋,後面三發打中軀乾,還有兩發脫靶。

  二十碼左右的距離已經非常近了,真人一樣大的稻草人,哪怕直接用槍砸也不太容易脫靶。眼下這個結果即使考慮到林蒙是第一次用這把槍的因素,也能看出他並不是射擊天才。

  “再往後退一些,這次可以稍微瞄準的久一點兒。”

  林蒙按照莫裡斯大叔的要求,往後又退了一些,一直退到距離稻草人大約五十碼左右的距離。

  事實上這個距離,才是牛仔們用左輪手槍戰鬥的正常情況。

  林蒙舉起重新裝滿子彈的左輪,抖了抖有些發麻的手腕。點41口徑的後坐力不算小,新手菜鳥一口氣打完六發,手麻是正常的。

  他正在考慮要不要改雙手持槍。

  “不用把手伸這麽直,稍微彎曲一些,放松,別和槍較勁。”

  莫裡斯大叔適時提醒到。

  林蒙照做稍微彎曲了一點兒胳膊,瞄準可憐的稻草人先生扣動了扳機。

  砰,砰,砰……

  六發子彈打完,這次隻上靶了兩發,看來自己的射擊天賦不是一般的差呀。

  再次裝滿子彈,林蒙果斷改為雙手持槍,他覺得單手持槍抖得太厲害,而只要自己的右手輕輕一晃,稻草人先生就會頑皮的跑到準星外面。

  搭上左手,雙手持槍的穩定性就好了許多,瞄準的時間再長一些,砰,砰,砰……

  嗯,不錯這次有三發上靶。

  又劈裡啪啦的打了一陣,手腕被這支點41口徑的柯爾科1627強大的後坐力震的麻木,更倒霉的是他的右手大拇指,扣擊槌扣的腱鞘炎都要犯了。

  莫裡斯大叔聳了聳肩,然後他一臉嚴肅的對著林蒙道:“我有兩個建議,要麽以後你以後盡量出門別和人起衝突,要麽你得多練練槍法。”

  出門不和人起衝突?

  這難度有點兒大……畢竟這裡可是該死的西部。

  林蒙甩了甩酸麻的右手,然後他很認真的說道:“那我還是多練一練吧。”

  莫裡斯大叔看了看他甩動右手的樣子,說到:“休息一下吧,你這槍法一時半會練不好。”

  林蒙正要將左輪插回槍套中。

  莫裡斯大叔又攔住了他,從他手上拿回手槍,向左一擺,甩出轉輪彈倉,裝進去五顆子彈,又啪地合攏,小心仔細地將唯一空著的那個彈巢,轉至擊槌前的待擊發位。

  這樣一來,哪怕走火,也只是“空彈”!

  這才重新將槍塞進林蒙腰間的槍套裡。

  “一個合格的牛仔,絕不會帶著一把沒有子彈的槍。”

  莫裡斯大叔從夾克內的暗兜裡掏出一個扁平的錫壺,擰開蓋子抿了一口,然後遞給林蒙。

  林蒙接過來,學著莫裡斯大叔的樣子,嘗了一口。

  “咳咳……”

  一股帶著苦澀氣息的烈火順著喉嚨灼燒至胃部。

  “苦艾酒,昂撒那邊的水手帶來的,聯邦這邊不常見,味道很獨特,多喝幾次就習慣了,很提神。”

  莫裡斯大叔笑著拿回酒壺,喝了一口,又遞過去。

  於是陽光明媚的午後一大一小二人坐在土丘下一株被伐倒的水杉樹樹乾上,面對著靜謐的湖水,一邊喝著味道古怪的苦艾酒,一邊享受著愜意的清晨,微風吹過草地,掀起陣陣漣漪,帶來潮濕清新的青草氣息。

  半餉過後,莫裡斯大叔突然打破了沉默,頗為好奇的問了一句:“林蒙,你為什麽來美吉尼亞?”

  “嗯?”

  林蒙不太理解對方為什麽突然這麽問。

  “我聽說你來自利努浦,那是一座挺繁華的城市。”想了想,又補充道:“你接受過教育,和我們這些粗人不一樣,你會讀寫和算數,在城市裡不是會過得很好嗎?為什麽要來西部?”

  林蒙這才明白,對方大概是誤會自己是那種富裕的市民家庭的孩子。

  於是,大致的和他說了達弗朗叔叔的事情,又簡單地說了自己家的情況。

  莫裡斯沉默了片刻,才回應到:“想不到城裡也有這麽窮的人,看起來還沒有大多數鄉下人過得好。”

  繁華只是城市一面,在陰暗的角落裡依舊有貧窮、肮髒和苟且。

  林蒙正要點點頭,表示附和。

  不料,莫裡斯大叔又補充了一句:“你那個叔叔達……達弗朗,他可不是個正直、體面的紳士。他這麽對你,你不怨恨他嗎?”

  林蒙覺得莫名其妙,雖然達弗朗叔叔因為雜貨鋪經營不善、家裡開支又太大,不得不裁掉自己,但是畢竟是他將自己帶來美吉尼亞,間接的讓自己擁有如今的一切,林蒙內心深處還是十分感激他的。

  於是有些奇怪的問到:“您,為什麽要這麽說?”

  “我知道這個人,約克鎮上雜貨鋪的“店主”。他剛來約克鎮的時候一窮二白,靠著一張年輕英俊的臉和能說會道的嘴,騙取了一個富有的寡婦的芳心。那間雜貨鋪是那個寡婦之前丈夫的遺產,所以說他實在算不上是真正的“店主”, 頂多是店主的配偶。”

  “那又怎樣?雖然娶一個富有的寡婦,來繼承一筆遺產有取巧的嫌疑,但是也不能因此就懷疑他的人品,更何況這與我有什麽關系?我為什麽要怨恨他?”

  莫裡斯大叔直視著林蒙的雙眼,問到:“你來之前,這對夫婦一直沒有自己的孩子對吧?”

  林蒙點點頭。

  “那麽,這間雜貨鋪以後有誰來繼承呢?等他們老了,沒有能力繼續經營這間雜貨鋪的時候,他們該依靠什麽為生呢?他們其實已經並不很年輕了。”

  “他們確實需要一個年輕人來繼承……你的意思是我?”

  “不,是你的叔叔達弗朗希望是你。畢竟這是那位女士前夫的遺產,如果她和你叔叔離婚,又和別的更年輕的男士在一起,那麽你的叔叔就又一無所有了……你知道的,這對於那位女士來說並不困難。西部的小鎮上最不缺的就是年輕力壯、一窮二白的年輕小夥子。”

  “好吧,確實如此。所以……他們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後,就不再需要我了?”

  莫裡斯聳了聳肩,遞來酒壺,說到:“等你長大一些就會發現,這種事挺常見得。”

  表面上看來,是一位富有慷慨的叔叔對侄子的提攜。背地裡卻滿是自私和算計,一旦失去價值,便無情的遺棄,絲毫沒有顧忌親人之間的情誼。

  一切都是利益,一切都是算計,根本沒有什麽良心發現……

  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嗎?

  林蒙拿起錫質酒壺抿了一口,一股辛辣苦澀的味道,彌漫在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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