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開國皇帝朱洪武,立國之初,就定下國策:凡有田五到十畝的農戶,要拿出半畝的田地種植桑樹,或者棉花。有十畝地的,種植桑樹或者棉花翻倍。
這個政策的本意,我們現在解讀,是老百姓不但要吃好,還要穿好。
那時候沒有石油開采,沒有化工,沒有現在服飾的多種多樣。
到了嘉靖時期,國庫空虛,首輔更是想到多種桑樹,養植蠶寶寶,生產絲綢,出口創匯。
浙江工業化道路走在全國之先,所以政策的實施,首先在浙江試點。
於是推出了,毀稻為桑,這個政策。
但是,政策的實施,還需要地方官吏的配合和支持。在湖州這樣的魚米之鄉,依靠太湖水域的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百姓已經安居樂業,種植水稻,連年豐收,府庫充盈,人民的溫飽已經得到滿足。
在這樣的地方,上至知府,下至百姓,對毀稻為桑的政策,是堅決抵製的。
知府大人也陳情浙江巡撫衙門,得到了巡撫大人的支持。
不過對於政策制度的強製執行,巡撫衙門也發文解釋:可在宅前屋後,道路水渠兩側,先行種植桑樹。對乾旱地區,強製執行種植桑樹政策。
是的呀,我先種植一點,也不是對於中央政權的陽奉陰違。
對於山區多的地方,強力推行桑樹種植。
你又生產不了水稻,就種植桑樹唄。
當時正值四月,李一柏所帶的兄弟,來到湖州的時候,到處都是一片綠色,水稻已經種植滿滿,一派欣欣向榮,春意盎然。
臨行之前,巡撫大人諄諄教導:此番巡視各府,不擾民,不擾地方政府。撥亂反正。
看著一望無際的稻田,李一柏喟然長歎:魚米之鄉,實至名歸。
進入湖州府,大街上人來人往,店鋪林立,的是人間仙境,一片繁榮穩定。
李一柏安排兄弟們,分散下榻在附近幾個旅店。
獨一居,名字起得好,而且乾淨整潔,酒保利索馬溜。
酒保:貴客五位,樓上天字一號,天字二號,天字三號!
李一柏不解問酒保:天字一號,是不是很貴?
酒保笑道:客官氣宇軒昂,威風凜凜,自當居住首位啊!價格不貴不貴,也就是二十銅錢一個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