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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友是隊長大人》一.1眼萬年
  平行世界,請勿代入現實。

  貨幣1比170。

  ……

  人間最美四月天,萬物生機勃勃,在這個春光正好的時間裡,旅行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LA陽光明媚的上午。

  一位身穿白色衛衣的亞洲女人,漫步於中央公園人煙稀少的小路上。

  春風輕輕吹拂在她精致得宛如瓷娃娃般的臉頰上,帶起一縷青絲緩緩飄動。

  她抬起白皙的右手,將被吹亂的頭髮縷到戴著一排4個鑽石耳釘的耳後,過程中像一副美麗的畫卷。

  ? I know that we all got one thing

  (我知道我們每人心中)

  ? That we all share together

  (都有著同一樣東西)

  ? We got that one nice dream we live for(我們都擁有一個美好的夢想我們為之奮鬥)

  她看著小路兩側修剪得整整齊齊的綠色海洋,聞著紅色杜鵑花散發出淡淡的香味,聽到不遠處傳來一陣歡快且熟悉的歌聲,不由加快行走的步伐。

  踏在小路盡頭,腳下的質感變得平坦,幾片樹葉零散的鋪在大理石地板上。

  只見十幾個人正圍站在湖泊邊的一處大樹前,吉他的聲音就傳自裡面。

  她穿著鞋也才到163的身高,就算蹺起腳尖,也不可能從面前這群高大的歐洲人身後看到裡面。

  於是在人群的最外圍轉了一圈,透過一處縫隙向裡面觀察。

  視線只能隱隱約約看到一個站在長椅前的年輕亞洲男性在邊彈邊唱。

  此人的身高大概在185左右,留著一頭精神的黑色短發,長著一張帥氣的臉蛋兒,五官柔和而沒有攻擊性。

  一雙迷人的桃花眼中,琥珀色的瞳孔閃爍著跟湖泊一樣的清澈光芒。

  不大的年紀,白皙的皮膚,再加上一身洗得快要發白的老舊牛仔套裝,給人一種乾乾淨淨的小男生感覺。

  ? I know you could reach the top

  (我知道你會達到頂峰)

  ? Make sure that you won't

  (所以一定不要停下腳步)

  ? Be the one that you wanna be

  (做那個你一直都想成為的人)

  ? Now sing this with me

  (現在和我一起唱)

  小男生的聲音清澈乾淨,仿佛一杯清新的純淨水,沁人心脾,讓人念念不忘。

  她的小手不由自主跟著音樂的節拍輕輕拍打著大腿,那雙與小男生一樣的深棕色桃花眼露出驚訝之色。

  這首名為《Be What You Wanna Be》的歌曲,原唱是一位叫“Darin”的人在三年前發行的歌曲。

  一驚發布迅速火遍大街小巷。

  這首歌的歌詞非常勵志,與韓國的第二國歌《再重逢》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說到這裡就不得不提一下當年的韓國國情,當時的女性地位非常低下,卻因為這首出道曲的MV而有了改變。

  梨花女子大學事件,當坐在校長辦公室門前的學生,面對著全副武裝的警察唱起了《再次重逢的世界》的時候。

  韓國通過修改墮胎罪的相關法案,當走在街上的遊行隊伍,懷著激動的心情,唱起了《再次重逢的世界》的時候。

  原來少女時代這四個字,已經成為了給予人們力量的源泉。

  回歸正題。

  當年她一聽就喜歡上這首歌了,並且還關注了對方的INS,只可惜這個人就像人間蒸發一般,這兩年再沒有發布新的歌曲。

  這個小男生的聲音跟原唱幾乎一模一樣,而且唱得比原唱更多了一點味道。

  一陣掌聲打斷她的思緒,定睛一看,原來小男生已經演唱完畢,正在微笑鞠躬。

  他溫暖和煦的笑容在陽光下燦爛的讓人睜不開眼睛。

  有人將美金放在他面前地板上的鴨舌帽裡,想來這是一個街頭藝人。

  她從牛仔褲的後屁股兜掏出錢包,從裡面拿出一半的美金,從縫隙鑽進去,站在他的面前,彎腰把錢放進帽子裡。

  “Thank you。”

  “You sang very well。”

  她抬起腰身,與男生四目相對。

  鄭何夕看到女人因為微笑而微微彎曲的眼睛,膚如凝脂的肌膚,美麗的容顏。

  瞳孔劇烈一震。

  這是他無法用語言形容的美貌,仿佛世間所有美好的事物都聚集在她身上一般。

  美得不可方物,美得一塌糊塗。

  直擊他的心臟。

  可謂一眼萬年。

  他想要詢問她的名字,對方卻像一隻靈活的小猴子,迅速鑽入人群中消失不見。

  他閉上微張的嘴巴,沒有了再唱歌的心情,拾起地上的鴨舌帽,將美金揣進兜裡,扣上帽子,背上淺棕色的民謠吉他,不顧觀眾再唱一首歌的請求,離開此地。

  “泰古啊,怎麽不在公司等我,自己跑到這裡來了呀。”

  一個長相甜美,留著紅色大波浪的女人,嘴裡一邊抱怨著,又一邊加快腳步迎了過來。

  “你在工作,我有點無聊,就想著出來走走了,米啊內。”泰妍歉意地一笑。

  自從Tiffany簽約了La的經紀公司,已經很少回去了,曾經的宿舍三人組只剩下了她跟李順圭。

  兩人一商量,乾脆也都搬出去住了。

  平常宅在家,唱唱歌,開開演唱會。

  現在的生活正是她過去的理想。

  一切看起來都是那麽的悠閑美好。

  可內心總有一抹揮之不去的孤獨感。

  兩女順著街道,與漫漫人群擦肩而過,來到一處外表棕色,看起來很有格調的咖啡館停下腳步,坐在遮陽棚下的圓形餐桌前,各自點了杯咖啡和午餐,邊吃邊聊。

  鄭何夕踩著小白鞋走在繁華的街道上,目的明確地朝著前方不遠處的咖啡館走去。

  他準備用剛剛獲得的錢買一些吃的,並且在這裡度過一下午的悠閑時光。

  鄭何夕是一位華夏孤兒,只知道是在1995年出生的。兩年前是一名專業歌手,創作過一首相當火爆的歌曲。

  可他當時才21歲,幾乎什麽都不懂,被無良經濟公司利用合同上的陷阱騙去歌曲的所有版權,一分錢都沒有給他留下。

  他憤怒解約,欠下一大筆違約金。

  可就算公司從中獲利無數,也不打算放過他。因為有著不錯的皮囊,竟逼他與一些年齡能當他媽的富婆做些苟且之事。

  他雖然喜歡歲數大一點的,但是也不能這麽離譜吧,天性純良的他怎肯答應。

  因此為了躲避公司的債務,利用身上所有的錢,孑然一身的來到La。

  為了掙到吃飯和住宿的錢,白天在大街小巷賣藝,晚上蜷縮在四處漏風的橋洞,平常會跟一幫流浪漢在教堂爭搶食物。

  還好他有著不錯的唱功,適應能力也很快,靠著賣藝的微薄收入,不僅過上了溫飽的生活,還租了一個不到10平米的單間,並且慢慢攢下一把吉他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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